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1日 星期四

新加坡税务局关于免征数字支付代币商品服务税的草案不涉及稳定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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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新加坡税务局关于免征数字支付代币商品服务税的草案不涉及稳定币

据AMBCrypto消息,新加坡税务局(IRAS)最近发布一份指南草案,详细说明对加密货币交易征收商品服务税(GST)的情况。草案中提到,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Dash、Monero、XRP和Zash都是数字支付代币。

根据草案,在新的指导下,加密货币用户可以像现金一样使用其数字货币,因为加密货币不再需要缴纳商品服务税,计划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然而,数字支付代币不包括游戏积分、忠诚度积分或在私有链发行的代币。与其他货币挂钩的稳定币和数字资产也不在考虑范围之内。通过草案,IRAS明确表示,关于商品服务税的上述变化并不代表IRAS对加密货币投资的认可。

注:7月5日,IRAS公布最新草案,涉及旨在用作交换媒介的虚拟货币或加密货币交易的商品服务税处理。从2020年1月1日起,为了更好地体现数字支付代币的特点,将实施已下更改:

(i)使用数字支付代币为货物或服务付款不会引发代币应税供应;

(ii)用法币或其他数字支付代币交换数字支付代币将免征商品服务税。IRAS正在寻求关于处理数字支付代币商业消费税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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