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1日 星期四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上午9:15至2020年11月2日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鹭燕集团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金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0年10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5,063,6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378%。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5,063,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378%。

3、网络投票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4、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吴金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63,6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②选举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③选举杨聪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④选举吴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金祥先生、雷鸣先生、杨聪金女士、吴迪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林志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②选举黄炳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③选举唐炎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志扬先生、黄炳艺先生、唐炎钊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吴金祥先生、雷鸣先生、杨聪金女士、吴迪先生、林志扬先生、黄炳艺先生、唐炎钊先生等7人组成,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①选举李翠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②选举林碧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李翠平女士、林碧云女士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蔡梅桢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45,063,6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程濂律师、吴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3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职工大会,经与会的职工审议,一致同意选举蔡梅桢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蔡梅桢女士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第五届监事会组成后,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蔡梅桢女士简历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3日

附件:

蔡梅桢女士简历

蔡梅桢,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厦门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经理,厦门鹭燕医药有限公司经理、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行政总监,现任本公司行政总监、工会主席、职工监事兼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梅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362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蔡梅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4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以现场方式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7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吴金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吴金祥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吴金祥、林志扬(独立董事)、黄炳艺(独立董事)、唐炎钊(独立董事)、雷鸣;吴金祥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黄炳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林志扬(独立董事)、唐炎钊(独立董事)、吴金祥、雷鸣;黄炳艺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林志扬(独立董事)、黄炳艺(独立董事)、唐炎钊(独立董事)、吴金祥、雷鸣;林志扬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唐炎钊(独立董事)、林志扬(独立董事)、黄炳艺(独立董事)、吴金祥、杨聪金;唐炎钊为主任委员。

(5)合规委员会:雷鸣、吴金祥、林志扬(独立董事)、黄炳艺(独立董事)、唐炎钊(独立董事);雷鸣为主任委员。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金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聘任朱明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明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2)聘任李卫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卫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3)聘任张珺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珺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4)聘任雷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同意聘任雷鸣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5)聘任赵仲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同意聘任赵仲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6)聘任刘喜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喜才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7)聘任杨聪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聪金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8)聘任刘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聪金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叶泉青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叶泉青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592-8129338;传真:0592-8129310;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阮翠婷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阮翠婷女士联系方式:电话:0592-8129338;传真:0592-8129310;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翠平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三、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说明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一)吴金祥先生简历

吴金祥,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硕士,工程师。曾任职于厦门电容器厂,厦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历任厦门鹭燕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鹭燕(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鹭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蒲华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金祥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494,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8%,吴金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与公司董事吴迪先生存在父子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金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林志扬先生简历

林志扬,男,195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10月至1999年3月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企业管理系主任;1999年3月至2007年10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2007年3月至2013年1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党委书记;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现已退休;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志扬先生已参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志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林志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黄炳艺先生简历

黄炳艺,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专业硕士中心副主任,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炳艺先生已参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炳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黄炳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唐炎钊先生简历

唐炎钊,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小玩伴(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唐炎钊先生已参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炎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唐炎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雷鸣先生简历

雷鸣,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工程师。历任厦门鹭燕医药有限公司部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鹭燕(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鹭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首席合规官,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合规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2,719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雷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杨聪金女士简历

杨聪金,女,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厦门鹭燕医药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审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聪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9,687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杨聪金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朱明国先生简历

朱明国,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福建华闽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历任厦门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和厦门美而康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明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40,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朱明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李卫阳先生简历

李卫阳,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药师。曾任厦门鹭燕医药有限公司业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36,545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李卫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张珺瑛女士简历

张珺瑛,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经济师。历任厦门鹭燕医药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珺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90,676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珺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赵仲明先生简历

赵仲明,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计算机工程与科学系学士、澳门科技大学公共行政管理硕士、中山大学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1989年至2004年,在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市萝岗区)信息中心工作,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兼任广州开发区盈通信息网络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至2016年8月,历任广州市番禺区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广州市番禺区政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广州市番禺区信息中心主任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仲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赵仲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刘喜才先生简历

刘喜才,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95年7月至2008年5月,在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集团办公室秘书、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建发新迪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8年5月至2009年12月,在厦门宝龙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集团总裁特别助理、集团行政人事中心总经理、总裁办主任等职;2009年12月至2017年3月,在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集团人力资源总监、集团工会副主席、海翼商学院常务副院长、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创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喜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刘喜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刘进先生简历

刘进,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曾在中欧国际商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及厦大EMBA研修。历任福建省医药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采购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刘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叶泉青先生简历

叶泉青,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法学专业,本科。1999年8月至2004年8月任职于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8月至2009年2月任职于厦门敏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2月至2009年9月任职于厦门市三晶阳光电力有限公司,2009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职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任职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泉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叶泉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阮翠婷女士简历

阮翠婷,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经济学专业。曾任职于本公司财务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翠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阮翠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李翠平女士简历

李翠平,女,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历任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本公司财务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翠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9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李翠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5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经半数以上监事推选蔡梅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蔡梅桢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监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三、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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