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后为何日本和德国对战争罪行的反思会形成如此之大反差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战争:从欧洲到亚洲、从大西洋到太平洋先后有60个国家和地区20亿以上的人口被卷入战争。这场战争在全球范围内造成约7000万人死亡 、1.3亿人受伤。战后德国和日本作为发动侵略战争在一方受到了世界反法西斯人民的正义审判,然而如今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日本和德国在对战争责任的反思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德国的勃兰特总理甚至以下跪的方式向全世界表达对二战罪行的忏悔之意。在德国对二战罪行进行道德上的忏悔和物质上的赔偿被视为是一项国家义务:1948年以色列建国后向德国就二战中迫害犹太人的罪行提出了赔偿诉求。尽管此时德国自己尚未从战争的废墟上恢复过来,但仍在第一时间向以色列支付了价值30亿马克的赔偿。此后德国还协助以色列进行对纳粹漏网分子的追捕工作。
截至1993年1月德国对欧洲各国受害者个人赔款支付总额已达905亿马克,德国民间企业也丝毫不避讳自己在二战中掳掠劳工等罪行:奔驰公司已累计向二战受害者赔偿2000万马克、大众累计赔偿1200万马克、克虏伯累计赔偿1000万马克......战后德国对战争罪行的深刻反省使欧洲各国重新接纳了德国。如今的德国已成为欧盟的领导者,反观日本却与中、韩、俄等邻国均龃龉不断。
靖国神社问题、慰安妇问题、历史教科书问题......日本在战争罪行历史问题上一再挑动邻国敏感的神经。为什么日本和德国对战争罪行的反思会形成如此之大的反差呢?其实这点从当初对德、日两国战犯的审判中就已埋下了伏笔。在1945年11月21日至1946年10月1日对纳粹德国战犯进行的纽伦堡审判中列出来24名首要战犯,同时还对党卫队、冲锋队、德国内阁、参谋部和国防军最高统帅部等组织提起了诉讼。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先后进行了403次公开审判、邀请200多位证人出庭作证、邀请143人提供调查记录。法庭不仅让22位德国律师为被告辩护,而且接受了律师们提交的30万条书面证明材料。最后还在1946年3月8日至6月26日准予被告行使答辩权。法庭在审讯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公正、人道、民主的精神。整个审讯过程始终是一场激烈的唇枪舌剑。可以说这是一次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正义审判。
当时辩护方某些律师提出了“法不溯及以往”、“法无规定者无罪”的抗辩理由。人类对战争行为的规范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日渐完善的。事实上古代战争在相当程度上是没是非对错之分的:历史上亚历山大、成吉思汗、拿破仑都没因为发动战争而受到审判。认为战争行为构成犯罪是随着近现代国际法的完善才出现的观念。辩护方认为被告在谋划和发动侵略战争时国际上还不存在禁止密谋和进行侵略战争的法律规定。
既然当时还没这样的法律规定,那么被告的行为也就不能构成犯罪。检查方针对这种理由回应道:这恰恰说明法西斯分子从来就无视国际法。法庭列举了海牙、凡尔赛、洛迦诺、凯洛格-白里安等一系列国际条约来说明德国法西斯对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波兰、丹麦、挪威、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英国、南斯拉夫、希腊、苏联、美国等国的战争行为从根本上违背了国际法。
被告又提出“你亦同样”的理由企图通过污蔑对方也犯有同样的“罪行”来为自己脱罪。他们通过制造“双方都违法”的谬论要求合理地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从而以“你我都一样”为由来洗清自己的罪名。法庭当场戳穿了被告们玩弄的“相互抵销法”——指出他们是妄图把自己的侵略行径同盟国、受难人民反侵略战争和反法西斯抵抗运动混为一谈。被告随即又用“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作为抗辩理由。
被告强调不管入侵还是被入侵的一方对军人来说都是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战争中发生的屠杀等暴行是一种国家行为,自己作为个人仅仅只是这一行为的执行者而已,所以只能由发布命令的人来承担战争责任。在这一逻辑下纳粹德国就只有希特勒一人需要承担战争责任。法庭方面随即引用了德国军事刑法第47条:下属人员如果知道上级的命令违反民法或军法仍执行这道命令也应受到惩罚。
这一出自德国自身的规定令被告们哑口无言。最终法庭裁决:执行上级命令不能构成减刑脱罪的理由。即使纳粹战犯屠杀平民的行为是他们的上司所授意的,那么他们也不能用所谓“服从命令”这样的理由为自己开脱。最终法庭判处12名被告绞刑、3人无期徒刑、2人20年徒刑、1人15年徒刑、1人10年徒刑、3人无罪释放。此外德国政治领袖集团、秘密警察和保安勤务处、党卫队等组织被宣判为犯罪组织。
和德国一样作为二战发起者、加害者的日本在战争期间的罪行比起德国有过之无不及。战后对德、日两国战犯进行审判的时候确定战犯的标准主要有两条:一是参与策划发动侵略战争;二是在战争中犯有诸如大屠杀这样的反人类罪行。如果没直接参与策划战争,也没犯下反人类罪行,那么是不会被作为战犯处理的。比如德国的“闪击战之父”古德里安在战后就被免于处罚。
