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 星期一

你是我唱给自己听的歌

你是我唱给自己听的歌

我选择半途而废,你选择义无反顾。我们的爱情就这样走到了尽头。


你是我唱给自己听的歌


一、


2007年长沙的冬天,天气冷得令人发指,大雪把外面广场上的铜像都冻得快要哭了。我穿着笨重的黑色羽绒服,臃肿的棉靴,帽子和围巾把整个脸都兜住,只露出两只眼睛,完全是反恐精英的装扮。


我只差一把枪了,现在谁给我一把枪,我这只棕熊就可以立刻被拉去爆头。


不,不对,有一把枪的话,我首先要把眼前这个正看着我谄媚地笑的男生打成一朵硕大的芙蓉花!


步行街的这个地下仓库,光线昏暗,四面透风,反恐精英都冷得瑟瑟发抖,我可真佩服你啊,穿着单薄的白色小棉布对襟褂,七分裤。方口黑布鞋中还裸露出一截“置生死于度外”的小腿。


一笑,再笑,牙齿咯咯地上下前后打战。我清了清嗓子,你那张还在腮边化了两团红晕的脸便凑得更近了些:“美女,怎么样,你觉得我们还行么?”眼神那叫一个期待。


行,当然行,瞧瞧你那二人转土到掉渣的扮相,不去东北那旮旯的田野上娱乐朴实勤劳的乡村大妈完全就是浪费人才,暴殄天物。


可是,请问你知道我们周刊的广告语是什么吗?“星城时尚第一刊”,那么,你觉得在“潮流先锋”这个版块来介绍二人转和相声的话,我们刊的忠实粉丝弄来火药堆在办公室楼下的时候,该谁视死如归地去扑灭导火索?是你还是我?


我简直没见过比你更不知趣的人了,在我已经明确表达出这场采访一开始就是个天大的错误所以没必要再进行下去后,你的眼神反倒呈现出一种完全不配你那一身行头的骄傲来——“我们这可是民间艺术啊!”你说。


我决定终止这场无聊的对话,打电话到我们编辑部冒充自己是先锋文化人的欺诈行为我也不准备和你计较了。吸了吸鼻子,我拖着如浣熊般沉重的身躯和心灵跨出地下仓库,不打算再与你纠缠。


结果那天你着实让我见识了什么叫做牛皮糖。踩着吭哧吭哧的冰碴,踏着没入小腿的积雪,身着那一身惊世骇俗的小褂七分裤,你跟着我走完了整条步行街,再加半条芙蓉中路,还有一段人民东路。


那几天,电视屏幕上翻来覆去跳动着因为雪灾而导致的车祸伤亡人数,在这个享乐至上的城市,人们对死亡更是反应超前,所以公车司机也都早早地躲在家里刷着热腾腾的火锅喝着小酒。这种天气,出门简直是找死。我的寝室室友们都说。


可是,在刊社的实习已经将近两个月,我什么成绩也没有,没有上过任何一个版面。这样下去,三个月的实习期一到,毫无疑问我得卷铺盖滚蛋。但我不想滚,怎么办?


所以,在编辑部的同事们喝着咖啡聊着明星八卦的时候,我因为你一个电话就英勇地横越了大半个长沙。


想到这里我就悲从中来,猛地一回头。你却误以为这是和解的表示,连忙眨了眨那唯一没被乱七八糟的东西破坏掉的大眼睛:“嘿嘿,这天气可真变态啊。”


能有你变态?我准备冷笑一声,但该死的天气真的太冷了,我的声音还没发出来,就听见扑哧一声,眼前出现一个大鼻涕泡。你呆了一秒,然后笑得几乎撒手人寰。


于是我们的梁子因为一包心相印纸巾和解了,我一个接一个地打着喷嚏,你一张接一张地给我递纸巾。


冷风把你的红色七分裤吹得像一面旗帜一样猎猎招展,这么冰天雪地荒无人烟的,有你走在旁边,至少可以起到避邪作用。这么一想,我就安心了。


那天的长沙是零下五摄氏度的气温,等终于走到刊社楼下的时候,你的眉毛和头发已经结了一层细细的白霜。


虽然我觉得这一切都是你自找的,但谁让我有一颗金子般善良的心呢,所以我的同情心一泛滥,顺手扯下了自己的围巾递给你:“喏,拿去,反正很旧了,我正好不想要。”


