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5日 星期三

花月与传奇 十三

第四章 第三节 女人的礼物  ---交往的秘则与破戒  话说,男人长得太帅以后,也像女人一样,会得到来自异性的特别关照。郜的情况就有一点类似,从出生起,母亲就特别地宠爱他,虽然,他是个沉静、话不多,还有一点羞涩的孩子,可他确实比其它几个兄弟姐妹得到母亲更多的爱,最好吃的东西总会留给他多一点。  中学时,郜虽已长成了面貌英俊,身材高大的大小伙子的外型了,却变得更加羞涩、内向了,内心则像孩子一样天真纯洁。也许一个人的个性形成,既是天生使然,也是后天的养成,比例各占多少还不好下定论。移民到北美后,周围环境的陌生,加重了他内向而害羞的特质,但是,好在他热爱运动,所以,很快他就在球场上,找到了同性的友谊,有时,他都不用说太多,小伙伴们就已心领神会了,大伙儿在球场上渐渐默契的配合,让他融入了男孩子的世界。而对于异性,羞涩又内向的个性,就阻止了他主动了解和接近她们的步伐,他所在的班里仍是白人居多,亚裔女生比较少,而她们多数也是埋头学习,不爱交际,因此,郜到了萌动的青春期时,既没有青梅竹马的对象,更没有主动追求异性的行为,就不足为奇。但他的同性朋友,还是为他带来突破。  临近暑假结束的时候,他所在的球队里,有一个玩得很不错的拉丁裔的男生,带他去参加了一个朋友家的Party,他完全没料到,现场非常像是法国电影《初吻》里的那些场景:昏暗的灯光下,流淌着舒缓的音乐,少男少女们仿佛已沉醉其中,轻挪着步子,情愫萌动,缠绵又暧昧的气氛弥漫了整个空间。  当郜害羞地坐在角落里的沙发上时,旁边的一个健硕的白人姑娘马上就凑近了他,拉着他的手进了舞池中,他们相拥而舞,她的头还埋在了他的怀里,一支舞快结束时,她告诉他,她喜欢他,要和他跳下去,他们愉快地跳完三只舞后,女生要他陪她去拿点饮料和吃的。因为她负责服务大家,郜顺从地跟在她的身后,穿过长长的通道,再转了两过弯,来到了餐室边,女生拉着他,进了一间黑暗的储藏间,她立即就搂着他,热切地吻起了他,他也不由自主地回吻她,她的嘴里和身上都散发着浓浓的乳酪味,和着空气里飘着的淡淡丁香味,热切地邀请他探索她,她也开始她的探秘。当一切都结束后,她还笑着对他说:“亲爱的,你真的好可爱!就像上帝送我的礼物。不过,我们要快点把吃的、喝的拿下去了。”然后,他又乖乖跟着她,端着东西回到了人群里。  舞会结束后,他们又约会了一次,她就回了大学,他和她再没见过,但他青涩的少年时代,从此结束了。虽然,有一点唐突,但是,他的青春期里似乎都时不时飘散着那晚乳酪和丁香的气味,那是一种新奇刺激又夹着温馨的特别感觉。  成年后,他的生活和多数的年轻人一样,进入大学,继续打球、继续参加各种Party,年轻、热情、无忧无虑和各种时髦的伙伴们聊着时尚的话题,寻找快乐和追梦就是聚会不变的主题。郜和异性的交往变得不费力气的轻松,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就能吸引来一个个热情又奔放的西方女孩。郜也愉快地享受着女性热情又轻松的情感馈赠,没有觉得有丝毫的不妥,女人们总是叫他“Sweet”,还开心地说,他就是上帝送给女人的礼物啊!  有一个人以及和她的交往,却在郜平静而愉快的青年生活中留下了重重的烙印。  大学的暑期,郜和朋友们去了拉斯维加斯玩儿,他们玩遍了一个又一个酒吧,炎热的天气,让他们喝了太多的啤酒,临近午夜时分,他们来到一处人特别多的酒吧内,当朋友们继续狂欢时,郜感到有一点头痛,于是,就走出了酒吧,打算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他正坐在椅子上喝着冰啤酒时,耳边传来了,一个女人的悦耳却有一点儿低沉的声音,“请问你介意我坐在你旁边吗?”郜抬眼看去,是一位个儿挺高的女人,他礼貌地表示,“我很乐意!”  