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4日 星期日

国际金融科技监管动态(2019年7月)

1.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国际清算银行宣布设立创新中心 2019年7月1日,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后文简称BIS)宣布设立创新中心,促进中央银行在创新金融技术领域的合作。据悉,创新中心初期将分别在瑞士、香港和新加坡设立分部,BIS也将就此与瑞士国家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进行密切合作。未来,创新中心将成为BIS成员国中央银行进行创新联络的重要桥梁,帮助中央银行深入了解金融创新技术,推动产品研发,共同改善全球金融体系的运作。 2.G7财长峰会:继续加强数字货币监管,支持各国开征数字税 2019年7月19日,七国集团财长峰会在巴黎北部城市Chantilly举行。现任峰会轮值主席、法国财政部长Bruno Le Maire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类似Facebook等大型科技巨头涉足数字货币领域的现象越来越多,这种新型模式虽然会带来更多的汇款和支付便利,提供金融普惠性,但是也会侵犯到政府对货币和银行政策的管控,带来巨大的金融和网络风险。因此,七国集团财长峰会建议,必须对数字货币领域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 此外,峰会还同意对谷歌、亚马逊、Facebook和苹果等大型科技公司征收数字税。峰会认为,数字税不局限于其公司所在国,大型科技公司同时也应该向其利润来源国缴纳相应税款。其次,应当设立一个最低税率来阻止各国通过“竞相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吸引数字跨国公司在其国家开展业务。 1.美国犹他州推出金融科技监管沙盒 2019年7月2日,美国犹他州商务部门宣布推出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机制,为更多创新金融服务试验提供灵活的监管空间。2018年7月,亚利桑那州成为美国第一个实施金融科技监管沙箱的州。从那时起,亚利桑那州的监管沙箱吸引了不少金融科技创企业。据悉,本次有可能入选犹他州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企业涉及多个领域,包括融资服务、P2P贷款、转账、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等等。 2.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数字资产托管声明 随着数字资产行业的不断发展,数字资产托管也成为了行业参与者迫切关注的问题。与传统证券一样,提供数字资产服务的数字证券发行机构也要遵循相关法规,但是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也带来了不少新的挑战。此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与数字资产行业参与者进行了接洽,就数字资产证券托管的合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2019年7月8日,SEC与FINRA联合发布了数字资产和证券经纪机构声明,"鼓励和支持证券市场创新,并期待在数字资产证券市场发展中过程中继续与行业参与者保持接触和合作"。 3.美国参议院批准《区块链促进法案》,推动技术标准认定 2019年7月9日,美国参议院商业、科学和交通委员会批准了《区块链促进法案》(Blockchain Promotion Act),该法案由两党议员共同制定,旨在指导美国商务部对"区块链"进行标准定义,防止区块链定义在州级层面的碎片化,并为未来的技术监管设置框架。 立法者已经认识到,区块链是双分类账记账的重大创新,它可能在政府机构提供服务、防止税务欺诈、消除官僚作风和减少浪费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它可以用来跟踪医疗保健和社会保障福利体系,或者改进文档管理和存储模式。区块链的另一个潜在应用是帮助机构--例如,联邦通信委员会更好地分配和管理无线频谱许可证。工作组将向其他政府机构提供建议,包括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和联邦通信委员会,以研究如何使用该技术帮助管理无线频谱,并帮助联邦政府内部的其他机构提高效率。 4.纽约州更新《财产收缴法案》,允许政府没收无人认领的比特币 《财产上缴法案》最早可以追溯到封建时代的英国,当时的政府允许没收"无主"和"无人认领"的财产,可能涉及的情况很多,比如没有遗嘱的突然死亡、失踪或任何原因被遗弃的财产。