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4次高楼抛物 男子被控
事发的公寓走道上满地玻璃碎片。(取自早报网)
男子过去一年半4度高楼抛物,从公寓三四十层楼丢下油漆桶、矿泉水、玻璃瓶、酒瓶等,昨早被控。
新加坡警方前日发出文告表示,在5月6日至10日间接获多起通报,指在丹戎巴葛高平街(Gopeng Street)一带的一栋公寓内,发现多样物品被扔到走廊上。
新加坡中央警署警员随后通过地毯式调查,以及警方电眼画面,于前日确认涉案者身份,并在当天将一名42岁男子逮捕归案。
被告陈嘉贤(译音)昨早被控4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危的罪名。
根据控状,他被指于去年1月4日下午1时52分左右,在上述的Icon共管公寓,将一罐白色油漆从第42楼至43楼间,扔到通往游泳池区的七楼走廊。
同年11月10日上午9时23分左右,被告把1个带铝盖的玻璃罐从高楼扔到7楼。
今年2月10日,上午10时03分,被告被指将17瓶未开的依云(Evian)矿泉水瓶,从公寓36楼往下丢到各个楼层。
本月6日上午9时35分左右,被告从公寓36楼丢下3个空酒瓶和1个空橄榄油瓶,这些玻璃瓶最终落在公寓第31楼的走道上。
控方昨早申请还押被告一个星期,以便警方将他押回现场进一步调查。法官批准申请,案展本月18日过堂。
一旦罪成,鲁莽行为可判处最多6个月监禁,或高达2500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当局对危害他人生命或安全的行为采零容忍态度,且将对公然无视法律的人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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