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残忍!女婴尸体被发现,疑是新加坡情侣在台湾丢弃
日前,在台湾新北市新店区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一家环保回收公司的庄姓男员工,2月26日整理厨房余料时割破黑色塑料袋,竟然发现女婴尸体。
接到报案后,警方连夜查看监控视频,发现女婴疑似被丢在昆明街上一间烧肉店的厨房余料垃圾桶内,丢弃时间疑为2月26日凌晨3点左右。另从附近监控摄像头中锁定一名黑衣男子,再细细追查,目前锁定一对新加坡籍情侣,疑似特地来台湾生产,该女性嫌疑人来台湾时大腹便便,2人在案发当天下午已退房,离境返回新加坡。
警方查看监控视频,发现烧肉店2月25日晚间11点左右将垃圾桶推下楼后,环保公司于凌晨5点左右将垃圾收走,因此推断女婴遭丢弃的时间大约是在26日零点至凌晨5点。但因该处无监控摄像头照向垃圾桶,警方只能从周边的监控摄像头开始寻找蛛丝马迹。
通过监控视频发现,26日凌晨3点左右,一名黑衣男子提着黑色塑料袋,在细追查,发现疑似为新加坡籍情侣,投宿万华区旅馆,并在旅馆房间内采集到血迹,据旅馆表示,该2名新加坡籍情侣已于案发当天就已退房。之后警察紧急联系出境管理处,发现两名22岁情侣已经离境返回新加坡,将会联系相关单位协助缉捕。
事件爆发后,嫌疑犯逃回新加坡藏匿,烂摊子留在台湾,试图规避刑罚,所作所为令人震惊。据台湾相关司法人员解释,新加坡刑法第3条规定,国民的境外犯罪行为视同于境内实施,得于国内接受审判与受罚。意味着这对新加坡情侣在台的犯罪行为如果违反新加坡刑法,回国仍得受罚。
司法人员接着说明,从新加坡刑法观点来看,有如下几种情况:若两名嫌疑人是有计划地把婴儿活生生丢进厨房余料桶致死,恐触犯302条的谋杀罪,处以死刑!若两人是一时失手犯案,非预谋杀人,则犯过失杀人罪,可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女性嫌疑人是产后抑郁而杀女婴,新加坡刑法考量其情可悯,在310条特别设立一个妇女杀婴罪,可避免死刑,但仍得面对无期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还不清楚这对新加坡情侣的作案动机和目的,但女婴已死已成事实,对犯罪者早点抓拿归案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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