贾康:不建议给老百姓发现金,可借鉴美国给中低收入人群发配给券
贾康谈到,经济最困难的时候,大概率已经过去了,但今年要实现年初制定的经济增长5.5%左右的目标,难度非常大。他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超预期的背景下,中国或有必要发行特别国债甚至调高赤字率,也要利用好在降息、降准上的空间。
来源 | 对话
对话嘉宾 | 贾康,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
文 | 郭昕妤
“给所有人都发钱,绝对不是一个好办法。对于有14亿人的中国来讲,这一方面负担大,发不起,另一方面没有针对性,效果不好。我建议借鉴美国的一项做法,以coupon食品配给券的形式发放给中低收入人群。”
近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贾康在与腾讯财经的对话中,详细分享了他对中国经济的前景展望与政策建议。此外,贾康也谈到了他对近期出台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和中国个税改革的看法。
对于近期经济学家热议的促消费究竟该发钱还是发消费券的问题,贾康建议借鉴美国的一项做法给中低收入人群发配给券,也可以考虑继续采用2020年的促销消费券,但不建议发现金。除了促进消费之外,更要重视有效投资,才能从根本上刺激经济。
谈到对经济走势的展望,贾康表示,经济最困难的时候,大概率已经过去了,但是全年来看,要实现年初制定的经济增长5.5%左右的目标,难度非常大。关于政策建议,贾康认为,中国要利用好在降息、降准上的空间,并建议考虑提高赤字率、以及增发“抗疫特别国债”。
作为房地产税的“布道者”,贾康还特别谈到,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今年不会扩围,未来建议从“高端存量”调节入手。此外,他认为,楼市政策已经开始对原先的“合成谬误”纠偏,应不会出现多米诺骨牌式的系统性风险。今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大概率将回暖。
以下是经过编辑的对话实录,已经本人审校:
谈消费:不建议发现金
可借鉴美国给中低收入人群发配给券
问:近期,经济学界对于有必要通过「消费券」或「直接发钱」的形式来支持消费的呼声越来越大,尤其是对于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家庭或个人来说,多位经济学家呼吁应该直接发钱。您认为,促消费,到底应该发钱,还是发消费券?这两种方式的作用到底有多大?
贾康:首先,促进消费固然意义重要,但刺激经济并不能仅靠刺激消费,有效投资是关键。如果没有有效投资形成就业机会的增加和老百姓收入的增长,消费就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促进消费就不具备可持续性。
再回到消费本身来说,想要鼓励和促进消费,可以借鉴2020年我国地方政府发放消费券的形式。从经济学分析的角度来看,一般的做法大致可以表述由为地方政府拿出一定的补贴,通过支持商家促销的方式,使企业能够运营和百姓的部分支付能力能够实现,从而促进经济供需循环提升景气,在疫情冲击中维系企业的生产运营进而带动就业。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得以维持运转,地方政府就能取得所伴随的流转税,前面的补助等于是流转税的预支。这样的良性循环不仅能够维持就业和基本民生,又能将其主导的促销补贴进行其后实质上一定程度的收支对冲。不过这样的做法只能激发本身就有一定消费意愿的人群和一些边缘消费潜力,并不是决定全局的措施。
至于是否应该借鉴海外直接发钱的经验。如果说对社会成员按人头普遍发钱,比较小的经济体(如新加坡)可以这么做,但对于有14亿人的中国来讲,这一方面负担大,发不起,另一方面因没有针对性,带来的效果也不好;如果只对中低收入阶层发钱补助,合理性会明显得多,但标准上如何合理界定,管理上如何排除虚假信息和扭曲情况,也很有难度。
美国也会给低收入人群发放基本生活保障的coupon,可以翻译为食品配给券或食品消费券。这种coupon主要针对食品等基本生活资料,这样就等于钱是政府以公共资金出的,受益人虽然拿不到现金,但可以拿到生活资料保障其基本生活消费需求。
美国的这一经验倒值得中国借鉴,有必要给老百姓,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增加消费补助。前述促销的消费券很难直接对低收入阶层起到补助作用,coupon食品配给券性质的消费券,就明显有更合理之处了。不过也要警惕配给券的倒买倒卖问题。
问:也就是说,您的观点是,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低收入人群也应该优先考虑coupon的形式,而不是直接发钱。
贾康:最好不直接发现金。我建议借鉴美国的coupon,或者是能够定向使用的数字货币(只能换食品和生活用品)。
概括来说,我认为2020年的促销消费券办法,现在可以继续在各地使用,并且要积极考虑对低收入阶层的消费补助,建议借鉴美国的coupon,以配给券的形式,而不是发现金。给所有人都发钱,绝对不是一个好办法。
问:上面我们讲了居民端。再从企业端看,您觉得应该采用哪些方式来刺激企业端投资,比如为企业减税、提供无息贷款等?相比于刺激居民端,哪种是更好的、或者说是当前阶段更紧急的提振经济和信心的方式?
