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保护表演者权利从我做起
4月28日,嘉宾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揭幕。
新京报讯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4月28日正式生效。在颐和园十七孔桥小广场的举办宣传庆祝活动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发表了视频致辞。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于2012年6月在北京缔结,是关于表演者权保护的国际条约,将与“新加坡条约”“马德里体系”“伯尔尼联盟”等知识产权体系齐名,有利于进一步激发表演者创造热情,促进表演作品创作和广泛传播,推动音像、演出产业发展。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国版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在活动中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LOGO揭幕,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 保护表演者权利从我做起》的倡议书签名板上签名,号召社会公众尊重表演者权利,文明观演,未经授权不使用、不传播表演作品。
4月28日,颐和园东堤摆放《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宣传牌。
游客留影。
颐和园东堤设置了120块宣传牌,展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基本内容、核心理念、生效历程等,户外宣传将持续至5月5日。
游客签名支持《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新京报记者 浦峰 倪伟 摄影报道
编辑 张英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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