你的表情立刻变得又惊又喜,死死抓住围巾生怕我抢回来似的。


然后,你的自信心又泛滥了那么一点,在我转身的时候果断地拉住我的胳膊,一笑,露出一口森白的牙:“那个,我叫乔路明,呵呵,我是说,待会专访要放名字的话。”


得,你看,你这个世界上最不知趣的人有一个多么符合你乡土气质的名字,我对你彻底无语了。


二、


你的那篇采访稿当然没有过,四十多岁的主编的耐心和他的头发一样稀少。“你这个笨蛋!”他训起人来满脸横肉颤动,顺便飞了我一脸唾沫。


都怪你这个扫把星。乔路明,乔路明,我狠狠地在白纸上写你的名字,写一个就换一个叉。画到第九个叉的时候,我听见楼下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站在你的面前,我仔细打量着你。黑色长风衣,干净清瘦的脸,一笑,眼睛就像郁郁葱葱的玉兰一样,开出清新白色的花朵。


我真的无法把眼前的你和前一天那个白衣红裤的“奇葩”联系在一起。


“我是来还你围巾的。”你扬了扬手中那团辨不出颜色的毛线团,“昨天真是谢谢了,要不是你的围巾,回去我估计会冻死。”


“嗯。”我大咧咧地点头,受之无愧的样子,丝毫不管你为什么需要跋山涉水回去的原因。“为了表达谢意,要不你请我吃个饭吧。”我再次善解人意地建议。


你答应得很爽快,大概你从来没有见过像我这么善解人意的女生,所以你很豪迈地拍着口袋要请我吃大餐。


可惜的是,怕死的长沙人民全部都在玩一种关门歇业的游戏,最后,我们只在一条不配有名字的巷子里找到一家在风雨中飘摇的米粉店。


绿色的小葱,没有。白色的蒜末,没有。乌紫的陈醋,没有。粉店老板娘像大义凛然的刘胡兰,啪地把一碟鲜红的剁辣椒扔在我们桌子上。


你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往碗里加了一勺,两勺,三勺……然后下意识地把自己的碗护在胸前。你的这个动作和左连城的那么相似,我的心一紧,愣了一下。


我重新打量起眼前的你,你一边往嘴里塞着米粉,一边抬起眼睛笑眯眯地看着我。于是下一秒,我的眼泪掉了下来。


“哎呀,”你慌了,忙着把挂在嘴边的洁白色米粉咬断,手忙脚乱地给我递餐巾纸,“叫你不要放那么多辣椒,看吧,辣成这个样子,多难受。”


我重重甩了甩头,触到你焦急的眼神。如果世界上那种能够引起悲伤这种情绪的东西,完全来自于辣椒,那该有多好。


可是左连城,他明明不吃辣椒啊。


三、


左连城的白色衬衣总是一尘不染,头发上永远有洗发水淡淡的清香,有和他的脸庞一样漂亮到无懈可击的成绩单。


走在师大新闻系林荫小道上的时候,他的背影就像绿得特别挺拔的树,翻涌的绿意熏得人昏昏欲睡。


很少有女生能不被他那种安静的,却又有着排山倒海般气势的强大磁场所吸引,我沈希颜吃五谷杂粮,也不能免俗。而我和他的万千死粉唯一的不同是,我多了那么一点无畏无惧的勇。


我还记得刚进大一的时候,院宣传部干事招新的名单下来了,没有我。我直接去找了当时是大二学长的宣传部部长左连城。


“你必须要我。”小小的我,站在学生会干部办公室的门口,丝毫不管里面的窃窃私语,眼神是一往无前的倔犟。


“为什么?”左连城淡淡笑了一下,嘴角微微扬起。


“因为我喜欢你。”我像背诵一道数学公式一样一字一句地说,“因为我喜欢你,所以在你手下我会最认真地工作,你可以得到一个最称职的助手。”


左连城眼里的笑意完全化开来,那一瞬间,我听到了花开的声音。


可是直到许久以后,我才知道我错了,我从一开始就错了,是我给了左连城一个认定自己为“助手”的错觉,于是左连城,从此就真的坚定地认为我只能是他的“助手”。


后来,我果然没有辜负我那天对左连城说过的话,在宣传部做得风生水起,成了左连城的左膀右臂。


可是,如果你真心喜欢一个人,当他的左膀右臂有什么用?你唯一想得到的那颗心,高高地悬挂在离你一亿光年的距离外,他不肯给你。


这世界上有许多狗血肥皂剧的剧情并不一定是完全虚构,就像左连城,果然和很多三流故事所说的一样,爱上了一个美好得就应该生活在童话里的女孩。不久,女孩出了国,左连城也决定为爱赴天涯。然而,他工作的刊社领导不肯放他走,他们说,除非左连城找到一个同样优秀的人来接替他的工作。