目前,美国50个州都设有上缴法律,但几乎没有一个州明确规定"无人认领的财产"与加密货币有关。不过,这种情况可能很快就会改变,因为各州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尚未开发的收入来源。 纽约州议会提出的一项新法案将允许政府清算无人认领的加密货币资产,将其将在交易所售出,所有收益收归该州的收缴基金。尽管该草案只是对现有收缴法的一个补充,但一些加密行业分析人士还是指出了其中的重大风险。例如,如果一个国家没收无人认领的加密资产,其将被立即转换成现金。一旦真正的持有者出现,他们只会以现金的形式收到按照清算价格出售的资产,资产升值后的价格与他们无关。目前还不清楚如何确定已清算加密货币的所有权。由于所有权是由网络确认的,以法定货币出售所有权将导致问题变得更复杂。 5.美国纽约州增设加密货币监管专职机构 纽约州金融服务部(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简称NYDFS)负责美国纽约州的金融监管工作。2019年7月23日,NYDFS新任总监Linda Lacewell宣布,将由其下属的研究与创新部专门负责纽约州的"加密货币许可与监管"工作。 其实,NYDFS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已经拥有了多年经验。2015年,NYDFS推出了BitLicense机制,所有在该州进行加密货币购买、销售和发放的企业必须先获得这个牌照。据统计,在这项机制推出的前三年中,NYDFS只颁发了8个牌照,而目前获得牌照的加密货币公司也只有20多家。据悉,未来这一牌照的审批权力将交由NYDFS研究与创新部专门负责,而该部门中的四位管理人员均具有政府工作和金融科技领域的工作背景。比如,该部门执行副总监Matthew Homer此前曾就职于fintech创业公司Plaid。部门副主管Olivia Bumgardner任职该州金融监管机构期间曾领导了涉及数字资产和网络安全的计划。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律师Matthew Siegel将担任该部门副主管,而现任金融创新办公室主任Andrew Lucas将担任该部门法律顾问。 1.欧洲银行管理局发布《金融科技对支付和电子货币机构商业模式影响报告》 本周,欧洲银行管理局发布了一份《金融科技对支付和电子货币机构商业模式影响报告》(EBA REPORT ON THE IMPACT OF FINTECH ON PAYMENT INSTITUTIONS’ AND E-MONEY INSTITUTIONS’ BUSINESS MODELS)。该报告旨在概述当前的金融科技发展、相关监管条例、产业创新,提高对影响商业模式的主要趋势的认识。报告认为,金融科技对支付和电子货币机构业务模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1)机构不断拓展新业务,例如从企业对个人市场拓展到P2P市场;2)投资支付基础设施和技术发展,信息和通信技术支出将持续增加; 3)依赖外包进行各种运营和后台活动; 4)有意参与《欧盟支付服务修订法案(第二版)》监管下的新帐户信息和付款服务。 报告还指出,未来欧洲金融科技与支付行业还要面临以下几个挑战:1)大型科技集团将积极参与支付和电子货币服务; 2)英国脱欧可能会影响英国机构提供跨境服务的能力; 3)一些机构对银行和信用卡或借记卡机制的依赖性; 4)运营弹性和网络安全; 5)监管合规问题,中小型机构尤其值得关注;6)客户的数字化和金融服务普及教育。 1.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提议禁止向零售消费者销售加密衍生品 2019年7月3日,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后文简称FCA)发布公告,提议禁止向零售消费者出售加密资产相关衍生品和交易所交易票据(ETN)。FCA认为,加密资产衍生品和交易所交易票据具有以下几项缺陷:1)加密资产的本质导致其没有可靠的估值基础;2)加密资产次级市场存在广泛的市场滥用和金融犯罪行为;3)加密货币及相关价格经常出现极端波动;4)零售消费者对加密资产缺乏充分了解以及明确的投资需求。这就意味着,零售消费者很有可能在投资上述产品中遭遇突然的风险和损失。FCA估计,禁止销售此类产品可能挽回的潜在损失大约为每年7500万英镑到2.323亿英镑之间。2019年1月至4月,FCA还就加密产业指南(CP19 / 3)进行了公众意见咨询,以澄清哪些类型的加密资产属于目前的监管范围。FCA表示,将在今年夏天晚些时候公布其关于加密资产的最终行业指南,并对本次加密资产衍生品提案意见征询予以意见反馈。 2.英国就数字税草案展开意见征询 为打造一个合理公平、具有竞争力的税收环境,英国政府曾在《2018年预算》中提议征收"数字服务税"(Digital Services Tax),希望保证大型数字企业根据其在英国市场获得的收益合理缴纳税收。 2019年7月11日,英国政府就上述税收提议发布了一份最新的财务立法草案,并对其展开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5日。