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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国际全资子公司签订《船舶买卖合同》船舶出售价格为2450万美元

挖贝网 11月24日消息,开创国际(证券代码:600097)发布公告称,大型拖网加工船“开裕”轮于1992年12月建造完工,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购入,折旧期限为12.5年,残值5%。截止目前,该船折旧计提完毕,残值为641.20万元人民币。鉴于该船已有28年船龄,如继续使用存在维修成本高、安全隐患大的风险。“开裕”轮捕捞的竹荚鱼主要销往尼日利亚,而近几年该国对鱼货需求量大幅减少。受到新冠疫情对外国卸货港口的管制,导致捕捞作业期间、船舶补给、鱼货运输存在较多不确定性。

开创国际全资子公司签订《船舶买卖合同》船舶出售价格为2450万美元

经与俄罗斯Mintay DV Co.,Ltd友好协商,开创远洋拟将“开裕”轮出售给该公司,交易价格2,450万美元。2020年11月24日,开创远洋与Mintay公司签订了《船舶买卖合同》。

公告显示,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主体:

买方:Mintay DV Co.,Ltd

卖方:上海开创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主要条款:

出售价格:船舶出售价格为24,500,000美元。

保证金:为确保本协议的正确执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买方应支付6,000,000美元(大写金额陆佰万美元整)作为保证金。

付款:剩余款项为18,500,000美元,应按双方约定的条件支付至卖方指定账号。

交船日期及地点:船舶应最迟于2021年3月19日在中国大连渔轮有限公司或辽渔船厂一处安全方便登船的泊位或锚地在安全漂浮状态下交付和接收。船舶的延期移交应以双方达成的协议为准。

税金:由于购买该船舶和买方船籍登记而产生的任何税金、费用和开支应该由买方承担;同样,卖方应该承担与注销登记相关的所有费用。

仲裁:本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其存续、效力或终止等问题,应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并按照现行有效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解决,该仲裁规则应视为本条款的一部分。本仲裁条款应适用英格兰及威尔士法律。仲裁地点应为新加坡。

公司出售“开裕”轮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聚焦核心资产,加快转型升级,大力推进金枪鱼围网产业链建设,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产生积极影响。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se&orgId=gssh0600097&stockCode=600097&announcementId=1208792288&announcementTime=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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