“所以我得拼了命地让主编认可留在这里啊,”我吭哧吭哧地吞掉一大口米粉,“左连城现在人虽然已经去了新加坡,档案可都还押在这里呢。”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你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说这些话,也许只是因为你下意识护住自己碗的那个动作让我一瞬间产生了错觉,又或许,只是在这一片亮白的苍茫天地间,我突然觉得很冷。


你定定地看着我,表情变得有那么一点忧伤,这点忧伤支配了你的动作。


你突然重重地咳嗽了一声,在我以为你要说出一点“琼瑶对白”来安慰我的时候,你一把拖过我那个已经只剩下汤的搪瓷碗,把你碗里的米粉往里面拨。


一边拨一边说:“多吃点,多吃点,吃饱了,才有力气去失恋。”


你拨面的动作可真杀风景,我忍不住皱了皱眉。唉,我怎么能奢望赵本山变成马锦涛呢。不过说句良心话,只要不倒腾那个二人转造型,你的脸还挺好看。


四、


陈克明面条打的广告词是“一面之交,终身难忘”,同理,我和你一碗粉的交情,也发展得如火如荼。


每个中午下班的时候,你都会跑到办公室楼下叫我的名字,我们面对面坐在那家“一枝独秀”坚持开业的米粉店里吃两碗粉。


开始的时候,你总试图把你和你搭档那些所谓的“民间艺术”搬上我们周刊的版面,多说了几次,我毛了:“你找我是不是就是为了这事啊?!”我嘴里叼着你请客的米粉,气得浑身颤抖。


“不是不是,当然不是。”你手忙脚乱地解释我们是朋友啊绝对不是因为利益关系啊之类的,但似乎收效颇微。于是,你用实际行动表示了你的忠诚。


天知道你从哪里认识了那么多的边缘音乐人,赛车党,不得志的地下编剧,形形色色的城市异族几乎被你一网打尽。这可是我两个月来掘地三尺都没有找到的题材啊,有了这些题材,我还愁版面没有吗?


那阵子周刊的编辑们全部躲在办公室里嚼老本,或者大眼瞪小眼。而我在雪灾把整个城市泅渡成一个冰冷的孤岛的时候,带回了源源不断的素材和一线资料。


发工资后我请你这个大功臣吃饭,我是由衷地谢谢你。


即使我再没心没肺,我也知道这么冰天雪地人兽灭绝的时节你天天等在我的楼下,满城跑着帮我张罗那些采访对象,绝不是“人很好”这一个理由就可以解释的。你依然往我的碗里拨米粉,我的电话在这时候响起来。


“不管怎么说,爱情始终都是一个人的事情,不是吗?”你的手僵了一下,我挂掉电话,眨着无辜的眼睛看着你,“是左连城,他谢谢我帮他的忙,顺便说对不起。可是有什么关系呢,我告诉他,我喜欢他这件事,本来就与他无关啊。”


当时你看到的我,一定是挂着一个苦涩却又甜蜜的笑容的我。你的表情变得好奇怪,有点尴尬,有点失落,然后两者融合在一起,沉淀成一种深褐色的悲伤。


从来没有见过你那么难过的样子,你离开的时候连钱包落在桌子上都没有发觉。


你的背影被耀眼的雪光勾勒出淡淡的光晕,我知道,也许不会再见到你了。


我说过你是个好人,可是一个好人的爱情,是多么乏味啊。我从来不会接受别人强加给我的爱情,我只要自己创造的爱情。你知道吗?先前那个电话根本就不是左连城打来的,我只是小小地设了一个局,让大家各自退回安全线内。这样多好,看上去就像没有人受到伤害一样。


至少我没有。


你是我唱给自己听的歌


五、


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你果然如我所料,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自尊这种东西像柔软的内脏,懒懒地躺在这个底线之上。