然后,郜挪了挪身子,让出了右手边的位置,昏暗的灯光下,看不太清楚她的面容,他还是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不请自来,坐在他身旁的女子:她有着欧罗巴人种的典型脸部轮廓,头发却是深色的,皮肤颜色似乎很白,眼睛却看不出是什么色了,可是夜色却掩不住她的美,她太美了!还没等他开口说话,她先开了口,说着还算流利的中文,“我是混血的,你觉得好奇,觉得我美是吧?”郜害羞地移开了眼睛,黑夜里,他羞涩的表情一定被她觉察了并觉得有意思,只听她爽朗地说道,“别害羞!其实我也是被你英俊的外表吸引过来的。我正想问你,你是华人吧?”  郜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她却继续说,“我妈妈是台湾出生的华人,爸爸是美国人,我出生在美国,可是,妈妈总和我说中文,我们算是半个同乡吧!你是一个人来的吗?”这让郜略添了几分亲切,他微笑着说,“我是和几个朋友一起来的。”  这时,漂亮的陌生女子看了他一眼,说,“哦!他们在里面一定玩得很开心,而你却单独一人,有什么心事吗?今晚呢,我也是一个孤单的人,正好你我可以做伴,我可以满足你的小小愿望,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说罢,她开始翻开她的小包,似乎要寻找什么东西,这时,郜觉得无比尴尬,连忙说,“对不起!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只是来喝酒玩的。”她停了下来,诧异地看着他,问:“你是说你只是来喝酒玩的?可刚才你经过我时,却碰了我的胸一下,还对我笑了笑,我以为你是……”  接着,郜就想起从酒吧出来的情形了,他喝得有一点多,已站不太稳,酒吧内站着很多人,后面的人碰巧不小心推了他一下,他没来得及反应就撞到旁边的某个人,他马上礼貌地说着,“抱歉!”却并没看清,撞的是谁,人群推着他快速地离开了。  这时,只听她哈哈大笑,她的眼睛美丽而又深邃,在灯光下,眼尾处却露出了细细的鱼尾纹,显出了这是个有点年纪的女人了。她笑完后,就扬了扬眉,洒脱地拔了一下自己的波浪长发,说道,“看来我是误会你了,不过,你不用害怕,我不会吃了你的。你知道你来的是什么酒吧吗?”郜仍旧有些不好意思,摇了摇头,算是作答,陌生女人继续说,“这里主要是很多时尚人士来光顾的,特别是男模,或是他们的朋友,当然,他们喝了酒后,无聊也干点别的兼职。而光顾这里的女人,多半像我一样,也有个特点,寂寞无聊,却有钱。”说时,她还用手比划了一下,暗示,这里的两种人,总是各取所需地凑在一起。  郜总算是恍然大悟。见他明白了,她又接着说,“顺便告诉你,我曾经也是一名模特,现在,当然不是了。你是模特吗?”郜不好意思了,说,“不是!我是学生。”  漂亮女人翘起了二郎腿,他注意到了她的腿很长,她放松地伸了伸懒腰,说,“哦!那我就可以同你好好聊一聊,我刚看见你时,还以为你是模特,因为你的外型很像啊,现在细看你,觉得你不光是长得很帅!气质还很高贵,有人告诉过你,你可以去做模特吗?”郜诚实回答,“没有,我喜欢的是运动。”  只见她耸了耸肩,继续追问,“什么运动?让我猜一猜,是篮球吗?”郜点了点头,不知为啥,也许,是她足够地坦率让他放下了心防,他不由自主地对这个陌生女人说出了心里话,“我想打职业。不想再读书了。”  她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哦!我总算猜对了一次!不过,你的身高打职业的话,不够高,基本就打不了中前场,打防守呢?技术要非常全面,优秀的球员太多了,你的运动技能可以在美国职篮里立足吗?做模特呢,身材就刚好。”郜有一点惊讶地看着她了,说,“你说得太对,所以,我想回到亚洲去,比如,台湾。我想那里的水平较低!先从那里开始,做一个职业球员,再慢慢提高。”  她莞尔一笑,问道,“能告诉我,你最喜欢的球员是谁吗?”郜来了兴趣,马上答道,“是艾弗森!”,她又问,“你还知道艾弗森最欣赏和崇拜的运动员是谁吗?”