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 星期一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1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六、《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1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情况具体如下:

注:以上人员中,董事的薪酬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关联董事范红卫、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基于公司2022年原油进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相关业务经营周期等情况,本着谨慎预测原则,预计公司2022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68.27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十、《关于开展2022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原油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下属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2年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45.71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等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预计2022年度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0亿元,且该额度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需要,结合2021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2022年全年担保预计额度(含等值外币)不超过1,890.31亿元人民币、46.66亿美元及6.19亿欧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下属子孙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十三、《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1,899亿元人民币、64.4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以及6.19亿欧元,其中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约1,161亿元人民币及12.44亿美元(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十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确定总费用43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7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十五、《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三年。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范红卫女士、李峰先生、柳敦雷先生、龚滔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六、《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三年。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刘俊先生、薛文良先生、邬永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十七、《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同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20万元/年(含税),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所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修订)》。

二十、《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二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和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红卫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担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范红卫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6,105,969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峰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峰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柳敦雷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岛高合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长丝部A区FDY工程师、车间主任、长丝部E区经理;2012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柳敦雷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龚滔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翔鹭石化(厦门)有限公司技术员,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班长,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年2月至2015年5月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主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龚滔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俊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副院长,挂职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俊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薛文良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薛文良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邬永东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授信合伙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总监兼董事、浙江创课网络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杭州捷瑞空气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邬永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3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该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客观公正、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且该等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范红卫、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

2、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范红卫;股东恒力集团-西南证券-21恒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将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进行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恒力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如峰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南路115号楼1801

4、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服务与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运营及维护服务、云计算技术开发与服务;互联网技术开发与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及通信系统设备开发、组装及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及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民用无人机服务;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安防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服务;网络安全产品开发与服务及代购代销;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及辅助设备批发、代购代销;机房建设;安防与环境监测;电子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二)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正军

2、注册资本:2,505万元人民币

3、住所: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沙村

4、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生产和销售;工程车辆租赁;普通货物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苏州恒力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周建峰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505室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办公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四)苏州恒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周建峰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401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办公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五)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胡燕杰

2、注册资本:74,034.8237万元人民币

3、住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从事与本公司产品的同类商品及化学品(PTA、乙二醇)批发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六)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茹秋利

2、注册资本:36,801.2975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宿迁市宿城区黄河南路566号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生产倍捻丝,销售自产产品。从事PTA、乙二醇、纺织原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七)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钮春荣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人民大道东侧、开发区大道南侧

4、经营范围:纺织品、倍捻丝生产、销售;从事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化纤原料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八)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彬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贵州省贵安新区红枫湖镇(六村一居)ZX-01-01号地块

4、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纺织品、化纤丝织造加工销售;PTA、乙二醇化纤原料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来料加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九)江苏佩捷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住所: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扬帆大道1号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生产倍捻丝,销售自产产品,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纺织原料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十)江苏长顺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蒋剑英

2、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南区鸿运路南华夏大道东

4、经营范围:纺织品生产、加工、销售;化学纺织纤维新材料、服装及辅料、箱包、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公司

(十一)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国良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泸州市龙马潭区二环路临港大道东一段528号

4、经营范围:纺织品、化纤丝织造加工销售,PTA、乙二醇化纤原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纺织丝绸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表仪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十二)恒力实业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601

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停车场管理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及建设项目管理;会务服务;票务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新型纺织原料的研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1、向关联方采购混凝土、物资等

向关联方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购混凝土,保证公司新建项目的土建施工所需的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向关联方采购物资、接受服务,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软件和硬件的设备智能化改造、投入及技术支持等。通过集中采购方式,降低采购成本。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2、向下游关联方销售涤纶丝

向公司采购涤纶丝的关联企业,均为织造企业,所采购的涤纶丝均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且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涤纶丝,占公司对外销售涤纶丝总收入的比例较小且较为稳定。涤纶丝为大宗商品,存在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3、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满足公司日常办公所需,租金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市场公平、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4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化纤”)及下属公司

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科新材料”)及下属公司

江苏德力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化纤”)及下属公司

江苏轩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达高分子”)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石化(大连)”)及下属公司

恒力石化(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石化(惠州)”)

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化工”)及下属公司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

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炼化”)及下属公司

Hengli Petrochemical International Pte. Ltd.指恒力石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石化国际”)及下属公司

Hengli Oilchem Pte.Ltd.指恒力油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油化”)及下属公司

恒力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恒力油化(苏州)有限公司

恒力化工销售(苏州)有限公司

恒力油品销售(苏州)有限公司

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新材料”)及下属公司

康辉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大连新材料”)

康辉国际贸易(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国际贸易”)

江苏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康辉新材料”)

康辉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南通新材料”)

恒力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石化销售”)及下属公司

● 2022年预计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不超过1,890.31亿元人民币、46.66亿美元及6.19亿欧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1,631.91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除下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 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力石化”)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需要,结合2021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2022年全年担保预计额度(含等值外币)不超过1,890.31亿元人民币、46.66亿美元及6.19亿欧元。

2022年度担保计划如下:

1、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2、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外汇及商品等衍生交易、履约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3、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下属子孙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4、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等值外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本次担保事项在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同担保额度有效期。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范红卫