尽管古德里安作为德军将领在战场上让苏、美、英等反法西斯同盟国吃尽了苦头,可他并没参与战争的策划、也没犯下过反人类罪行。因此像古德里安这种人无论在战场上给同盟国造成过怎样的打击也不能认定为战犯。就是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列为被告的24人中还有1人被免于起诉、3人被无罪释放。二战中的德国犯下屠杀平民这种暴行的主要是纳粹党卫军,而当时的国防军将领中有很多人其实是没参与这种暴行的。
因此战后德国将领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被免于起诉。相比之下日军从将领到普通士兵几乎都曾犯下过反人类罪行。1932年9月16日在辽宁抚顺平顶山村日本守备队和宪兵队士兵200人用6挺机枪集体屠杀当地村民3千多人,然后纵火焚毁了全村八百多间房舍。1934年5月日军在天津南开八里台和吉林依兰县强占民地修建机场时动用飞机轰炸依兰县,炸死中国民众2万余人。
1937年11月12日占领上海的日军在南市放火连烧9日。在此期间中国军民死伤无数,损失超过8亿元。1937年11月下旬日军兵分三路向南京进发。在这一过程中一个个村庄和城市被夷为平地。11月19日清晨一支日军先头部队进入苏州后连日烧杀掳掠:他们将城中的文物古迹付之一炬,还抓走数千中国妇女充当性奴隶。日军这次入侵使苏州人口从35万骤减到不足500人。
1937年12月8日江苏镇江被侵华日军攻陷后日军屠杀了当地民众上万人、焚毁房舍16700多间、强奸当地妇女几千人。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陷南京后在南京及附近地区展开了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战后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调查后判定:日军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19万余人;零散屠杀有858案,死亡人数15万余人。
日军在中国的暴行并没随着南京大屠杀这场空前浩劫而停止:1938年日军登陆珠海三灶岛后屠杀并俘虏当地居民数千人。1942年12月5日侵华日军在河北滦县潘家戴庄屠杀无辜百姓1280多人、焚毁民舍1000多间。1943年5月畑俊六指挥手下在湖南境内屠杀3万余中国人、强奸当地妇女两千多人。日军的暴行不只发生在日本占领区: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后日军随即展开对中国战时首都重庆的无差别空袭。
从1938年2月18日至1943年8月23日期间日本对重庆进行了长达5年半的战略轰炸。据不完全统计:在5年间日本对重庆进行轰炸218次,出动9000多架次的飞机,投弹11500枚以上。重庆大轰炸的死难者达10000人以上,超过17600幢房屋被毁,市区大部分繁华地区被破坏。重庆周边的万县等地、四川省会成都也都曾遭受过日军不同程度的轰炸,就连位于青藏高原的西宁古城也在1941年被日军轰炸过。
1941年12月7日清晨日本对美国海军太平洋舰队基地珍珠港的偷袭造成美军阵亡2400人丧生、负伤1250人,同时美军还损失了四艘战列舰、两艘驱逐舰、188架飞机。在此后的六个月中美国海军在太平洋战场上无足轻重。没有美国太平洋舰队的威胁使日本对其它列强在东南亚的力量可以彻底忽略,此后日军横扫香港、马来亚、新加坡、缅甸、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地。
1941年12月22日午夜本间雅晴指挥的日军第14陆军在飞机和战舰的掩护下在菲律宾西北部的仁牙因湾登陆,战斗进行到1942年5月18日以菲律宾全岛被日军控制告终。日军将近8万被俘的美菲联军官兵强行押解到120公里外的战俘营。由于一路上无食无水,沿途又遭日军刺死、枪杀,最终导致约15000人丧命。抵达战俘营之后的两个月内又有2.6万名战俘被日军虐待致死。
1942年2月初日本开始进攻新加坡,2月15日新加坡沦陷。日军占领新加坡后为报复新加坡华人对中国抗战的支持于1942年2月18日至25日在新加坡进行了大检证,在这一过程中这个弹丸小岛上就有数万人被日军屠杀。日本在发动侵略战争时于占领区内设立了大量的慰安所,强征朝鲜、中国大陆、中国台湾、东南亚以及少部分在太平洋战争中俘虏的美、英等国妇女。
二战期间日本强征各国妇女充当慰安妇的人数多达70万。日本在控制朝鲜半岛期间共强迫20万朝鲜女子做慰安妇;在侵略中国时也有20万妇女被日本强征。战争期间日本不仅从亚洲邻国强征过慰安妇,也曾强征劳工以弥补日本国内劳动力的不足。2017年韩国根据日本在朝鲜半岛强征劳工的史实拍摄了电影《军舰岛》。1931年至1945年十四年间中国也曾被日本先后强征劳工超过一千万人。
战后中国官方所公布的伤亡数据是3500多万(其中死亡1800多万),然而这一数据其实并不一定是绝对准确的,因为时过境迁以后具体数据的统计其实已相当困难。关于数据的问题有相关部门人士会去调查完善的。我在这里要说的是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日军在二战期间所犯下的战争罪行可谓惨无人道罄竹难书。尤其要强调的是日军所犯下的罪行是一种国家罪行。
日军在战争期间的暴行绝不是某个或某几个士兵的个人行为,而是当时整个日本在狂热的军国主义思潮下所犯下的集体罪行。这是日本欠下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反法西斯同盟国家的一笔血债。长期以来日本利用自己在战争后期遭遇的东京大轰炸、广岛核爆炸、长崎核爆炸等事件把自己塑造成为战争的受害者,然而问题在于这场战争究竟是谁所发动的呢?