你并不笨,你当然知道我那天暗示的意思,于是就像我选择呈现给左连城最后的骄傲一样,你也为你的感情买了一张叫做回忆的单。


然而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的人生从来都不可能由自己掌控,而是被命运当做一种容器。它住容器里倾注了怎样的液体,就呈现出什么样的颜色。


那天,把手头上的工作忙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我们的秃头主编破天荒地地对我和颜悦色,并且人品爆发地说要请我吃饭。


当时我已经饿得分不清东西南北了,所以二话不说就跟着去了。走进一家昂贵的西餐厅,看着秃头主编挪动着他肥嘟嘟的手指帮我拉开椅子的时候,我愣了一下。


吃顿饭当然没什么,喝点红酒也没什么,秃头主编一反常态的笑容可掬地待我也没什么。


可是,当他故意在碰杯的时候把酒杯倾斜,大片的深红液体化开在我的胸前,而他借着帮我收拾桌上一片狼藉的机会,手若有若无地在我腰上一扶的时候,我想我明白了些什么。


我飞快地跑进洗手间,看着镜中那张由于惊恐和愤怒而变得惨白的脸,身体忍不住地开始颤抖。那一瞬间,我想到了你。


天地那么大,那个时候,我唯一能够依靠的,竟然只有你。就是那一瞬间,我明白了一件事情。


这个世上,有些爱情,像高洁卓绝的花,永远保持着醉人的芬香。而有些爱情,却是淹没在枝叶丛林里的果,貌不惊人,却可以吃下肚去。


我们都向往前者,可我们真正需要的,其实是后者。


你一边举着电话一边心急火燎地往西餐厅赶来,我都可以听到你那辆破旧的红色摩托车焦急地碾在冰碴上的吱呀声。


其间秃头主编来敲了三次洗手间的门,最后一次他干脆待在门外不走了:“你怎么了呀,不舒服的话我带你去看医生。”他肥腻的声音透过紧闭的门窗刺进我的耳膜,让我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


在我紧紧地握着手机几乎要昏过去的时候,我听见门外传来一声尖叫。然后,是拳头砸在皮肉上的钝响。


我用尽全力拉开门,刚好看到你逆光站着的身影。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你也有那么一股唯我独尊的劲儿。就好像,整个天地都在你面前暗淡了下去。你站在哪里,哪里就是光之国度的入口。


秃头主编像一只肥硕的猪一样滚到我的面前,抬起被你修理得鼻青脸肿的猪头冲我吼:“沈希颜,这是怎么回事?不给我一个解释的话,我要开除你!”


哈,既然这样了,还有什么好说的。我很干脆的一拳,把好不容易直起腰来的他打得再度瘫在地上。


你拉着我就往外跑,不知道跑了多久,你才停下来转过身。我定定地看着你,脸上还是惨白的,密密麻麻的汗珠一颗接一颗地滴落,仿佛整个人的水分,很快就要被蒸发殆尽一样。


你被我吓到了,焦急地拿手来探我的额头。我看到你手臂上有新鲜的一大片擦伤痕迹,它甚至还糊着艳红色的血。


我想象着你在不断打滑的路面,倾尽全力控制着手中的方向,跌倒了一次又一次,在找到我的第一时间,首先关心的却是我是不是不舒服。我的眼泪不可抑制地掉了下来。


你急急忙忙地把全身的口袋掏了个遍,没有摸到纸巾。在你不知所措又焦急慌张的表情里,我上前一步,轻轻地把整个脸靠在你的胸口。你的身体明显一震,过了好久,才慢慢地柔软下来。然后,缓缓地伸出胳膊,把我用力地拥在怀中。


我听到了你心脏奏出了最美的音乐。


六、


2007年冬天,最寒冷,最黑暗的时候,我和你在一起了。


刊社那边是不可能再回去了,大雪阻断了所有的列车线路,城市的光明被铺天盖地的风雪抽走。这个时候,你的地下仓库反而成了最温暖结实和安全的处所。


在我平凡而又单调的二十年人生中,过得最不可思议的一个月。


我和你裹着毯子紧紧地靠在一起,篝火赤红的火焰把我们的脸染成了奇妙的绯红。生火的木柴来自于仓库角落堆积的缺胳膊少腿的桌椅。


你那些城市异族的朋友从四面八方的地底涌来,大家七手八脚地架起这个篝火。


然后,有人弹唱热血的摇滚;有人表演凌空过七人的滑板绝技;有人拉着我讨论他最新构思的一部有希望打入好莱坞的大片。后来,大家起哄,要你表演节目。


于是你换上了我初见你时惊为天人的那身行头,第一次,我发现,你的表演也真的完美。


你的每一句台词,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让大家拍案叫绝。我夹杂在这堆热血沸腾的人群中,由衷地为你叫好。


