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红裙女同学裙底被抓,保释时又偷拍17岁校服少女,26岁新加坡南大生进去了
南洋理工大学学生在宿舍偷拍女同学裙底,被捕后在保释期间又跟踪偷拍17岁少女,被判坐牢七周。
被告陈秀才(译音,26岁)早前承认偷窥和擅闯罪,案件6月24日下判。法官宣判后,被告通过律师表示有意上诉。
被告患有偷窥症(voyeuristic disorder),但法官指病症不影响被告的自制能力,也没有导致他犯案。
代理律师希望法官以改造为主要判刑考量,判被告罚款即可,但法官指被告对少女犯下严重罪行,案件也有加重刑罚的因素,不能轻视这些事实。
律师也指被告犯案后咨询心理医生,并接受超过一年的心理治疗,显示他下定决心改过。根据判刑框架,法官认为被告的罪行应判坐牢10周,但考虑到被告有心改过,最终判处被告坐牢七周。
一名南大生因偷拍女同学和一名17岁少女的裙底,被判坐牢七周。(档案示意图)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0年10月19日傍晚第一次干案,地点是南洋理工大学校园内的某座宿舍。
被告的女友和受害者(20岁)都住在宿舍,他当时到宿舍找女友时,在一楼看见穿着红裙的受害者,便一路尾随她直到三楼的电梯口。
被告趁受害者等电梯时在她身后蹲下,并开启手机的录像功能对准受害者的裙底。受害者感觉不对劲,转过身来发现被告的举动后,立刻找校园保安报警。
校方通过电眼录像识别被告的身份,被告隔天被捕,但获得保释。
获保释四个月后再犯案
四个月后,被告在回家路上看见一名穿着校服的少女时,又忍不住冲动,决定偷拍她的裙底。
2021年2月25日下午,被告和少女同搭电梯上楼时,故技重施蹲下并把手机伸向少女。
少女感到有人触碰她的大腿,便转身向被告大喊,但被告没有回应。少女的父母事后陪她报案,被告在3月1日再度被捕。
控方指出,两名受害者案发时分别在宿舍内和回家路上,她们在这些场所应该感到安全,但被告却在这时干案,应当严惩。
被告目前以2万元保释在外,等候上诉。
南大:被告暂时停学
南大发言人回复zaobao.sg询问时指出,被告目前仍是在校生,但暂时停学,案件结果出炉前也不准进入校园。
被告被判刑后,校方的纪律理事会(Board of Discipline)也会对他的案件进行审查。
校方事后也给予涉及事件的人协助。发言人指校方严正看待所有不当行为,违例者将被判处纪律处分,包括暂时停学或被开除。
文:陈昱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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