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投资移民要求
新加坡是很多中国人移民的首选,很多人选择去新加坡工作、定居、体会那里的异国风情,新加坡美丽的景色和安逸的氛围也吸引了成批的外国人想移居到此。
新加坡投资移民政策可分为两个移民计划: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投资计划和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投资计划。
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投资计划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股东身份
2 申请人必须拥有企业时间超过3年以上
3 申请人所持有股权最好不少于10%
投资要求
投资者至少投资250万元新币在新加坡政府批准投资的基金5年时间。从投资之日起5年内,不得撤出投资资金或转让相关股权,基金由政府托管。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投资计划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拥有至少2000万新币的个人资产,并需投资至少1000万新币于新加坡金管局管理下的金融机构。
投资要求
1 投资不低于1000万新币于金融产品
2 投资组合可包括物业和金融产品,但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新币,其中金融产品不少于800万新币,物业不超过200万新币
金融产品包括:现金产品、资本市场产品、具体的投资计划、人寿保险、其他投资产品
物业:在新加坡对于外国人购买物业是有限制的,外国人不能购买当地的组屋及政府规定的私人物业。申请人可以购买洋房及公寓等,如果申请人选择购买别墅,则 只能购买圣淘沙的别墅;并且申请人所购买的物业在监管期内只能用于自住,不能出租、转让和抵押。投资账户可以是联名账户,但不能单独在配偶或子女名下。
投资人的投资期为5年,从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生效日开始计算
在投资期内,申请人可以转换投资的金融机构,但需要全额转换(当年的投资收益可提取),申请人及转换前金融机构需在7日内通知金管局,新的金融机构需重新 提交资料到金管局。金融机构会每年向金管局汇报投资账户的情况。申请人可提取投资账户的投资获益,如投资额低于初期投资则无须补齐总额。
投资者获得永居后,2年内住满1年,即可申请成为新加坡公民,申领新加坡公民护照和公民身份证。投资期间,申请新加坡公民资格被批准,所有投资文件将归还投资者。投资者可撤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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