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股东华联商厦:尚未与阿里就收购饿了么一事签署任何协议
本文来自华尔街见闻旗下“全天候科技”,悦读更多请登录www.awtmt.com或关注微信号“全天候科技(ID:iawtmt)” 。
2月26日,多家媒体报道称,阿里巴巴即将全面收购网上订餐平台“饿了么”。今日,饿了么的股东华联商厦发布公告称,目前收购一事仍然在磋商过程中。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文中简称“华联商厦”)在今日晚间发布的澄清公告中指出:
阿里巴巴近期已经接触Rajax(饿了么母公司)全体股东并表达了收购意向,但公司目前未与阿里巴巴就 Rajax 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任何协议,涉及股权转让的价格、时间、数量及交易方式等核心条款尚在磋商过程中。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评估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华联商厦是饿了么的股东之一,2015年8月,华联商厦曾通过旗下子公司向Rajax投资9000万美元,对Rajax的持股比例一度达到4.83%。此后,华联商厦曾将所持的部分Rajax股权对外转让,且由于Rajax存在股权增资情形,华联商厦的持股比例有所降低。截至目前,华联商厦持有Rajax股权比例为 2.04%。
2月26日晚间,网易财经等媒体报道称,阿里巴巴即将全面收购网上订餐平台“饿了么”。双方已签署排他性协议,3个月内,阿里巴巴按照95亿美元(每股0.6517美元)现金收购“饿了么”全部股份。对此消息,全天候科技向饿了么方面求证,对方回应称“坊间传言的常规操作,我们不予置评”。
附华联商厦公告全文: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公司目前未与阿里巴巴就Rajax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任何协议,涉及股权转让的价格、时间、数量及交易方式等核心条款尚在磋商过程中。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评估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于近日刊出了“阿里全资收购饿了么”等相关报道。公司特作以下澄清说明:
一、媒体报道情况
近日,在金融界、wind等媒体爆出《阿里巴巴将全资收购饿了么,扩大新零售业态和范围》、《阿里或收购饿了么》等报道。
二、澄清说明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在获悉相关报道后,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现说明如下:
1、公司对外投资饿了么的具体情况
2015年8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eijing Hualian Mall(Singapore) Commercial Management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商业公司”),以增资形式成为Rajax Holding(以下简称“Rajax”)的股东,投资金额为9,000万美元。交易完成后,新加坡商业公司持有Rajax股权比例为4.83%。Rajax的主要运营品牌为“饿了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与公司在2015年8月27日对外披露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编号:2015-069)。
2017年9月,新加坡商业公司将其间接持有Rajax0.376%的股权进行对外转让,详见公司在2017年9月29日对外披露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的公告》(编号:2017-070)。
由于公司对外投资Rajax股权后,Rajax存在股权增资情形,公司的持股比例相比初始投资时有所降低。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新加坡商业公司下属子公司持有Rajax 股权比例为2.04%。
对于Wind在2018年2月27日《阿里或收购饿了么,华联股份开盘涨停》中提到的“华联股份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商业公司以增资形式成为Rajax Holding的股东,增资额为9000万美元。在此次增资后,新加坡商业公司拥有Rajax的优先认购权”。经核查,公司在初始投资时所签署的对外投资合同中约定“投资人和创始人均享有新股优先认购权”。本次不涉及新股发行事项,亦不涉及优先认购权的情形。
2、目前相关进展
经核查,阿里巴巴近期已经接触Rajax全体股东并表达了收购意向,但公司目前未与阿里巴巴就Rajax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任何协议,涉及股权转让的价格、时间、数量及交易方式等核心条款尚在磋商过程中。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评估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三、其它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的公告为准,如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披露标准,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