贾康:可以参考2020年的经验,通过财政贴息向小微企业提供用以维持他们生存的优惠贷款。这既不影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商言商”的运营原则,又让小微企业获得了优惠贷款。这一方法值得总结经验,继续使用。
此外,更广义来看,小的供应商因金融信用不强,难以拿到价格较低、渠道稳定的银行贷款和融资支持,一些比较有上下游影响作用的核心企业则相对容易。可考虑通过大企业、核心企业更好发挥“供应链金融”概念下的融资增信的功能,解决供应链上中小微企业的一部分融资问题。
更普遍意义来说,要贯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文件精神,打造高标准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消除前一段时间不良的市场情绪、改变预期,让企业能更好地发挥潜力。怎么恢复信心是非常重要的,经济学界这些年也特别注重预期的作用。预期向好,整个局面就会越来越好。
所谓统一大市场,就是要将公平竞争的规则、产权保护的规则、消除不当垄断的规则一视同仁地贯彻到所有经济活动之中,要对市场分割、行业垄断、地方保护等不公平的做法和显性的、隐形的壁垒都加以消除。
至于提振居民需求或者企业投资哪个更重要,我认为都重要,但投资是关键,而且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
问:关于就业,4月16-24岁的青年群体失业率达到史上最高,18.2%,您怎么看待当前的中国就业压力,尤其是年轻人的就业压力问题?
贾康:这个问题比较严峻,要高度重视。其实,即使没有疫情,高校毕业生就业难这个现象也已经延续若干年了,今年在疫情冲击下更加突出。一方面:扮演提供就业重要角色的、大量的民营小微企业因为受到疫情冲击,无法有效地吸纳就业;另外一方面,一些中型以上规模的企业,其生产经营也难免受到影响,在吸纳就业、招聘员工方面,他们就会更加谨慎。
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一同来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比如前面说到的,鼓励和引导企业更好的生产经营,从中形成一些就业机会。再者,应该更积极地考虑分流、从缓、过渡的措施。比如,提高大学生参加“村官计划”等过渡方案的积极性——这肯定不能唱主角,但它是可选项,而且我认为是今年必选的措施之一。以及我觉得一定要有一些缓冲,原来规定的在某个时点之前没有找到就业机会的大学生,档案会打回原籍,在常规认知上就是就业失败了。今年是不是可以考虑把时点后移,延长一年?先解除大家心理上的压力和焦虑。
谈楼市:房地产仍然是中国经济的支柱
下半年楼市大概率回暖
问:除了消费、就业之外,地产表现也十分的惨淡。房地产一直是最难决策的一个点,一方面要坚持房住不炒,另一方面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稳增长又十分必要。年初以来,地产政策持续松动,已经出台的政策包括降低首套房贷利率、放宽二套认定标准、放宽购房限制等,包括二线楼市也在不断松绑。站在当前时点,您如何看待房地产行业?到底该不该放松?
贾康:房地产仍然是中国经济的支柱之一,这一点不能否认。前段时间,房地产调控政策总体是从严从紧,但也形成了“合成谬误”与“分解谬误”。现在,在中央的重视和指导下,政策已经转向,总体基调是矫正原先的谬误。货币政策现在明显是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支持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等政策要求,也说明房地产市场的投融资环境正在改善。
虽然房地产市场的不良案例余波未平,但是不出现多米诺骨牌式的系统性风险,已经是有把握的了。虽然指标数据依然低迷,但要考虑到中国老百姓买房还是买涨不买跌的心态,关键是要等到进一步回暖中的转换临界点到来。
若疫情总体得到控制,我认为,今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大概率将进一步回暖。届时要特别注意如何实施配套改革措施来打造房地产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这是说了多年、但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
问:要实现年初定下的5.5%的GDP目标,在消费、出口都不太能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房地产到底要发挥多大的作用?