郜吃惊地盯着她了,脱口而出,“你连这个也知道吗?”他本想说,一个女人知道这些太厉害了!可他忍住了。  她不以为意地说,“当然,那个人就是小罗伊琼斯嘛!他和一名模特传过绯闻啦!不过,他们当时是真正相爱的!”他更吃惊了,她就得意地瞄了他一眼,说,“体育和时尚本来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据说,小罗伊琼斯以前也非常喜欢篮球的,他的技术可以去打美国职篮的,但就是身高太矮!只有一米八,中前场都被二米多的巨人占据了,你知道吧?”  她的眼神很像在寻找支持,他语气肯定地说道,“是啊!他就只能打防守罢!”她叹了一口气,说,“打不了自己喜欢的位置,他就中途转行,玩拳击了,结果,我漂亮的女友就和他分了手。”  他好奇又惊讶地问,“是吗?”“是啊!可爱的傻瓜认为男友玩拳击,太暴力了!我当时还劝她说,其实,这是一项迷人的运动!小罗伊琼斯也很绅士的啊!可她就不听!结果,他竟成功了!是最有天赋的拳击运动员!”说完,她还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这时,郜的热情被点燃,如数家珍般地回应,“是啊!是啊!他都拿了四个级别的职业拳王。他的身高是一米八,臂长却多了七公分,可以全方位出拳的,兼具了速度和力量,姿态步伐很优美,看他打拳,完全是享受!他也是我最喜欢和崇拜的运动员啊!你的朋友错过了他,真有一点可惜喔!”  那天晚上,她和他聊了很多时尚圈的人和事,什么COCO香奈尔的成名,离不开她的几任男友、老佛爷的设计灵感源于他的猫、范思哲的风格和他御用的模特、小罗伊琼斯和一名世界名模的爱情故事、她自己那个有钱却四处勾搭美女的花心前夫等等,他饶有兴趣地听着她的故事和人生感悟,时不时地点点头,眼里充满兴奋又开心的表情,偶尔才会插个话。  天空泛出鱼肚白时,她对他说,“时间过得真快!现在,我很困了!要去休息了。”临走时,拿出了一张卡片,说,“亲爱的,遇到你,我很开心,祝你前程远大!如果,你哪天想到我,再联系我,这是我的卡片。”然后,挥了挥手,她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在晨光里,她走得潇洒又自信。郜手里拿着她的名片,只见上面印着:Wendy 某某模特经纪公司总裁,还有一大串的职务。心想,真是一个奇妙的夜晚!  世界上人与人相遇,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影响。郜回到台湾,并没打职篮,而是,走上了Wendy指出的那条路,先当了一名模特,而且,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他又碰到了她,距离上一次两人在酒吧的相遇,过去了整整三年,他参加的一场在香港举办的模特大赛,她竟是评委之一。赛后,他开心地邀她去吃饭,席间,他们聊了很多,从此,Wendy变成了郜的良师益友,虽然,郜并没签到她的公司,可是,每年她总和他约着去看秀,他们总是分享着彼此想法,维持着淡淡而又长久的友谊,虽然,他们的关系开始得有些尴尬又可笑,旁人也觉得不可理喻的古怪,毕竟,她比他大了十几岁,却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两个人的关系,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她无意中变成了他生命历程里的一个指路人和朋友,他则是她,可以推心置腹讲秘密的知已。  从郜二十岁开始,他理智的大脑,就让他本能地把和女人的关系,分得很清楚,他把除了血缘关系以外的,出现在生命中的女人,分成了两类:一类:就象Wendy一样的,放在朋友这个盒子里,就是长久关系,他会依照亲疏与远近的不同,来决定多久联络一次,但却一直保持联系。一类,则放在另一个盒子里的,是有情感关系的女人,一般维持短暂、隐秘而密切的交往后,就断了联系,长的也难超过半年。