在明明灭灭的火焰中,你回头冲我一笑,眼睛亮若星辰。


深夜,大家裹着各自的毯子,三三两两聚成堆睡去,我静静地躺在你的身边,看着你清朗的眉和未换下的装,安心地睡去。


我得承认,那一个月,是我人生中最无忧和最自由快乐的时光。


直到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久违的光明才重新笼罩在这个城市的上空,苍茫的大雪在乳白的日光下渐渐遁形,人群和车辆,开始回到解冻的地面。


你送我去火车站,把大包小包从车窗给我往上递,一边递一边说:“在家照顾好自己啊,不要惹咱爸咱妈生气。”


所以说,我还真是看走眼了。都“咱爸咱妈”了,你可真够贫的。


我看着月台上的你飞速变成一个细小的黑点,那天你穿的是蓝色的羽绒服,戴了一个灰黑毛线相间的帽子,看起来就像一个普通大学男生一样。


然后,时光的列车就那么呼啸而过,转眼就把我们从2007年载入2008年。


你是我唱给自己听的歌


七、


新学期开始后,我忙了起来。毕业的琐碎杂事成天搅得我昏头转向,而我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刚好是上一个东家的头号竞争对手刊社。凭借积累在手里的素材,我很快干得风生水起。


和你见面的频率像等差数列一样渐渐地低了下去。每次去见你的时候,你都窝在你的地下仓库,和你的搭档埋头讨论,修改表演的剧本。


你们讨论的时候那么认真,简直让人怀疑你们一个是王家卫一个是李碧华。而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主流娱乐场所需要你们的表演。


有一次,你出去买盒饭的时候,你的搭档淡然地问我:“你喜欢乔路明吗?你也觉得我们的工作很单调无聊吧。喜欢他,就得忍受这种单调和无聊。”


他的语气里有着若有若无的嘲讽,我忍不住奴奴嘴:“这不是无不无聊的问题,再无聊我也可以接受。问题是,我看不出这种无聊的价值和未来在哪里。”


一抬眼,我看见了你。你拎着三个盒饭站在门口,沉默的样子有点可怕,我的手机就在这时候很知趣地响起来。于是,我借着接电话的由头尴尬地从你身边穿过去。


那天晚上,你和我一起去吃了班上的散伙饭。你的兴致不高,只是专心地对付着眼前的饭菜。


有人来劝我酒的时候,你就接过我的杯子,一饮而尽。


男生们讪讪地互相打量,没人再敢上来。


他们和你年纪相仿,可是,在他们乖乖地坐在教室里,偶尔喝一次酒都像踏入一个禁区一样新奇又自豪的时候,你一个人生活在寒冷的他乡,跌倒了的时候,长风冷雨烈酒黑夜,就是你最好的朋友。


这就是你和他们,和我,完全不一样的人生轨迹。


饭吃的差不多的时候,大家开始相互询问起毕业后的去向。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大家的眼神青涩却又坚定,年轻人都有野兽一样的心。


那么我呢?我和你呢?我要跟你回到那个永远被昏暗笼罩的地下仓库,待在这座俗气得只有生存而没有生活的城市。然后,日复一日地重复着似乎永远与梦想无关的明天吗。


你轻轻地帮我扣上风衣,我咧嘴朝你一笑:“去他妈的明天,我们是没有明天的人。”你定定地看着我,良久,叹了一口气,眼神迷离起来。“你醉了。”你说。


我没有醉,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清醒到,我在心中做出那个决定后,难过地在你的背上流满了眼泪。


乔路明,你知道吗?我是真的爱你,很爱很爱。所以许多年以后,就算你忘记了我们之间发生的所有故事,但只要你还记得我很爱你这件事,就够了。


可是也许你不会相信了。因为,那是我最后一次和你回到那个阴冷和温暖并重的地下仓库,第二天,我就搭上了去往昆明的班机,彻底离开了这座城市,离开了你。


八、


2008年的春晚上,一个叫做小沈阳的年轻人一夜爆红。我呆呆地看着电视屏幕五分钟,台上那个眉眼生动的身影,慢慢地变淡,变淡,终于和我记忆中那个在冰天雪地里,同样的装扮,用纯良眼神地看着我的影子,重合在一起。


