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 星期一

“一带一路”典型国家认证制度——马来西亚、新加坡

“一带一路”典型国家认证制度——马来西亚、新加坡

东盟总体概况介绍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简称东盟(ASEAN)。成员国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10国,总面积约449万平方公里,人口6.34亿(截至2016年12月)。截止到2018年,中国连续10年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连续8年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与东盟双向投资额累计超过2000亿美元,双方互为彼此的重要外资来源方之一。东盟十国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马来西亚

2018年中马双边贸易额1086.3亿美元,同比上升13%。中国连续10年成为马来西亚最大贸易伙伴。中国自马进口主要商品有集成电路、计算机及其零部件、棕油和塑料制品等;中国向马出口主要商品有计算机及其零部件、集成电路、服装和纺织品等。

认证制度:

马来西亚电子电器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有两部:《电力供应法(1990)》和《电器设备批准条例(1994)》,这两部法律都由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委员会(ST)执行。前者针对电力供应规定了电力安装的许可和控制、配送电力设备的安全以及保护人身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后者则规定了任何制造商、进口商、展览商、销售商和广告商的电器产品必须保证符合标准要求,获得认可证书(COA),并加贴SIRIM标签/标志,否则就不能在马来西亚市场上销售。PC(Product certificate 是产品证书,COA(Certificate of Approval ),不同产品COA证书的主管机构不同。

认证目录:


“一带一路”典型国家认证制度——马来西亚、新加坡


根据1994年马来西亚电气设备批准条例,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委员会ST要求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总共有34类电子电器产品(附图)。

许可证认证制度针对不同的产品,许可证认证包括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两种,认证模式采用TYPE 5 ,即工厂检查+型式试验+监督审核;针对管制产品,必须通过SIRIM认证后取得PC证书+COA证书,方可进入马来西亚市场。

认证标志:


“一带一路”典型国家认证制度——马来西亚、新加坡


新加坡

中新经贸合作发展迅速。2013年至2017年,中国连续5年成为新加坡最大贸易伙伴,新加坡连续5年成为中国第一大投资来源国。2018年双边贸易额为828.8亿美元,增长4.6%。

认证制度:

2002年新加坡政府发布了新《消费者保护(安全要求)注册体系》(SINGAPORE CONSUMER PROTECTION (SAFETY REQUIREMENTS) REGISTRATION SCHEME) (简称CPS体系)代替了1991年发布的《消费者安全保护规定》。

新体系规定了对45大类的电工,电子等家用产品在销售,流通和发布广告前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标志注册,并须由新加坡标准与生产力促进局(SPRING)对实施安全认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和实验室进行认可和授权指定。

这就要求中国企业必须了解新加坡《消费者保护(安全要求)注册体系》或通过互认结果,才能实现产品的快速通关和市场准入。

受控产品列表:


“一带一路”典型国家认证制度——马来西亚、新加坡


认证标志:


“一带一路”典型国家认证制度——马来西亚、新加坡


“一带一路”典型国家认证制度——马来西亚、新加坡



所有属于新加坡政府发布的需要受控并注册的商品必须在投放新加坡市场之前具有安全标志。注册的供方应负责和确保他们经注册的产品具有安全标志并与SPRING的规定相符。必要时SPRING负责在制造商/进口产品/商人的商船、仓库、商店等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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