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年度典礼看与时俱进应对新课题
“法治是澳门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坚持法治必须首先坚决维护宪法和澳门基本法的尊严和权威。司法机关一直严格履行基本法赋予的宪制责任,为澳门特区成功实践‘一国两制’作出了卓越贡献。”这是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今年10月20日在澳门特区2021至2022年司法年度开幕典礼致辞时所说的。
“一年一度秋风劲,不似春光,胜似春光”。虽然秋色浓重,但却洋溢着司法领域努力实践“爱国者治澳”的涟滟春波,催发着新一个司法年度,在新形势中与时俱进地应对新课题,澳门司法官与其他领域的爱国爱澳者们,共同谱写“一国两制”的新篇章。
贺一诚表示,特区政府将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绝不允许任何外部势力干预澳门事务。与此同时,特区政府一如既往坚定维护司法独立、捍卫司法公正,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持续优化司法培训机制,不断完善司法软硬件建设,团结司法界、法律界及社会各界人士一道,共同推动澳门特区法治事业向前发展。
贺一诚认为,法治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法治只有与时俱进,才有持久的生命力。新冠疫情在给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同时,也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问题、新的要求、新的挑战,例如,如何平衡公共卫生安全与个人权利自由之间的关系;如何在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妥善保护个人资料的安全;如何有效解决疫情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民商事纠纷;如何更好地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法律界作出及时的回应。
不容置疑,澳门特区整个司法体系在实践“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过程中,扮演了‘稳定器’和‘压舱石’的重要作用。
重温就职誓词,不忘初心使命
过去22年,澳门司法机关始终将切实保障“一国两制”在澳门的有效实施,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及时解决各种涉及基本法条文的纠纷和化解各类宪制危机,作为自身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并忠诚地履行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澳门特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基本法关于澳门特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的权力,确保了特区全面、准确执行基本法。
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提出重温司法官就职誓词,誓词中有拥护并执行澳门基本法、效忠澳门特区等内容,要体现在履行司法权的过程中,要落实到具体案件的审理中。“通过开幕典礼这个庄严的仪式,不仅是对司法权的尊重,更是对司法官维护公义、秉公执法的期盼。在此,我请各位司法官重温就职时的誓词。”
岑浩辉指出,誓词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它承载的是国家、澳门特区和广大市民对司法官的要求和期望。重温就职誓词,不忘初心使命;重温就职誓词,就是要每一位司法官不要忘记当初宣誓就职时所作出的承诺。
岑浩辉谈到司法制度中的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公平公正,防止利益输送而设立的一项特定制度。根据澳门现行法律的规定,无论是行政、立法和司法运作上均设有回避制度,虽然具体规范的内容有所不同,但均要求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时,如果与所涉及的标的或利害关系人有一定程度的联系就必须回避。这种制度在一个大的司法区域内实施,对权力机关的运作影响可能不大,违反此制度的概率也可能较小,因为地广人多。但在澳门这样一个充满人情味的以华人为主体的小社会,人际关系密切、各种利益盘根错节的社团社会,问题就非常突出。在澳门这种社会特点和社会环境之下,要维护公平公正,对法律的执行必须更加严格,要有更高的标准。只有这样,澳门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才能够取信于民,才能够有尊严并赢得尊重,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才能得到切实的维护和保障。
岑浩辉提醒所有法官,尤其是新入职的年轻法官,要从自己、家人、朋友、同学着手,注意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要同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出现可能被利用、甚至被怀疑存在司法不公的情况。
岑浩辉表示,尽管澳门特区仍然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但三级法院继续正常有效运作,过去一个司法年度共受理各类案件18561宗,同比减少1439宗,是近7年来首次下降到2万宗以下。
岑浩辉通报,过去一个司法年度,法院系统在完善软硬件建设方面开展了一些具体的工作:一是推进司法运作电子化,提高司法效率;二是开展司法辅助人员的晋升和培训工作,提高司法机关人员素质;三是启动新一届司法官的培训课程;四是改善司法机关的办公条件,兴建三级法院大楼。
