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5日 星期五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将在2024年再度调整

2022年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的报税季节已到来,这次的报税周期是3月1日至4月15日。

在这里,我们会向大家更重温一下报税流程以及减免项目,为了避免在申报时产生不必要的错误以及罚款。另外,税务局也在今年更新了2024年的新税率。

新加坡个人纳税被分为两种:

纳税居民和非纳税居民

非纳税居民

当海外居民居住在新加坡不满183天,将归类为非纳税居民;

并对在新加坡取得的所有收入按照15%去征税,或以;

本地累进税率计算税额两种计算方式,取其高作为交税额,并无权享受个人税收减免。

新加坡居留不超过60天:那么工作收入是免税的。但是,这不适用于公司董事、公众艺人以及专业人士,非纳税居民的董事费和其他收入将按现行税率22%征税,请参考下图: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将在2024年再度调整

从2024年起,税务局将把董事薪酬、净收入的居民专业、SRS 非公民会员以及利息和专利的税率将从22%提高至24%。

纳税居民

新加坡公民和新加坡永久居民(SPR)肯定属于纳税居民;

在该纳税年度的前一年,外国人在新加坡居住(合理的临时离境除外)/工作时长超过183天(作为公司董事的情况除外)或者,连续居住/工作满三年;

或者,在新加坡居住/工作跨越两个公历年,并且逗留时长至少为183天。

从2017年起,税务局按照以下图表中的累进税率进行个人所得税计算: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将在2024年再度调整

我们举几个例子让您理解一下税收哦:

假设一:如果一位纳税居民年收入在$20,000.00以下,则不需要纳税

假设二:如果一位纳税居民的年收入为$40,000.00,假设无任何税收减免,前$30,000税额为 $200,接下来$10,000.00的税额为$10,000.00*3.5%=$350.00,所以要缴纳的总税额为$550.00。

假设三:如果一位非纳税居民从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在新加坡居住(新加坡每年的居住时长大于等于61天和小于等于182天),总收入为$21,000,那么他所要向新加坡缴纳的总税额为$3,150.00(取较高金额作为缴纳税:$21,000.00*15%=$3,150.00和$20,000.00*0+$1,000.00*2%=$20比较)

从2024年起,税务局将把个人所得税税率上调,以下图表将从该年启用: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将在2024年再度调整

个人税务减免

估税时自动纳入的捐款/扣除项目

您不需申请下列估税时会自动纳入的捐款/扣除项目。我们将根据您的资格条件和有关当局的记录,自动纳入扣除:

直接捐给获批准公益机构(IPC)的款项

通过雇主参与雇佣收入自动纳入计划而从薪金中扣除捐赠给获批准公益(IPC)的款项

劳力所得扣除(EIR)

现金填补公积金退休或特别户头退休辅助计划(SRS)

战备军人扣除(战备军人、战备军人的妻子或父母享有的扣除)

估税时非自动纳入的捐款/扣除项目

请确保您符合申请扣除的所有条件,若我们在审查您的报税表时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扣除申请,该项扣除会被取消,您也可能需支付罚款。

从2018估税年起,个人所得税总扣除额每估税年的顶限是$80,000。您可继续申请您符合条件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如果申请的总扣除额超过$80,000,可享有的总扣除额将以$80,000为顶限。

捐款

如果您的雇主没有参与雇佣收入自动纳入计划,请填入从薪金扣除(调至整数)给予受认可公益机构捐款的2.5/3 倍数额,捐款数额会显示在您的IR8A 表格中。

配偶/残障配偶扣除

配偶扣除(若您的配偶于2019 年收入超过$4,000,您就不能申请此项扣除)

您可以申请此扣除(配偶扣除总额的顶限为$2,000):

如果您的配偶在2019年与您同住或由您赡养,您可扣除$2,000;

或如果您已经与妻子在庭令/分居契约下正式分居,并在上一年度支付生活给您的妻子,扣除额以$2,000为顶限残障配偶扣除;

您可以申请此扣除(残障配偶扣除总额的顶限为$5,500):

如果您在 2019 年赡养您的体障或智障配偶,您可以申请$5,500 的扣除;

如果您已经与残障的妻子在庭令/分居契约下正式分居,并于上一年度支付活费给您的妻子,扣除额以$5,500为顶限。

子女扣除:

合格子女扣除(QCR)

如果您抚养的子女未婚并符合下列条件,每位子女可获得$4,000的扣除:

在2019年里,子女年龄在16岁以下;或

在2019年,子女年龄在16岁或以上,并在学校、学院、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接受全日制教育;并且

子女在2019年的年收入不超过$4,000

残障子女扣除(HCR)

如果您在2019 年抚养一名体障或智障的未婚子女,您可以申请$7,500 的扣除

在职母亲的子女扣除(WMCR)

如果您是已婚、离婚或丧偶的在职母亲,您可以为所有未婚子女申请此项扣除。您的子女在2020 年 12 月 31 日必须是新加坡公民,并且符合申请QCR 或 HCR 的所有条件。

“总扣除额QCR/HCR + WMCR = 每名子女$50,000”

WMCR总额以在职母亲的100%劳力所得收入为限。

*无论父母哪一方申请QCR/HCR 扣除,都将优先给予扣除。WMCR仅限定于申请QCR/HCR扣除之后的剩余部分。

父母扣除/残障父母扣除

如果您在2020年里奉养您或您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曾祖父母,您可以申请此项扣除。您或您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曾祖父母在2020年必须在新加坡居住,并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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