倒不一定是他要摆脱对方,而是因为,客观上,他的工作就决定了:他的工作,经常是飞来飞去地赶通告,赴各类工作的约会,没有多少时间能固定地呆在某一个地方,所以,不太利于和女人,发展长久的关系。而他曾经结交过的女朋友,都是西方的女性,基本和他一样,奉行的是:自由、开放,合则一起,不合则分开的男女相处之道,所以,分手也感伤,但却没啥伤害,轻松而淡薄的感情,虽难修成正果,彼此却很快就变成美好的过去。  另外,他还坚持一条:分属两边盒子里的女人,绝不互相转化。因为,作为一个理性的家伙,他无法做到和有情感关系的女人,进行思想的沟通,当然,他也无法和她们维持任何现实中的联系,比如:工作上的联系。反之,他也坚持不和可以称为朋友的女人上床,这是他给自己订的秘密规则。工作伙伴们有一点类似朋友,他也坚持不和她们发生任何亲密关系。虽然,这些规则颇让人费解,但却是他历来遵行的。  和娇妹的关系,对郜而言,就算破例,他曾经理智地想要搞清自己的情感逻辑,却发现既想不明白、也搞不清:为何他们从剧内的情侣又发展成了现实中的情侣。这些感情上的变化,让他坐在离娇妹几千公里外的自己书房的电脑前,翻来覆去地也没想明白。他觉着有一点奇特,这既不合符他历来遵守的规则,也不符合他的冷静、慢热的个性。为此,他既兴奋又纠结;既开心又忐忑;激情仿佛已变成了一把火,在吞噬着他的理智和原本平静的生活。  他不由自主地又想起:当我刚遇到娇妹时,本来也是想坚守我的原则。片场刚遇到她时,只是礼貌地打了招呼,她的外貌虽然普通,却透着邻家女孩的亲切和可爱。第一场戏下来,她就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当然,还有我的注意力。因为,她的表演确实逼真有趣。第二场开始,她在片场的表演就是实力搞笑,从此以后,我每天都盼着开工了,我也着实爱上了剧里的角色,不由自主地变成了她的“恋人”,和她相恋相虐,刻骨铭心。再后来,跃入脑海的就是:和她亲密的画面和甜蜜的感觉了,哦!真的有一点好笑!刚开始拍吻戏时,她从不张嘴,却总是一早就闭上眼,还会羞红脸,后来还让我教她,她才敢去张嘴接吻,……她太单纯太美好!这样的经历,对我来说也是第一次。  想到这些,他的感性就会对理智说:我本来也想职业的对待她,可是,很难做到啊!首先,我从来没有和一个陌生女生相处过如此之久,而且,还是朝夕相处;其次,我们扮演一对如此深爱对方的情侣,最后,确实是她太迷人啊!才让我动了心!离开她又朝思暮想,我能怎么办呢?  就好像这一趟去北京的行程,没有工作要做!没有朋友要拜会!只有一个想见的人---娇妹,在那里;可他就是很想去那里。最后,他安慰自己:也许去了以后,我会平静下来;也许去了以后,会有很多想做的事;也许去了之后,我会……  他此行的目的就是去见她,最后,他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为免自己太过专注,而产生紧张和焦虑,他需要给自己做些预防措施,这一点,他已有经验。在香港时,他就由于太过思念,以至失眠。而在新加坡和普吉时,他又由于等待她的到来,焦虑得需要不停购物来缓解。一方面,他不由自主地渴望处在这种强烈激情的旋涡中,另一方面,他的精神上,确实需要得到一种平静、和缓的歇息,于是,他就选择了自己最喜欢的事情来和激烈的情感作平衡,以免,被心中爱情的烈焰灼伤。这次他除了带上很多的美食给娇妹,还特别带了自己珍藏的几张碟,其中,有蕾哈娜的《Music of the Sun》,她在维密演唱的《Diamonds》,这可是撩倒不少超模粉的,还有他喜欢的艾弗森和小罗伊琼斯,走的时候,他又决定再带一个:帕奎奥。他把他们统统都放到了手提电脑里,希望娇妹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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