所以说命运总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一年前,要是你跟别人说小沈阳会红到爆,所有人都会觉得是个天大的笑话吧。


我坐在丽江一家书吧里缓缓点开长沙那座城市的网站,首页就可以看到你的大幅照片。借着小沈阳这股风,你咸鱼大翻身,“乔路明”这三个字,瞬间就成了长沙的城市名片。


现在的你,有了地面上的大房子。我记得2007年的冬天,在那被黑暗笼罩的一个月里的一天深夜,你突然在我耳边说:“希颜,以后我们一定会有一所在地面上的大房子,有很高很高的楼层。


每天,我们都要呼吸着这座城市最上空的空气醒过来。”那些艰难岁月,梦想好难实现。而如今,声名和富贵唾手可得,站在窗后,你会不会,偶尔也想起我?


应该不会,毕竟我伤你太彻底。


记得那天清晨,我拖着大大的行李箱离开你的仓库的时候,头也没有回,只是留下了一张纸条:乔路明,那些说出去会被嘲笑的梦想,我的爱情负担不起。


左连城已经回国,我会去往他在的城市。我想,爱情和面包,我都需要,缺一不可。


我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拥有的东西太少的时候,自尊就是最坚固的底线。你没有追出来,我知道你那时候已经醒了。可是你为你自己,也为我做出了选择。


我选择半途而废,你选择义无反顾。我们的爱情就这样走到了尽头。


可是,时间你能帮我记下2008年6月22号,也就是散伙饭那天发生的一些事情吗?一些永远藏在我心中的,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


那天,你的搭档问我的那个问题,我的答案让你听到了,你的脸色很难看。我准备向你解释的,可是突然,我的电话响了。


是秃头主编,那个我以为一辈子不会和我再有关联的恶心男人打过来的。他手里攒着薄薄的一张纸,向我提了三个条件。


第一个,他要我离开现在工作的地方,因为我在现在公司的作为对他的周刊构成了相当大的威胁。我完全没有意见。


第二个,他要我离开长沙,因为他害怕有朝一日,我会在圈子里败坏他的名誉。我也百分百同意。


第三个,他要我离开你。


我站在他空旷的办公室里,想了五分钟。然后我转身,说,好。


冰冷的电梯从十楼一泻而下,我手里抓着的那张纸被我捏得快要化掉了。那是一张医院开的病情诊断单,证明,2008年1月16号那一天,一个叫做李洪清的男人被人殴打至脊椎粉碎性骨折,重伤。


李洪清就是秃头主编的名字,而2008年1月16,正是你去西餐厅解救我的那天。其实,那些重要的伤并不是你动的手,而是气急败坏的秃头主编车子打滑车祸所致。但,他一口咬定是你干的,而医院的诊断单早被他做了手脚,然后他用这个筹码来赌,如果我不答应他的条件,他就要告你。我查过法条,这样的故意伤害罪,最轻,也要判三年。


他赢了。如他所愿,我离开了得心应手的工作。离开了那座有着最俗气温柔的城市,离开了你。


爱情和面包,我都需要。所以我走了,把我的爱情和面包一并留给你。


又或者,我一直在等待时光那双魔术之手的翻云覆雨,也许有那么一天,我可以重新回到你身边,告诉你,说出去会被嘲笑的梦想才有实践的价值,让我们一起,就算跌倒了,也要豪迈地笑。


可是,这样的机会再不会有了。


你个人网站的首页,在很多照片里,除了我所熟悉的你,还有一个我不认识的她。可是,她的手握在你的手里,她的眼睛,映在你的眼睛里。


小沈阳的妻子叫做沈春阳,乔路明,诙谐的长沙人民给你取了个外号,叫做土豆哥,而那个同样坚持着二人转梦想,一步一步跨越千山万水来到你身边的她,也有个动听的绰号“番茄妹”。


至于左连城,那当然只是我为了让离开看起来更富说服力而找的借口。他终于在遥远的异国追到了他的公主,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土豆哥和番茄妹也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多么好,就像很久以前我希望的那样。这个故事里的所有人,看上去都像没有受到伤害一样。



你是我唱给自己听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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