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如何进行海外实体商品及服务税注册
海外实体的定义是不在新加坡居民和/或在新加坡没有固定的营业地点的实体。消费税注册的相同规则适用于本地和海外实体。那么在新加坡如何进行海外实体商品及服务税注册呢?
在新加坡进口商品进行供应的海外实体的替代品
如果您在新加坡进口要供应的商品,则有以下几种选择:
1.您可以将商品进口到新加坡并以您的公司名称提供。如果您的应税用品超过起征点,则必须进行GST注册。否则,您可以选择自愿注册商品及服务税,以便可以索取进口商品的商品及服务税。
2.您可以任命一个在GST注册的新加坡代理商,该代理商将代表您进口和供应商品。该代理人(称为第33(2)节代理人)对货物负责,就好像他是委托人一样。他将以自己的名义将货物进口到新加坡,并要求支付进口商品的消费税。随后的货物供应将被视为他的应税供应,他必须在供应中考虑商品及服务税。您不需要注册GST。
适用于在海外供应商注册制度下注册GST的海外供应商和海外电子市场
如果您是根据海外卖方注册(OVR)仅付费方式注册GST的海外供应商或海外电子市场运营商,请使用OVR表格提交申请。您无需在新加坡任命本地代理来处理您的税务事务,但是如果您自愿注册GST,则可能需要提供保证金。
合资企业的GST注册
合资企业(JV)是一种商业安排,其中两个或更多方(成员)聚集在一起共同开展某些活动。
在ACRA注册
如果在ACRA注册,则合资企业为法人实体,可以注册GST。
未在ACRA注册
如果未在ACRA注册,则合资企业仅在以下情况下才能注册GST:合资企业是一个独特的,有组织的实体,具有证明章程,宗旨,规则和活动的文件证据。书面证据包括合伙协议,合资合同,契约和承诺书等:
1.成员根据合资企业开展共同业务;
2.合资企业从事应税用品的供应;
3.每个成员都参与合资企业开展的业务;和一名成员由另一名成员提名并授权为代表成员,以履行提交和支付GST的行政要求以及代表合资企业的其他GST义务。
如果所有成员都不是新加坡居民,则合资企业必须在新加坡任命一名本地代理人,即第33(1)节代理人,该代理人将代表合资企业代表所有GST事宜。该代理负责GST的会计和支付。必须提交正式填写的信函以任命当地代理商。
以上就是给大家带来的有关在新加坡如何进行海外实体商品及服务税注册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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