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06日 星期三

穿钢头鞋避电眼,在厕所对毒贩拳打脚踢逼供,新加坡前肃毒员被判入狱

对毒贩拳打脚踢以武力逼供的新加坡前肃毒员,被揭曾醉酒辱骂警员,法官考虑所有罪状后,判他坐牢五年及罚款4000元。

法官也下令被告赔偿受害者(即毒贩)4500元。然而,被告没有能力缴交罚款和赔偿,得分别多坐牢10天和三周代替。

穿钢头鞋避电眼,在厕所对毒贩拳打脚踢逼供,新加坡前肃毒员被判入狱

前新加坡肃毒局执法人员维戈大士对毒贩施暴逼供,也在醉酒后对警员飙脏话,被判坐牢五年及罚款4000元。(档案照)

前肃毒局执法人员维戈大士(Vengedesh Raj Nainar s/o Nagarajan,35岁)2017年1月2­日,在兀兰关卡肃毒组办公室的厕所内对马来西亚籍毒贩斯瓦巴兰(34岁)施暴,逼他承认走私毒品的罪名。为此,他上个月被判三项威胁他人承认犯罪而打伤他人罪名成立。

法官4月29日下判时指出,被告案发时已在肃毒局工作约六年,理应知道不该暴打犯人逼供,并斥责被告的行为严重破坏法治,也打击公众对刑事司法系统的信心。

根据控方结案陈词,被告案发当天上班时口气有酒味,显然已喝了酒。他还为了躲避办公室的电眼,把啤酒罐藏在纸袋继续喝,法官指他显然目无法纪。

另外,被告故意选在厕所施暴以避免电眼拍下罪行,并使用钢头鞋踢受害者,可能造成更严重的伤势,法官指这都是下判时考虑的因素。

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受害者的伤势偏轻,被告也没有使用武器或预谋干案。

律师也称被告在肃毒局任职11年来,工作表现良好且多次获颁奖项。但控方反指被告在值勤时干案,恰恰与这说法矛盾,他滥用了肃毒局人员的权威,并破坏肃毒局的声誉,控方因此认为法官不应把这因素当做求情理由。

由于受害者是在新加坡长期服刑的外国人,控方认为他较难采取民事诉讼,促请法官判被告对受害者作出赔偿。

被告29日早也承认之前搁置的另两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以及一项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令罪状。

对警员飙脏话

案情显示,被告于2020年3月14日下午开始,与朋友聚在组屋楼下喝酒,到了晚上宵禁时段也没停止。喝得烂醉的被告见两名警员前来劝他们离开,竟对警员飙脏话,当场被逮捕。

在家人陪同下出庭的被告,闻判时显得冷静。他将在两周后开始服刑。

文:陈昱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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