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的常用药断货、想扔的过期药被拒收?上海药监局局长这样回应
近年来,不少市民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他们常用的药品,到了药店却发现没货,急需用却又不知道哪里能买到。
这样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借助上海市药监局开发的手机软件就能解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闻大翔今天做客“2019上海民生访谈”时透露,药监部门在现有的药品经营监管系统和企业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加强信息整合和互联互通,开发了手机软件“上海药店”。
登录后,市民可以查询周边有哪些药店(可以筛选24小时药店、医保药店等),以及它们的基本信息和监管情况,也可以输入购药需求,找到当前有该品种药品出售的所有药店信息。
闻大翔做客“2019上海民生访谈”
药品共治共享系统上线
目前,“上海药店”已涵盖全市3936家药店、28041种在上海市场流通的药品,系统中企业有维护登记的执业药师2460名、药师8902名;使用该软件进行药品查询的记录有近1.8万条,药店查询记录约1.5万条。
“上海药店”app页面截屏
除了基础查询功能之外,“上海药店”还是一个社会共治共享的监管和用药服务系统。消费者可以在线评价、投诉举报。药品经营企业可以通过企业端在平台上维护服务信息,提供慢性病管理、送药到家、医保服务、用药咨询等服务。监管部门可以登录监管端的智能监管中心,通过智能视频音频设备进行在线监督,实时检查药店服务和经营状况。
上海正在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过期药品回收渠道少、回收渠道信息不透明,是市民普遍反映的问题之一。对此,“上海药店”打造了专门的回收平台。市民登录后,选择“回收过期药品”栏目,可以查找附近的药店,点击“回收”按钮,即可输入想投放的废弃药品数量,待店员确认后获得积分,以便累积后取得相应奖励。
2018年4月4日,静安区雷允上药房的收银柜台旁,废弃药品回收箱被放在醒目位置 张驰 摄
“根据规定,所有药店必须义务回收市民的过期药品。”闻大翔强调,药店拒绝回收的,市民可以在“上海药店”内投诉。所有“上海药店”收到的投诉举报,以及日常各药店回收的过期药品数量等情况,都将汇总传输到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以便他们及时发现、跟踪问题,开展更有效的服务和监督。
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升级
由于土地资源稀缺和农村种植习惯等因素,上海历来不是中药材的产地,而是中药饮片的巨大消费市场。
“大流通”的环境下,中药饮片的质量监管尤为关键。闻大翔透露,2015年10月启动的新版《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工作已于上个月完成,计划于10月正式实施。其中,对安全性控制指标方面进行了较大完善。比如,增加了二氧化硫、黄曲霉素含量测定等大量安全性控制指标,补齐了不同炮制品种的质量控制指标,还引入了新的技术方法控制饮片质量。
在一家老字号药店,煎药工将煮沸的中药压榨取汁,衣服已被汗水浸湿 蒋迪雯 摄
除了严控质量标准,上海还通过提高中药饮片的市场准入门槛,把小、乱、差企业挡在门外。2001年以来,上海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一直控制在20家。
去年年底,药监部门还制定了上海市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上海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对上海14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5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760家药品零售企业和282家医疗机构开展飞行检查。抽样中药饮片1386批次,合格率为97%。
长三角建药品监管“协作区”
以前,我国国产医疗器械的注册与生产两大环节被“捆绑”在一起,必须由一个主体来完成注册与生产,限制了创新要素合理配置,提高了企业创新研发和持续提高产品质量的资金、时间成本。
以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为例,其“手术动力系统”原先由捷普上海工厂生产主机和脚踏开关,转移到捷普新加坡工厂完成最终生产部分,作为进口产品向我国国家药监局申请注册后,方能销往国内。想要不“折腾”,即转化为国产本土生产,必须再建一个属于美敦力的生产企业,这种方式耗费大量成本,也是对既有产能的浪费。
对此,上海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允许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单独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然后委托给有能力的生产企业生产。上述公司提交申请后,仅过了31个工作日便审批通过,大大缩短了产品上市时间。
闻大翔透露,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以来,为国际相关先进产品的本土化提供了更多便利,也让国内相关产品研发者有了持续创新的动力,已有5家企业的8项产品获批。
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注册与生产两大环节被“解绑”后,已有48家申请单位共125件(76个品种)提交了试点申报资料。其中,31个品种是尚未在国内外上市的“全球新”一类新药;35个品种已获国家食药监总局批准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品种,其中10个品种批准上市。
药品研发机构的负责人站在实验室内,穿着出门谈生意的西服接受采访,这对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而言,是一种具有代表性的象征——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不用再“卖青苗”,也可以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并销售自己研发的药品 陈玺撼 摄
将来,上海这些创新举措还将延伸到长三角地区。闻大翔透露,苏浙沪两省一市将携手共建“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人员互派”的药品监管区域协作体系,在药品监管政策及标准统一、检查员资格和检查结果互认、监管信息与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推进长三角生物医药产业融合、打造高质量的产业集群。
目前,两省一市已制订实施《江浙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跨省委托监管规定(试行)》,并签署《江浙沪药品检查能力建设合作备忘录》。
栏目主编:张奕 题图来源:东方IC 图片编辑:雍凯 编辑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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