如果数字服务税最终获得批准,就将正式纳入《2019-2020财政法案》,并于2020年4月正式开始实施。按照立法草案要求,向英国用户(即长居于英国的网络用户)提供社交媒体平台、搜索引擎或在线市场的企业,当其数字活动中的全球收入超过5亿英镑并且超过2500万英镑的收入来自英国用户时,企业将承担数字服务税,征收标准为其源自英国用户收入的2%。不过,英国政府将为所有满足要求的企业提供一个免税额--企业源自英国用户的首个2500万英镑收入将免征数字服务税。此外,如果在线交易的另外一方所处国家征收类似的数字税,则在英国的交易一方的数字服务税将减半。值得注意的是,为保护创业环境,小型企业或尚未盈利的企业并不在这个新型税种的征收范围之内。 英国政府一直认为,对数字企业征税的最好方式就是对现有国际税收体系进行改革。目前,英国政府正在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G20成员国机构就此进行积极协商。一旦正式的国际数字税收体系建立,就不需要英国设立单独的数字服务税。 3.英国国际贸易部展开金融科技调查 近日,英国国际贸易部(DIT)宣布对金融科技产业展开行业调查。金融科技对英国经济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多年来,伦敦一直保持着全球金融中心的领先地位,在金融服务数字化、创新化方面也走在前列。过去一周共有两份报告展示了英国金融科技产业的投资状况。Innovate Finance报告显示,英国金融科技行业在2019年上半年累计吸引投资29亿美元,预计将继续增长并超越2018年。而Beauhurst报告显示,英国市场整体早期投资发展迅速,其中金融科技行业贡献巨大。DIT表示,本次调查主要是为了让政府对金融科技行业拥有更好的了解,推动政府出台更多的行业支持政策。目前,DIT已经在其网站中设置了专门的金融科技栏目。 1.瑞士修订沙盒监管条例,推出全新金融科技许可类别 2019年6月27日,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后文简称FINMA)发布公告,调整该国金融科技监管政策。首先,推出全新的金融科技许可类别。其次,调整监管沙盒细则,针对全新的金融科技许可类别增加对应审计标准,同时与规模较大的企业主体相比,金融科技企业面临的风险分析和审计策略也相对宽松。 1.澳大利亚计划扩大监管沙盒适用范围 近日,澳大利亚政府颁布了一项新法案,名为《2019年财政法修正案》(Treasury Laws Amendment (2018 Measures No.2) Bill 2019)。按照新规要求,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后文简称ASIC)将在监管沙盒运作方面拥有更大的灵活性,比如提供更长的测试时限,或覆盖更多的产品和服务种类等。ASIC表示,此举也是为了紧跟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争取为创业机构、投资者和消费者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环境与保障。 2016年12月,ASIC正式推出监管沙盒机制,允许金融科技企业在ASIC监管范围内,在无需金融服务许可的前提下进行产品和服务测试。ASIC还针对申请参与沙盒测试的企业罗列了一些基本要求,比如:1)服务的零售客户不超过100人(批发型业务不受此限制);2)沙盒测试最长时间为12个月;3)风险敞口在500万澳元以内;4)拥有完整的补偿机制(比如专门的补偿保险);5)拥有完整的争议解决机制;6)达到信息披露与运营行为要求。 ASIC不仅自己创建了监管沙盒机制,同样也是全球金融创新网络小组( Global Financial Innovation Network)的成员之一,希望与来自21个司法管辖区的35个监管机构和7个观察员机构共同打造全球化的创新监管环境。目前,ASIC正在参与两个GFIN跨境金融科技项目的评估工作,这两个项目分别来自Ascent RegTech和Starling Trust。 1.土耳其发布经济新政:开发央行数字货币,设立监管试验区 本周,土耳其政府发布了第11期经济路线规划,计划在2019至2023年期间实施多项改革,大幅推动土耳其经济发展。而在本次规划中,有几点内容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首先,土耳其政府宣布将实施"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政策",但并未透露过多细节内容。2018年初,土耳其立法委员、前工业部部长Ahmet Kenan Tanrikulu首次提出了在土耳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建议。其次,土耳其政府将广泛使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提高行政管理、运输等行业的工作效率。