2、住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1号

3、注册资本:220,8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生产纤维用聚酯和差别化化学纤维,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恒力化纤(合并口径)总资产2,941,577.75万元,净资产575,467.22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365,180.23万元,净利润198,508.35万元。

(二)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柳敦雷

2、住所:南通市通州滨江新区(五接镇)恒力纺织新材料产业园

3、注册资本:278,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聚酯切片、差别化化学纤维生产和销售;乙二醇的批发;以上商品的自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恒科新材料(合并口径)总资产1,487,797.15万元,净资产404,479.86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74,453.09万元,净利润86,042.60万元。

(三)江苏德力化纤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赵金广

2、住所: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黄河南路599号

3、注册资本:75,073.87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生产纤维用聚酯和差别化化学纤维,销售自产产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30,970.45万元,净资产93,791.78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8,294.17万元,净利润15,695.92万元。

(四)江苏轩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柳敦雷

2、住所: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东沙大道11号

3、注册资本:155,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27,756.84万元,净资产76,124.35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9,002.75万元,净利润1,125.32万元。

(五)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琪

2、住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3、注册资本:589,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恒力石化(大连)(合并口径)总资产3,568,875.93万元,净资产1,162,364.55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732,643.57万元,净利润-54,671.32万元。

(六)恒力石化(惠州)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琪

2、住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6号(2号厂房(研发))

3、注册资本:135,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精对苯二甲酸、苯甲酸、间苯二甲酸、1,2,4-苯三甲酸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销售:化学纤维、化学合成材料、氮气、对二甲苯、乙二醇;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仅限于试用期内);普通货物仓储;普通货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88,759.03万元,净资产141,992.72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628.38万元,净利润-1,174.21万元。

(七)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许锦

2、住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松路298号

3、注册资本:457,495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853,502.78万元,净资产688,492.49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590,116.57万元,净利润224,888.54万元。

(八)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胡天生

2、住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松路298号综合楼

3、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95.74万元,净资产499.63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37万元。

(九)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倪海华

2、住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松路298号

3、注册资本:1,759,633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原油仓储,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咨询,特种设备出租,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海水淡化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恒力炼化(合并口径)总资产11,789,336.06万元,净资产3,145,561.47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114,880.85万元,净利润978,092.21万元。

(十)恒力石化国际有限公司

1、注册地:新加坡

2、住所:9 STRAITS VIEW #08-11 MARINA ONE WEST TOWER SINGAPORE(018937)

3、业务性质:贸易

4、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5、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165,741.21万元,净资产247,274.96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022,998.24万元,净利润142,060.37万元。

(十一)恒力油化股份有限公司

5、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91,982.81万元,净资产23,372.06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340,916.90万元,净利润3,884.49万元。

(十二)恒力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陶行宇

2、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301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销售:煤炭、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危险化学品其他经营【按苏(苏)危化经字(园)00197许可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10,786.45万元,净资产22,580.97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914,123.15万元,净利润36,084.74万元。

(十三)恒力油化(苏州)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陶行宇

2、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302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煤炭;危险化学品其他经营【按苏(苏)危化经字(园)00198许可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拍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41,942.04万元,净资产20,077.48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20,458.84万元,净利润24,819.00万元。

(十四)恒力化工销售(苏州)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葛坤

2、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304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煤炭、润滑油、燃料油;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23,007.79万元,净资产16,837.64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09,781.12万元,净利润14,223.42万元。

(十五)恒力油品销售(苏州)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葛坤

2、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303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销售:石油制品、煤炭、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燃料油;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4,103.45万元,净资产5,173.85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50,056.68万元,净利润9,655.44万元。

(十六)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建

2、住所: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3、注册资本:83,050.8175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康辉新材料(合并口径)总资产933,842.86万元,净资产293,836.23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82,352.28万元,净利润116,476.47万元。

(十七)康辉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54,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9,595.53万元,净资产42,495.35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65万元。

(十八)康辉国际贸易(江苏)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朱宏威

2、住所: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1号8幢201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苏)危化经字(吴江)00001所列经营方式和许可范围经营;针纺织品、化纤原料、化工产品、化工原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8,352.96万元,净资产-557.61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68,646.23万元,净利润192.09万元。

(十九)江苏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建

2、住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558号)

3、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13,032.15万元,净资产41,755.97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00 万元,净利润3,758.93万元。

(二十)康辉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建

2、住所: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恒力纺织新材料产业园

3、注册资本:78,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孙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成立,无财务数据。

(二十一)恒力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千涵

2、住所:上海市奉贤区联合北路215号第2幢1688室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燃制毒化学品)、润滑油、燃料油的批发、零售,从事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烟草专卖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具体项目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恒力石化销售(合并口径)总资产666,515.73万元,净资产135,439.16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779,532.05万元,净利润125,366.6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以有关主体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应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子(孙)公司,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2022年度担保计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如上述担保完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为不超过1,890.31亿元人民币、46.66亿美元及6.19亿欧元,全部为公司及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4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汤方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汤方明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汤方明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师,企管部主任;现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汤方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4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0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等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预计2022年度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0亿元,且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委托理财,本着严格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总体投资风险可控。

2、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公司能够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本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投资类型

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委托理财受托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该金额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159.86亿元的12.51%。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通过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取得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此事项。

七、截至3月底,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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