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取代香港成为亚太最大外汇交易中心!全球第三! 全天交易不停歇
得益于独特的地理位置,新加坡外汇市场发展迅速,外汇交易量位居全球第三,仅次于英国和美国。在新加坡活跃的外汇交易市场中,开展外汇业务的银行、获批准的外资银行和外汇经纪商、机构投资者及新加坡金融监管局是重要的参与者。
据了解,新加坡外汇市场是在70年代初亚洲美元市场形成后,才成为国际外汇市场。资料显示,新加坡地处欧亚非三洲交通要道,时区优越,上午可与香港、东京、雪梨进行交易,下午可与伦敦、苏黎世、法兰克福等欧洲市场进行交易,中午还可同中东的巴林、晚上同纽约进行交易。根据交易需要,一天24小时都同世界各地区进行外汇买卖。此外,新加坡外汇市场除了保持现代化通讯网络外,还直接同纽约的CHIPS系统和欧洲的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系统连接,货币结算十分方便。
新加坡外汇市场是一个无形市场,大部分交易是通过外汇经纪商交易,并通过他们作为连结纽带,把新加坡和世界各金融中心联系起来。
《南华早报》报道:病毒大流行导致全球主要外汇市场交易萎缩,不过东京和新加坡却逆势增长——以香港为代价。由于新冠肺炎的冲击,香港外汇市场的交易量发生了大幅下滑。不过,同样受到病毒冲击的新加坡和东京的外汇交易量反而有增长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外汇市场。
进入2020年以来,中美两国关系日趋紧张,一些分析师担心这种关系可能会影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上个月,彭博社援引一份报告称,美国政府正在考虑打击港元与美元挂钩政策的提议,美国可能会通过限制香港银行购买美元的能力来破坏当前港元的盯住汇率制度。
除了金融业,还有一大波企业也已经搬来了新加坡!
Zoom视像通讯公司宣布在新加坡设立数据中心。这是Zoom首次将业务扩充到东南亚。算上这次的新加坡,Zoom至今已在全球18个地点设有数据中心了。总部设在美国加州圣荷西的热门视讯应用程序Zoom借着疫情远程办公的刚性需求在2020年迅速崛起。
除了企业用户外,Zoom在新加坡已经被400多所学校和教育部总部自使用其中包括新加坡国立大学等。
Zoom还指出这是它在东南亚的第一个数据中心,且已经启用了一个月,并已经在本月推出了Zoom Phone服务,拟在下月推出Zoom for Home服务。
德意志银行将办公地搬至新加坡
德意志银行是德国最大的银行和世界上最主要的金融机构之一,总部设在莱因河畔的法兰克福。
其亚太地区的总部本来设在香港。但由于香港经济环境下行,接任亚太区执行长的梅伦(Alexander von zur Muehlen)决定搬去新加坡。
德意志银行驻香港的发言人表示:“我们搬至新加坡初心未变,仍致力于亚太地区的双枢纽结构。通过在岸开发外汇交易和定价引擎,在新加坡建立电子外汇(e-FX)枢纽。”
曾经的香港,几乎所有国际大银行都将地区最高主管都被派驻于此,高盛(Goldman Sachs)、花旗集团(Citigroup)、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等。而现在,被认为是香港“竞争对手”的新加坡似乎更受青睐。 该计划将使新加坡德意志银行成为纽约,伦敦和东京等全球第四大外汇中心。
戴森(Dyson)把企业总部从英国伦敦迁移到新加坡
去年一月,“吹风机大佬”戴森公司宣布,其总部将从位于英格兰西南部的马姆斯伯里迁至新加坡,以满足其在亚洲业务增长的需求。
戴森当时指出“我们的大部分客户和生产业务都在亚洲地区。随着戴森将电动汽车推向市场,亚洲业务的优势将持续一段时间,并有扩大的趋势。”谈及选择新加坡的原因,管理层曾表示新加坡有比较靠近汽车销售高增长的市场,技术性人才聚集同时有着开放的政策。
除此之外,美国石油界巨头埃克森美孚公司在新加坡砸十亿美元扩厂加强公司在新加坡的炼油设施的竞争力。
互联网大厂Facebook脸书砸十亿美元在新加坡建设亚洲首座数据中心并计划于2022年开业。
新加坡本国的外汇管理分属三大机构:金融管理局负责固定收入投资和外汇流动性管理,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外汇督察机构发行货币;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负责外汇储备的长期管理;淡马锡控股利用外汇储备投资国际金融和高科技产业以获取高回报。
新加坡无外汇管制,资金可自由流入流出。企业利润汇出无限制也无特殊税费。但为保护新元,1983年以后实行新元非国际化政策,主要限制非居民持有新元的规模。包括:银行向非居民提供500万新元以上融资,用于新加坡境内的股票、债券、存款、商业投资等,银行需向金管局申请;非居民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的新元资金,如用于金管局许可范围外的境内经济活动,必须兑换为外汇并事前通知金管局;如金融机构有理由相信非居民获得新元后可能用于投机新元,银行不应向其提供贷款;对非居民超过500万的新元贷款或发行的新元股票及债券,如所融资金不在新加坡境内使用,汇出时必须转换成所需外币或外币掉期等。
个人携带现金出入境有一定限制。根据新加坡政府规定,旅客出入境新加坡时,如果携带总值超过2万元新币(或相等币值的外币)与不记名票据(CBNI),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如实申报全部数额。对于未如实申报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新币,或被判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所携带的货币与不记名票据也可能被没收。上述不记名票据是指旅行支票或可转让票据。可转让票据即持有人形式、无限制背书、签发给虚构收款人或一经交付即转移持有权的票据,也包括已签署但没写上收款人姓名的可转让票据,可转让票据包括汇票、支票或本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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