最后,土耳其政府还计划设立监管试验区、支付服务和电子货币机构协会,并在伊斯坦布尔打造金融与技术服务基地。 1. 新加坡公布支付类加密货币交易商品服务税征收草案 2019年7月5日,新加坡税务局(IRAS)公布了一份关于如何对支付类加密货币(DPT)交易征收商品服务税(GST)的草案,该份草案规定了何种加密货币在何种方式下可以免于缴纳商品服务税(GST)。具体包括:1.使用数字支付代币为货物或服务付款不会引发代币应税供应;2.用法币或其他数字支付代币交换数字支付代币将免征商品服务税。据该份草案显示,依照新加坡的现行税法,当使用支付类加密货币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将产生重复纳税的情况,因为新加坡税务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开始,不在继续对支付类加密货币征收商品服务税(GST),而在该草案正式实施之前,消费者依旧需要为此交税。 2. 新加坡首批将颁发五张虚拟银行牌照 2019年7月8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主席Tharman Shanmugaratnam针对虚拟银行牌照相关事宜做出了回应。据悉,MAS首批计划颁发最多5张虚拟银行牌照,其中包括2张完整的虚拟银行牌照和3张企业虚拟银行牌照,同时满足中小企业和大客户银行金融服务需求。而且,虚拟银行牌照的授予还将分阶段进行,其中面向个体用户的虚拟银行第一阶段只能获得"限制性虚拟银行牌照",吸纳用户存款额上限为5000万新加坡元,而用户的个人存款上限为7.5万新加坡元,而面向企业的虚拟银行不受分阶段牌照授予要求限制。此外,虚拟银行也要与普通银行一样,受到资本和流动性要求,需要遵守借贷限额规定,并参与存款保障计划。 3.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提示投资者警惕比特币投资诈骗 2019年7月31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发文指出,有比特币交易平台假借MAS高级官员Goh Chok Tong的言论招揽用户。MAS认为,平台发布的这番言论可能是假造或者是断章取义。此外,该平台还要求用户个人账户或信用卡信息,同时要求用户对一个名叫Bitcoin Loophole的平台进行至少250美元。MAS警告消费者,不要向此类平台提供个人信息或者进行投资,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向警方报告。 1.菲律宾证交会推出众筹监管新政 2019年7月10日,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后文简称SEC)颁布了全新的众筹监管规定,以便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为公众提供更多投资选择。 SEC要求,所有众筹门户都要进行注册,所有众筹交易都要通过注册中介机构完成。同时,发行人信息、费率等内容必须透明公开,众筹平台不得提供投资建议、不得鼓励员工销售任何产品、不得持有、管理投资者的资金或证券产品。此外,SEC对众筹投资金额也做出了限制。平台在12个月内向任意投资者提供的产品金额上限为1000万比索,而合格投资者的上限可以提升到5000万比索。而在投资者方面,年收入低于200万比索的投资者每年的投资上限为其年收入的5%,年收入在200万比索以上的投资者的投资上限为其年收入的10%,合格投资者投资规模不受限制。目前,SEC将给予相关平台3个月的过渡申请时间。提交申请的平台可以在这3个月内继续保持运营,直至委员会针对其申请做出决定。而未能在过渡阶段提交申请的众筹平台将为视为违规运营。 1.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发布ICO与数字资产投资警示 近日,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后文简称SC)发布通告,对未经授权的ICO和数字资产交易提出警示。2019年1月,SC发布了数字资产监管规定。根据要求,所有在马来西亚进行的ICO和数字资产交易活动必须先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2019年6月,SC共批准了三家市场运营商开展此类服务。这三家平台分别是Luno Malaysia Sdn Bhd、SINEGY Technologies(M)Sdn Bhd和Tokenize Technology(M)Sdn Bhd,他们分别有9个月的时间来完成所有的监管要求。SC表示,所有未经允许在马来西亚展开数字资产交易的平台和个人都将收到罚款和/或监禁的处罚,监禁最长时间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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