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莓里藏针”到电话号码被冒用 尽显人性之恶与法治不足
前阵子突然接到一通警方的来电,劈头就请我不要滥拨报案热线,免得其他人求助无门。在确认这不是诈骗电话之后,我在惊讶中迅速问明情况并查看通话记录,非常肯定地告知对方我从没误拨999。
拨打999警方报案热线。(互联网)由于事情过于蹊跷,我也反问是否应该详尽调查,或向电信公司要求查询。该警员频说不用,只是拨电提醒而已。我问不知电话号码怎么会出现在报案系统里,如何避免这种事再发生?这样的“提醒”显然无济于事。他依然坚持不必采取任何行动,只是提醒我注意“别重犯”。
这通令人莫名其妙的电话,再次触动我对人性和法治的思考。
前阵子新闻报道纽澳都发生过“莓里藏针”事件,有不肖者恶作剧地在水果里插针,这种歹毒的行为着实令人发指,也折射出“人性本恶”的原罪并非荀子无的放矢。在水果里藏针,足以令人口腔受伤,若是孩童误吞下腹,后果则更严重。如此损人不利己的事,断非心态正常的人所为。
前阵子纽澳都发生过“莓里藏针”事件。(欧洲新闻社)同样的,冒用他人电话号码,滥拨报案系统扰乱社会秩序,到底能给恶作剧者带来什么好处?这类反社会的罪行,造成他人的不安和恐慌,却满足了藏匿于暗处的变态心理。有时执法者就是太轻忽了一些小状况,只要表面上没有人命伤亡或财物损失,即使报案者倍受困扰,他们也多半不会受理。
这种状况多见于恶邻扰人事件,有些人长年受尽不可理喻的邻居骚扰,报案却得不到关注,协调中心也帮不了什么,最后只能求助于媒体。其实长期活在精神紧绷的状态下,也是一种无形的伤害和损失,也许有一天就会发生不可挽回的憾事。
国外恶邻扰人最终悲剧收场的事件,并不罕见。
活在一个法治的国度当然是幸事,东方人向来喜欢走人治路数,因此私心重的传统执法者容易造成不公现象。然而,法条既然是由人制定出来的,那僵化的“萧规曹随”也会令人气结。
我的私人电话号码为何会被冒用,至今完全是个谜;警方报案系统被戏弄,只是对公权力的蔑视和挑战?这些完全没答案,只是对一个无辜的百姓给予“提醒”(原本用意是警告),就不了了之。
而被“提醒”后再三表明根本没有恶作剧,也没误触手机拨出号码,试图想弄清楚该怎么配合“避免重犯”?拨电警员哑口没法给答案,只留“被提醒者”满腹疑窦。
草莓藏针因可明确看出害人的后果,所以得到关注和重视;电话莫名被冒用,眼前看不出个人或警方有何损失,所以只是无辜者被警告了事。这其实对恶作剧者已是一种胜利,也可能助长他扩张陷人于不义的欲望。
两种不尽相同的犯罪心理,其实都源于畸形人心的劣根性。
我们处处讲法治,却习惯于漠视一些潜在的危机信号,只要隐性伤害只是个人的损失,一般都被忽略。这也就是为何很多诈欺犯那么猖狂,换个名号又可“东山再起” ,因为受害者往往都是市井小民。法律追究需要足够财力,警方法理上不列为刑事案,民事的纠纷只能摸摸鼻子。
这几年来,不少诈骗案的受害者只有借助媒体曝光,正义才得以伸张。森林广场和珍珠坊不少黑店能逍遥那么多年,就是因为他们不怕受害者报警。明明诈骗手段屡用不爽,最后还是被归纳为消费纠纷不受理,这在法治社会是蛮吊诡的。
法治与人治的差别,在于“法律”必须用来保护弱势、约束不法,不容某些人一手遮天。倘若怠惰的法治只沦为死板的条规,反倒供诡辩者利用来满足私欲,那和不公不义的人治社会有什么两样?
(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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