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视野」以“零垃圾国家”为目标——新加坡
新加坡以整洁、优美的环境闻名于世,被誉为“花园城市”。在联合国人居署发布的《世界城市状况报告》中对新加坡在污染控制、交通管理和水处理领域等方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新加坡国土面积714.3平方公里,人口564万(2018年数据),人口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7896人。新加坡的固体废物产生量多年来显著增加,送去处置的废物数量从1970年的每日1260吨增加到2016年的每日8559吨(其中不包括已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基于有限的土地面积和人口密集的生活环境,高效的垃圾收集和处置系统显得至关重要。
在垃圾分类方面,新加坡以“零垃圾国家”为目标,从源头开始控制垃圾的产生,并努力实现垃圾的重复利用和回收,给予垃圾第二次生命。
一、各类垃圾分类方法
新加坡主要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大类。一般蓝色垃圾桶用于投放可回收垃圾,绿色垃圾桶用于投放不可回收垃圾。蓝色垃圾桶将可回收的垃圾再细分为4类,并分别粘贴上醒目标识:蓝色代表塑料品、绿色代表纸质品、红色代表玻璃制品、黄色代表金属用品。大件可回收物品需另行处理。
新加坡垃圾桶
新加坡政府在提倡垃圾分类投放的同时,为不给居民因垃圾分类过细增加相应负担,注重减少垃圾产生的源头,如减少过度包装等,并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再回收利用上下功夫。不可回收的垃圾会送往垃圾焚化厂焚烧,垃圾经焚烧后体积一般会减少90%,再做无害化填埋处理;剩余的可回收垃圾,会运送到垃圾处理厂由专门机器和部分人工分拣,将其中的塑料、玻璃、金属等分离,用于销售或二次加工,残余部分再处理后制作砖头或用于铺路。
二、垃圾回收及分类管理机制
目前新加坡每天产生垃圾约21000吨,其中60%被回收利用,处理处置量约每天8600吨,最终被运至实马高岛填埋场的焚烧残渣及不可焚烧物不足1000吨。如此高的减量减容效率完全依托于高效的垃圾回收及分类体系。
新加坡耗资3.6亿美元的垃圾填埋场
(一)垃圾清运付费机制
新加坡高达60%的垃圾回收率与垃圾清运付费机制有密切关系。新加坡实行垃圾收运付费制度,费用的定价分为固定费用及定期核定费用两种方式,对普通居民实施固定费用,每月约6新币,价格较低,且针对特殊人群可申请政府补贴;对工商业收费按垃圾产生量每半年核定一次,实行阶梯收费制度鼓励垃圾减量。各收运公司均委托新加坡能源有限公司向居民收取垃圾收运费用,和自来水、电力等费用一同收取,因此缴费率可达到近100%。这笔费用除收运费外,还包括垃圾处理处置费,由收运商代收并交缴纳至转运中心及各焚烧厂。各垃圾收运商的利润主要来自于回收垃圾,首先是最大可能提高回收率以降低支付给焚烧厂、转运站的末端处置费用,其次是对回收垃圾进一步分解利用,获得废物残余价值。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收运商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并加强人员管理,实现垃圾最大回收。
(二)收运环节监管机制
新加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固废处理的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包括《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环境公共健康(有毒工业废弃物)管理条例》《环境公共健康(一般废弃物收集)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新加坡的垃圾收集及处理作了详尽说明与规定,有助于实现垃圾收集及处理规范化、科学化与可持续发展。
新加坡国家环境署通过法律监管及处罚对收运商垃圾分类回收效果进行管理。在新加坡,非法倾倒废物是一项很严重的违法行为,面临高额罚金甚至刑罚。在垃圾收运环节,通过非法倾倒处罚对居民行为及收运商进行管理,以确保100%的垃圾收运率。
(三)垃圾分类处理机制
新加坡的垃圾分类与回收工作主要由收运商完成,在垃圾分拣中心通过半自动及人工分拣线完成分类和打包,送至各垃圾末端处理设施。新加坡的固废处理设施包括1个转运站、4个垃圾焚烧厂和1个海上填埋场。收运商将分类后的垃圾运至大士海洋转运站及各焚烧厂,垃圾必须附上运单,并注明类别和产生源头。各处理设施工作人员还将对垃圾进行检查,验证分类是否准确,如果将不适宜焚烧的垃圾混入焚烧垃圾类别,也将面临处罚。
由此可见,新加坡垃圾分类及回收通过明确责任主体、清晰企业职责、法律监管及市场调节等手段得以实现。
新加坡垃圾回收及分类管理机制
三、新加坡垃圾分类经验
新加坡采取严格的垃圾处理办法,以“3R”(Reduce、Reuse、Recycle)原则,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核心,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并通过资源化处理尽量对垃圾进行循环利用。
(一)源头管控垃圾增长(Reduce)
为从源头上管控垃圾的快速增长,新加坡通过采取减少制造产品所需要的材料和包装的方式来实现。从2007年起,新加坡政府、工商界和非政府组织联合发起签署一项“自愿包装协议”。由于产品包装垃圾大约占新加坡日常生活垃圾重量的1/3,所以签署“自愿包装协议”目的是通过重新设计包装和再循环,达到减少包装垃圾的效果。按照协议,签订协议的公司包括产品生产商、零售商、批发商等,要主动制定减少包装数量的标准。根据计算,截至2016年,受益于协议的签署,新加坡共减少32000吨包装垃圾,节约了7500万新元的支出。
(二)家庭和工商业进行回收利用(Reuse)
鼓励家庭和工商业进行再循环回收利用,学校、共管公寓和政府组屋也全面提供再利用设施。目前,在再回收利用方面,工业铁渣实现97%,建筑及拆卸废料实现99%,树木和木料实现69%,比例最低的为塑料,仅11%实现再利用。
(三)推动垃圾循环利用(Recycle)
新加坡政府借助资源再利用、焚烧和循环使用等途径,有效降低了垃圾填埋数量。新加坡每日产生的垃圾中只有3%不可回收或不可焚烧的垃圾直接填埋处理。新加坡政府明确规定,垃圾收集商运送垃圾时需要附上运单,上面标明垃圾类型及垃圾源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时产生的热能还将用于发电,而焚化后所产生的诸如建筑废料、工业残渣等灰烬和不可燃烧垃圾,会先利用磁铁分离器吸取其中含有的废铁,然后将剩余垃圾集中到大士南海运转换站,再由推式拖船与平底船于傍晚出发运至离岸的实马高垃圾埋置场填埋。如今实马高垃圾填埋场已成可供休闲娱乐的场所。除使用焚化技术使90%被烧掉的垃圾转换成电力外,新加坡政府还利用混凝土再生材料,使建筑垃圾再循环率达98%;利用电子垃圾的回收拆解,发展城市垃圾处理新产业;积极开发洁净能源,从而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3R原则”中的“Recycle”(回收)
(内容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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