“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澳门肩负着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责任。”岑浩辉说,澳门特区终审法院和整个司法体系作为司法机关,履行这一责任的方式是准确实施有关法律,通过司法审判活动,及时预防、遏制和打击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行为,起到捍卫“一国”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22年来,澳门特区司法机关始终把切实保障“一国两制”在澳门的有效实施、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岑浩辉说:“‘一国两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是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制度。在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体系里面,终审法院和司法体系可以说是起到压舱石、稳定器的作用。压舱石的作用就是我们必须有一个祥和稳定、符合‘一国两制’运行的社会秩序和安定的环境。为什么是稳定器?因为22年来,我们法院的职能就是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和繁荣,维护公民法人的基本权益,确保正确有效运作,遏制犯罪。”
致力预防及打击犯罪,警惕犯罪蔓延至网络
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澳门警方刑事调查案件立案共8802宗,与2020年同期相比上升24.1%,上升原因可能包括游客数量的相对增多,疫情以来经济恢复情况,公众使用网络交友、购物的时间与频率增加以及警方与邻近地区加强警务合作捣破多个跨境犯罪集团等因素。
今年前三季澳门犯罪案件数量大致处于2020年同期(7092宗)及2019年同期(10598宗)之间的中位数水平,其中增幅最为明显的仍是网络相关犯罪。
同时,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案件近年也增长较快,特别是网恋及诈骗犯罪,前三季同比分别上升50%及18.8%。电脑犯罪由去年10月至今年上半年期间大幅上升,今年前9个月共同比上升279.6%,其中以“盗用信用卡资料进行网上消费”案件的升幅最为明显。
2021年1月至9月澳门暴力罪案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上升近两成,其中“绑架”、“杀人”及“严重伤人”等涉及严重暴力犯罪的案件,则继续保持零案发或低案发率。与此同时,澳门警方密切留意及分析各类犯罪的变化趋势,加强与其他部门及周边地区的合作,适时调整警力部署,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及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对此,澳门特区检察院检察长叶迅生分析认为,新冠肺炎疫情改变全球生活和消费模式,传统犯罪呈加速蔓延至网络犯罪趋势。随着新冠病毒疫情出现,全球的社交和出行活动普遍受限,人们的生活和消费模式发生巨大转变,其中之一就是使用互联网的时间增多,这一变化让不法份子有更多的机会实施网络犯罪。
根据统计,在过去的一个司法年度,澳门涉及电脑犯罪的立案数目增幅最多,同比增长达297.41%。其中通过盗用信用卡资料的方式,进行网上消费的电脑犯罪案件呈急增的趋势,同时,游说被害人进行网络赌博或投资的网络诈骗案件亦有所增加,另外,以网络方式进行“裸聊”勒索的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亦出现反弹。
叶迅生表示,由于网络世界存在隐蔽性高、虚拟性强和资金流动快等特点,相关罪案在案发后的侦查和追赃工作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难度。因此执法部门在强化网络安全预防措施的同时,有必要提高市民的防范能力,方能有效遏止网络犯罪的发生。
叶迅生提出,面对澳门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新局面,为保障澳门“一国两制”事业的行稳致远,在坚持检察司法工作必须遵守的合法性和客观性运作原则的基础上,澳门检察院应该与时俱进:
——加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自觉意识。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澳门特区必须坚持整体的国家安全观,主动应对国家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遇到的各种遏制、围堵和打压。为此,司法机关,尤其是承担领导侦查和依法发动刑事诉讼程序的澳门特区检察院,我们必须始终准确把握“一国两制”正确方向,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安全,切实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
——提高专业水平,不忘初心。依法治澳是我们维护法治核心价值的底线。如何专业地履行法律赋予检察院在法庭代表特区、维护合法性和监督法律实施的司法职能,这是我们每一位检察官需要面对和回答的问题。通过我们日复一日的专业工作,我们有责任、有能力保证和提高我们的工作质量,为此,我们必须坚持进入检察院工作履职的初心,始终以兢兢业业和精益求精的心态做好检察司法工作,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指引下,努力让市民大众在每一个案件之中感受公平正义,这是检察院司法官面对市民大众应尽的职业和社会义务。
——科技强检,司法为民。借助科技力量推动检察院信息化的建设工作,提升检察院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是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目标。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大力协助下,特区检察院研发 “案件管理平台”和“综合办案系统”,并逐步开通接收市民电子支付服务和检察长办公室的办公服务系统。为了贯彻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工作原则,我们将在司法领域积极配合和贯彻特区政府推行电子政务的总体工作方针,强化管理和倡导服务理念,继续开发检察院司法业务、行政业务和便民服务的信息化系统功能,提升工作素质和工作效能,加大力度推动特区诉讼程序电子化的发展进程。
规则如何衔接,制度如何融合
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方面,规则的衔接是很重要,澳门如何通过制度融合,甚至制度引入去促进包括横琴的开发和澳门多元经济发展?