贾康:仅靠房地产肯定是不够的。33条稳经济措施要一起发力。事实上,即使一起发力,我认为要达到年初制定的经济增长5.5%左右的目标,难度也非常大。不过现在不必急于判断量值,还是先要控制疫情、贯彻指导措施,才能探讨下半年能发展到什么程度。
谈政策:中国降息降准仍有空间
建议考虑增发“抗疫特别国债”
问:那您认为应该要出台哪些政策措施来应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市场一些声音呼唤稳增长加码,其中也包括继续降息、降准的诉求。关于降息,有观点认为必须要通过降息来促进借贷意愿,也有观点认为受到美国加息周期的制约,中国没有多少降息空间。您怎么看待降息的必要性?以及有空间吗?
贾康:大方向上,中国在降息、降准上依然有空间,要继续利用好这方面的空间。至于具体的量值,还是要经过有关部门测算,我们没有更多的发言权。
问:除了货币政策之外,今年的财政可以说是“负重前行”,首先是常态化防疫带来的抗疫支出大幅增加(核酸检测、方舱建设、人员补贴等),再是封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导致财政税基变小,再是卖地收入减少——可谓是「收得少、花的多」,财政缺口到底有多大?这部分资金来源到底应该怎么办?
贾康: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预算赤字率设在2.8%,安排相对保守。我认为如有必要,可做预算调整方案,把赤字率再提高一些,是完全可以控制在安全区内的。
我的观点是,也要积极稳妥考虑增发“抗疫特别国债”。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发放了1万亿元,从今年疫情的冲击来看,其对经济的影响恐怕已至少与2020年一季度疫情初起时大体相当,因此可以考虑比照1万亿元的规模增发“抗疫特别国债”,但具体的规模,还需要相关管理部门根据更全面的信息分析以后作出最终确定。
2020年特别国债的使用是多元化的,包括抗疫的支出、企业的纾困,还有一些建设项目。2022年如果再发,应该也是多用途的。首先一定要对应到有效投资,除了传统基建,还有最近国务院提到的新基建、新能源等项目;其次是抗疫支出,如对疫情较为严重地区“抗疫”所形成的支出要加以弥补等;以及还可以考虑对汽车、家电等行业给予特别支持等。
问:总体看,您认为经济最差的阶段过去了吗?您觉得接下来,随着上海解封、北京逐步实现社会面清零,“常态化核酸检测下的”复工复产面临着哪些挑战?企业和居民的信心,能不能够顺利的恢复?
贾康:最困难的时候,大概率已经过去了。顺利恢复恐怕说不上,我们只能通过在应对各式各样的挑战的过程中,尽可能合理地化解矛盾,来争取相对顺利的恢复。
谈养老金制度:目前养老金没有缺口十年后将迎来压力高峰
问:关于养老金。中国的养老金体系主要有两个问题,一个是由于实行现收现付制,很多省市的养老金穿底的风险;另一个是大量灵活就业人群的漏保、脱保和断保现象。近期新出台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是要着重解决哪个问题?
贾康:“现收现付”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已经终于实施了,这是“蓄水池”的概念。过去的问题在于,基本养老金运行机制至多只做到了省级统筹,可想而知,以省级统筹形成一个一个资金“蓄水池”,那么全中国得有好几十个,互不联通,它们发挥的互济共济功能就比较有限。现在这个问题依最新决策得以解决,如果说全国把所有的基本养老金汇入一个蓄水池,这个调剂功能升级,马上就可体现为使互济共济这样一种资金使用中的积极作用,在其水平上得到明显提升。在实施过程中,一是用可调剂资金去解决一些地方的燃眉之急,二是通过专业精算来降低整个养老金的缴费水平,给企业减轻负担。
再说到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是有别于基本养老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总体来说是在基本养老、年金养老之上的补充。基本养老是托底的,所有人都必须在就业期间缴纳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被称为第二支柱,这跟企业、机构的状态有关。第三支柱就是个人账户,是完全个人的选择,但政府将予以引导和鼓励。缴纳个人养老金,在养老阶段资金能够更加雄厚,等于是自己按照国家的政策引导得到个人所得税优惠情况下,又专门攒了一笔钱,到退休以后用。
问:人口的流动发展给养老金体系管理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很多省市的养老金可能即将穿底或已经穿底。有预计称,未来5-10年时间,中国预计会有8-10万亿的养老金缺口。怎么解决?
