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 星期一

李美花讲孝:父母把房子转到孩子名下 却被扫地出门

草根形象突出的国会议员李美花今早在面簿上爆料说,一位选区居民转述,她与丈夫把房子“卖”给儿子,没有和儿子收现金,但儿子现在要她和丈夫搬出去,因为媳妇临盘在即,儿子说房间需要给孙子和陪月妇住。这位居民还说,儿子不让她和丈夫睡客厅。

义顺集选区议员李美花。(海峡时报)

唉,读到这里,蚁粉是不是已经无名火起了,把父母赶出房间已经很不孝了,甚至连客厅都不让父母睡,这简直是天打雷劈了。

这下怎么办?李美花说,她给这位选民的建议是,如果什么都行不通,那夫妻两人就申请索讨赡养费。花姐说,很多父母都不愿意这么做,因为他们不知道,相关人员会先进行调解,而且如果选民有需要帮忙的话,选区基层人员会后续跟进。  

花姐最后说:“分享这个,因为我们可以从中领悟不少。”

李美花的贴文引来不少网民热议,在六个小时内有上百个转发,总理夫人何晶也在面簿上点赞并转发贴文。网民的留言几乎一面倒斥责案例中的不孝子,感叹年轻人道德败坏,迟早自己会有报应,儿子长大之后也会把他赶出家门。

在众多留言当中,红蚂蚁看到两点值得留意。

一、这样的故事听太多了,不会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二、一定要鼓励年长者拥有自己的房子,孩子必须独立自主,自己买房子。

红蚂蚁搜了一下,确实,这类老人家免费把房子卖给孩子(严格来说,就是转让名字吧),然后不孝子把父母赶出家的个案时有所闻。

今年2月,多名议员在国会呼吁政府加强赡养父母法令,确保年长者向子女索讨赡养费时能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甚至是立法向那些说服父母卖屋后又弃养父母者讨回房子。

据《联合早报》报道,官委议员谢邕邕在国会列举数名年长者的故事,其中有一对年长夫妻将售卖组屋所得交给女儿让她购买组屋,原以为可以和女儿同住,但事与愿违落到无家可归。她也促请政府进一步扩大法令范围,允许当局直接下令从子女薪水扣除父母赡养费,并考虑立法,当子女没尽义务赡养父母时,让父母有权取消房产转让。

谢邕邕的建议非常好,不可以让不孝子得逞,一定要帮父母讨回公道。但这一切再好,都是事后补救的方法,确实应该如网民所说的,要一再持续反复重复地向老人家强调,不要随意转让房子给孩子。

血缘关系抵不住金钱的诱惑

因为太多故事告诉我们,血缘关系抵不住金钱的诱惑,不要以为孩子一定孝顺,这个社会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不要以为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再穷再苦都要铁下心来,孩子的房子必须由孩子自己掏钱去买,老人家自己头上的那片屋瓦打死都不转让。如果几代同堂住在一起那当然好,但如果摩擦多,那还倒不如分开住,关键是自己名下一定要有房产,不用看人脸色过日子,也不必担心露宿街头。

如果房子真的不幸被孩子“骗”走,自己变得无家可归时,真的要如花姐所建议的,去追讨赡养费,不要觉得丢脸。

也是赡养父母仲裁庭调解员的裕廊集选区议员拉哈尤就在国会上指出,不少年长者对向子女追讨赡养费感到不舒服。她说:"我认为有必要检讨教育方面的工作,应该教育公众让他们理解家人应是第一防线,以及家人如何能一同处理财务问题。"

(联合晚报)

政府在2011年修订赡养父母法令,规定年迈父母向子女追讨赡养费时,必须先到赡养父母总监处接受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才能通过赡养父母仲裁庭向子女追讨赡养费。

拉哈尤透露,过去五年来,赡养父母仲裁庭收到262份新申请。去年父母向子女追讨赡养费的申请中,有超过一半(51%)通过调解得以解决,比2013年的39%的成功调解率高。

红蚂蚁相信,实际案例肯定超过那些申请数额,因为在重视传统价值观的东方社会里,老一辈总是觉得家丑外扬很不好意思,但应该觉得不好意思的是你的孩子,不是你。

花姐抛出的个案没有透露太多细节。比如说,这一家人的经济状况如何,那儿子的教育程度和收入是多少,儿子和媳妇与老人家相处得如何?要说的是,不是收入少就可以这样对父母,更有可能的是,那儿子说不定就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公民,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甚至还可能是所谓的社会精英。

真搞不清楚,是我们这个社会太功利主义了吗?还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没有把人给教好?是我们的教育出问题了吗?当伦理一再需要法理干预,而且同类事件经常发生时,只能说明社会生病了。

红蚂蚁给各方的建议是:

议员:多让这一类事件曝光。

孩子:人在做,天在看。

父母:养儿不防老,拥屋才防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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