事实上德国人同样会纪念他们自己死在二战中的同胞,可世界上没任何一个国家会觉得德国这样做是错误的,因为德国从来不会回避自己的战争责任问题。相比之下日本只是一味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来摆脱自己所应当承担的战争责任。在日本有这样一种声音:发动战争的战犯都已被处决了,所以战后出生的日本人已不存在战争责任问题。日本战犯真的都受到惩处了吗?战后的日本人真的不存在战争责任问题吗?
很显然德国人是不会认同这种观点的。德国并没把战争责任问题一股脑都推到当年的纳粹党身上,而是勇敢地承担起了自己理当肩负的历史责任。按说当年纽伦堡审判已对纳粹战犯做出了处理,可这能说明德国从此就洗清了自己的战争责任吗?事实上德国在战后的几十年间一直在进行道德上的忏悔和物质上的赔偿。德国人甚至通过协助他国追捕纳粹余孽这种实际行动来与自己肮脏的过去划清界限。
日本在战后的所作所为与德国比起来简直可谓是天壤之别:直到今天日本领导人还无视邻国民族感情去参拜供奉有二战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直到今天日本还妄图通过修改历史教科书回避战争责任问题;直到今天日本还有人在鼓吹美化当年的侵略战争......事实上当初对日本战犯所进行的东京审判本就是不彻底的。东京审判是一场正义的审判,但同时也是一场不彻底的审判。
东京审判不仅从法律的角度认定了日本发动的对中国、东南亚和美英等国战争的侵略性和非正义性,而且通过审判日本主要战犯公开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者的战争暴行。由此可见东京审判确实是一场正义的审判,但审判过程中美国出于自身战略利益需求对日本有意识进行庇护导致这场审判又是不彻底的。其实在二战后期美国与苏联分庭抗礼的格局已然是若隐若现。
美国出于自己在战后与苏联博弈的战略需求决定把日本打造成为自己在亚太地区遏制战略对手的桥头堡。美国的这种政策使其对日方针迅速由打压为主转变为既打压又扶持。东京审判期间美国出于自身利益对一部分日本战犯有意袒护。比如很多参与过731部队的日本人就在美国的庇护下移民美国:美国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给予他们丰厚的待遇,最终这些人以医学教授的身份在美国安享晚年。
纽伦堡法庭的组成及有关事项都是根据完全平等选举和表决的原则;东京法庭的法官和检察官却不经选举,而是由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直接任命。这种做法从组织上程序上保证了美国意图的贯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比起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充满更多的美国因素。这些美国因素的存在导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民主性和公正性受损,导致部分受害国无法完全伸张正义。
东京审判前夕苏联曾提出将支持过战争的鲇川、岩崎、中岛、藤原、池田等财阀头目与东条英机等人一同审判,但这一建议被身为首席检察官的约瑟夫·基南否决了。那些曾在暗中支持过侵略战争的财阀头目们在美国的庇护下一个也没坐上审判席。更大的争议在于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问题:当时中国、苏联、澳大利亚等国均主张审判天皇,可美国出于自身利益对天皇提供了庇护。
甲级战犯重光葵在1931-1932年任驻华公使、1942-1943年任驻汪伪政府大使期间为策应日本的军事侵略从事了大量罪恶活动,但在美、英等国的干预下最终判决书却说他的活动“未超过职务的正当范围”、“不是阴谋分子之一员”、“并未实行侵略战争”云云。因此重光葵最终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48年11月12日苏联《消息报》曾发文指出这种判决本身就是袒护。
此外东京审判最终的判决书还认定日本与德国共谋破坏和平的罪行缺乏证据——那只是两国总参谋部中个别人员的私人图谋,与日本政府并无直接关系。判决书极力强调日本军部在实行侵略计划方面的罪行,从而减轻日本政府和垄断资本家的责任。在美国的干预操弄下东京审判并没能完全彻底伸张正义。相当一部分本该坐上被告席的日本战犯都在美国的庇护下毫发未损。
事实上1945年德国刚战败时对战争责任的认识也远没今天这么深刻。正因为纽伦堡审判对纳粹遗毒的彻底肃清以及之后几十年德国政府不断对国民进行历史教育才使今天的德国人对战争责任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反观日本的战争罪行从一开始就没被真正彻底清算过,所以几十年后日本人对战争的反省依然远远不及德国人深刻。岸信介这样的甲级战犯能在战后的日本出任首相本身就说明了日本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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