贾康:现在全国总计还没有缺口,养老金的支付压力高峰期应该会发生在十年后的2030年到2033年。现在要未雨绸缪,充实战略储备。
问:这个制度是让老百姓自己存钱来养老,但有一个尴尬怎么解决。对高收入者而言,一年12000元的额度可能是很小的钱,税收优惠政策没有特别的吸引力;对低收入者来讲,本来工资就不高,没有动力拿出钱来考虑养老的问题。所以这一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怎么设计一个机制鼓励更多人参与呢?
贾康:个人养老金的限额跟企业年金试点地区的限额是一样的,每个月1000块钱封顶,一年就是最多12000元,配套个人所得税的递延优惠,就是参与人取得的收入中,购买第三支柱保险的这一部分,不计在当年的个人所得税应缴额之内,等到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时候才完税,这也就是一个引导和激励机制,因为随着通货膨胀和个人收入的上升,几十年以后领养老金的时候,再交这点个人所得税,就显得非常合算了。
谈个税改革:应提高直接税比重房地产税应从“调节高端”入手
问:您在新书《中国改革真命题》中详细全面地探讨了中国的财税问题。中国的税收结构中,直接税比重较低、间接税比重较高一一直被认为是导致税收对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有限的一个问题。您认为中国的税制结构应该怎么调整,以起到合理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贾康:中国现在要提高直接税率比重,个人所得税是其中一个重要税种。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时引入了综合机制,这是改革的进步,但遗憾的是当时只综合了4种劳动收入,包括工薪、稿酬、劳务费,以及发明创造带来的专利收入等特许权收入,但非劳动收入一分钱没碰。今后应该将一部分非劳动收入纳入综合税基来体现对高收入者收入的调节。
另一方面,下一步应适当下调最高边际税率,45%的最高个税率不利于稳住高端人才,量值建议降到30%以下,最好降到25%,与企业所得税税率拉平。在降低最高边际税率的同时,还可以提高个税起征点,并增加一些适当的专项补助,比如对“二孩”、“三孩”个税专项扣除。
还有一个带有收入调节性质的税种是房地产税。2016年之后,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带动下,一大批中心城市又出现了一轮房价暴涨之势,于是不得已有“930新政”。在这种背景下,应全面考虑优化相关制度安排和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积极考虑加快房地产税立法进程,把这一税制改革任务纳入打造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所需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中,如得到立法机关审批通过,房地产税可率先在房价上升压力大的城市实施。这样既有利于抑制一线城市的房价和房地产泡沫,也有利于打造地方税主体税种、构建地方税体系,又可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的优化创造条件,进而推动央地财政关系深化改革。
此外,还应该考虑遗产税和赠与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直接面向的是那些不是通过自己努力而以继承获得巨额存量资产的高收入阶层,它的出台既可以缩小由代际和偶然原因而造成的个人收入差距,同时也倡导了个人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收入的理念与创造性文化。目前,我国遗产税和赠与税征收尚未进入议事日程,但相关文件提出要“研究开征”。开征遗产税需要大力健全财产保护制度、财产实名登记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在配套改革中确立官员财产的报告与公示制度,同时,也应一并设计赠与税,并相应地加强公益性基金会的规范化制度建设。
问:说到房地产税。今年的形势下,房产税会扩围吗?以及一些市场重点关注的问题,比如会不会对存量房进行征收,会不会有减免面积,税率大概是多少,对这些问题您怎么看?
贾康:财政部已明确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今年不会扩围。我认为今后的方案设计要设置免征面积,从高端存量住房入手。上海的试点是只动增量,不动存量。重庆做得更全面一点,还动了高端的存量。应该更多借鉴重庆的经验。税率各地会差异化设计。
问:您觉得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偏高吗?
贾康:有关部门反复测算过,中国宏观税负属于发展中经济体平均水平,明显低于发达经济体,不存在可比指标上的宏观税负过高问题。关键在于,中国不进入宏观税负设计的税外负担和隐形负担比较沉重。要全方位地来考虑企业负担问题,除了税收之外,还要考虑非税的部分,以配套改革减税降负。
实习生周嘉鸣对此文亦有贡献。
《中国改革真命题:迈向高质量发展》由本篇对话嘉宾贾康著,阐述了在中国改革过程中攻坚期和深水区的难点和“卡脖子”问题,并从四个方面探讨思考中国改革的真命题。
贾 康 简 介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安徽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第二届理事会期间任首席经济学家),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2020年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2021年与刘薇合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书又获评“2021年度中国好书”。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社会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398篇),总被引频次(4231次)和总下载频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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