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进口海鲜及肉制品 进口商罚款8000新元
新加坡食品局去年11月到Lui Fammart稽查时,起获了各类非法进口的海鲜、肉制品和加工食品等。(取自早报网)
狮城一家食品进口商非法进口约21公斤的海鲜和肉制品,被判罚款8000元(新币,下同)。
新加坡食品局昨日发文告说,当地一家食品进口公司Lui Fammart的独资经营者吕伟明(译音)因非法从中国进口海鲜、肉制品和加工食品,被罚款8000元。
食品局去年11月到涉案公司稽查时,起获重达21公斤的海鲜和肉制品,还发现了包括豆腐和方便面酱汁等加工食品。
调查显示,吕伟明从中国违法进口这些食品,并通过网上售卖。
食品局指出,所有进口食品都必须符合当局的规定,并由合法进口商进口,每种货物也都必须申报和配有相关的进口准证。非法进口来源不明的食品,将对该国食品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法令,非法进口肉类或鱼类制品,可被罚款最高5万元,或最长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非法进口加工食品,则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