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6日 星期二

乐通股份:重组预案避让股份锁定 民生信托、鸿坤集团套现离场

10月25日,乐通股份发布三季度业绩报告,经营业绩再次下探,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期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80.14万元,净利润-1,428.63万元,同比下降665.33%,扣非后净利润-1,485.33万元,同比下降1342.90%。截至9月30日,乐通股份货币资金1,278.7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7.46%;应收账款16,135.15万元,同比下降10.01%;其他应付款12,843.95万元,同比下降45.22%;短期借款23,200万元。

乐通股份同时公告—受让深圳市悦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晟投资”)100%股权暨关联交易。悦晟投资为乐通股份实控人周镇科控股的大晟文化全资子公司。

这样一来,实控人周镇科所持有的两家上市公司——乐通股份与大晟文化又多了一层交集。

业内人士表示,乐通股份此前并购资产——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与大晟文化业务上存在较大关联性,不排除未来有进一步关联资产交易的可能性。

截至发稿,针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问题,和讯网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被退回,传真亦无任何回应。

乐通股份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距离乐通股份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已一年有余。

距离2016年拿下乐通股份控股权已过去三年,周镇科所持股权也悉数解禁。伴随乐通股份业绩一路下滑,通过注入资产达到套现,周镇科从未停止过。无奈生不逢时,前任实控人刘秋华转让实控权前,曾于2016年7月完成对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悦”)全资收购试图“保壳”,形成商誉2.46亿元,与多数并购结局一样,轩翔思悦“业绩对赌试用期”刚过,就遭遇业绩滑铁卢。2018年上半年,轩翔思悦实现营业收入5989万元,同比下滑22.21%。

此前和讯网相关分析文章如下:

《乐通股份:姚振华校友、实控人周镇科的借壳沉浮录》

《乐通股份:实控人周镇科利用海外关联资产非关联化注入套现》

《乐通股份大股东套现倒逼资产注入倒计时》

过桥股东民生信托与鸿坤集团套现离场

资金链日渐趋紧的周镇科,将目光放在了海外资产,这一次,周镇科选择注入资产是新加坡PCPL。根据公告,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拟将新加坡资产PCPL注入,PCPL主营业务为大容量硬盘驱动器精密配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工厂自动化设备研发与制造。

和讯网梳理了作为“过桥”的武汉中科信维的股东情况,发现其股东背景不容小觑,层层嵌套的股东架构不过是为了掩盖其与大股东周镇科之间的关联关系。

北京环渤海正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环渤海正宏”),成立于2018年1月18日,由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之初,环渤海正宏投资人为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与郭媛媛。

2018年11月13日,上述成立之初的自然人股东郭媛媛撤出,新增投资人:汕头市建平房地产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德源欣盛商贸有限公司,上海畅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变。

同时,法人调整为上海畅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63,990万元。

2019年9月16日,其投资人再次变更,汕头市龙湖区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德源欣盛商贸有限公司退出,新增上海衡石财富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63,990万元降至25,600万元。

无独有偶,环渤海正宏曾经的发起人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渤海创新”)在此期间也经历了投资人变更套现等系列“操作”。

环渤海创新,成立于2016年2月6日,注册资本10,000万,成立之初,赵平、苏宏金及毛大庆即为董事。

2018年12月19日,环渤海创新原班投资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坤伟业”)、北京新兴问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问童投资”)退出,北京中诚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接手。

2019年4月16日,董事毛大庆、王晨光退出。

民生信托最终受益人为泛海集团实控人卢志强,持股50.47%;

鸿坤伟业,实控人赵伟豪,为赵彬与吴虹之子,2018年正式进入公众视野,开始接替管理工作。1993年出生,就读美国波士顿大学经济学和计算机科学专业。

鸿坤伟业母公司鸿坤集团,定位创新型城市运营商,产业涉及地产、文旅、投资等。毛大庆作为董事应是代鸿坤伟业行使职务。

新兴问童投资,成立于2013年1月,注册资本2,100万元,法人王晨光,唯一股东为北京环渤海新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穿透后实控人为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高端总部基地服务中心。王晨光为新兴问童投资派出的董事。

12个月&36个月,重组预案完美避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3、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 个月。

这就意味着,北京中诚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接手的环渤海创新股份,只要在2019年12月19日之后完成交割,二者的锁定期依然只有12个月。

同样,上海衡石财富投资有限公司接手的环渤海正宏的股份,只要在2019年11月13日之后完成交割,其所持股份锁定期也依然只需12个月。

按照目前乐通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显然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不可能完成此次资产的交割。

如此一来,股份出让者顺利套现离场,接替者顺利的将股份锁定期停留在12个月,避免了36个月的“漫长锁定等待期套现”。

后续,和讯网将针对乐通股份过桥主体与实控人周镇科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重点分析,或能解释周镇科如何通过关联布局成功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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