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贺一诚表示,这是澳门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做好粤澳合作开发横琴这篇文章,同样需要澳门法律工作者积极主动、大胆创新、贡献智慧,故此希望法律界就合作区民商事规则与澳门衔接及合作区建设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为合作区发展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促进澳门巩固提升优势,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澳门司法机关如何配合“深合区”的发展,是一个新议题。当然,横琴仍然实行内地的法律体系,因而澳门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并不及于“深合区”。澳门司法机关为“深合区”发展作出贡献,主要是体现在澳门境内,对参与“深合区”运作的企业和人员的司法管辖。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司法协助方面,主动对接。实际上,随着“横琴方案”的深度实施,必须会有一些跨境的商事、民事以至刑事案件的发生,而且因为两地的法律体系不同,而会产生法律冲突。如何协调及调和这些法律矛盾,就是司法机关应当关切及研究的新课题。
要以创新的思维,解决深度合作区建设中遇到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障碍,加快推进区际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安排的磋商,创新粤澳司法合作新机制,为深度合作区建设提供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大律师李焕江认为:
——在司法层面,建议内地通过立法允许具备条件的澳门律师和退休司法官在横琴法院代理涉澳经济纠纷案件。
——建议积极争取国家授权,支持珠海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开展更深层次配合琴澳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在横琴引入相适应的澳门制度等。制度借鉴引入,不是指各法律条文全部一样,行政和刑事等领域差异相对会明显些,让横琴全适用澳门法律不可行,但部份制度和规则接入有助促进澳琴之间生活和经济融合。
建议可以充份利用两制的优势,解放思维做好规则对接和先行先试,例如:“关于合同之债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协议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当该经常居住地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时,视为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即以此方式便可使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时能更多适用澳门民商事合同法律制度。
内地乃至澳门可专门创设上述冲突规则,可间接将澳门某部分法律制度延伸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这种做法比内地立法创设新实体法执行效果会更好,可减少与内地司法管辖区法律制度或机构运作出现不协调的情况;而且,当合同当事人不希望适用澳门法律时,也可协议适用内地法律,保留了一定弹性。
——建议允许粤港澳三地司法机关作出的调解书能在三地法院申请确认和执行。根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以及《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两地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均可以在另一地申请认可及执行,然而,有关情况并不包括调解的情况。换言之,倘若有关调解幷非由法官主持,而是由调解机构作出的调解书,有关调解书亦不被上述安排所涵盖。
为此,可参考上述关于仲裁方面已签定的区域协议和新加坡公约之内容,通过立法或两地区域协议允许获认可的港澳调解机构所作出的和解协议可向两地法院依法申请确认和执行。
——建议构建湾区政策和法律的查明机制和服务平台。倘查明机制之创设方向与湾区法制建设和合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可有利促进湾区的整体发展,尤其是横琴开发。通过相关法律的比较,如金融和中医药,就要通过制度的比较;为此,应构建具自身特色的法律查明机制,例如网上查阅讯息库,以及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法律比较等,以便更好为大湾区合作和经济互补相配合。另外,提供三地法律和湾区政策查明和互动服务平台,包括金融、税务、劳工、医疗、社会福利、就业、公共行政和手续查询等,以利解决在湾区经商,投资,生活,同时作为具体制度建设的问题导向解决机制,整理湾区新政策及三地法律,供市民了解,更重要的是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政策发展和立法合作方向,以方便市民和投资者搜寻解决之道,查询之道。
——建议澳门可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贸易争议解决的首选之地。在仲裁和调解方面,澳门须借鉴香港、新加坡和内地等的成功经验,设定澳门自身的发展方向。在这方面,可发挥和推广自身独特优势,尤其涉及大湾区、澳门、内地和葡语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相关贸易纠纷方面,可考虑在澳门设立专门的调解和仲裁机制,或通过多元化的合作方式例如与珠海相关机构合作均有助推广潜在的服务和培训。澳门特区政府宜改变观念,把仲裁和调解的发展定为本地区法律服务的一个重要产业,从产业发展和多元化解纠纷的角度鼓励和支持本地与其他地方的仲裁单位以论坛、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与内地和香港仲裁机构的交流,加强与境外仲裁机构的合作,为澳门仲裁和调解的发展引入新元素和先进经验,建立解决大湾区、中葡贸易争端之调解和仲裁合作平台,这对于解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倡议中其他地区的法律差异,会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海外网记者 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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