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05日 星期二

狮城女婿遭岳父刺死案 两好友追讨店屋股份名车

女婿遭岳父刺死案牵扯出新的民事诉讼,死者的两个好友起诉遗产执行人,要求讨回价值480万新元(约1440万令吉)店屋的2/3股份,其中一人索讨价值56万余新元(约168万令吉)的宝马轿车。

上述案件前日在新加坡高庭开审。起诉人是余国荣(42岁)和林顺华(46岁),他们自称是已故商人斯宾塞(38岁)的好友。

两人去年中入禀新加坡高庭,向死者的遗产执行人索讨位于新加坡荷兰村罗弄曼蒙一家店屋2/3股份,也要对方交代店屋租金的去向,以及要求法院发出禁制令,不准辩方卖掉店屋。

同个时候,余国荣也要讨回一辆价值56万余新元的宝马M6型号轿车,以及不准辩方卖掉轿车或车牌。

死者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其遗产执行人是遗孀陈青青(47岁)、妻姨陈珊珊(44岁)及前妻郭莉虹(44岁)。

根据诉方的开庭陈词,死者在2016年底有意收购当时价值480万新元的店屋,起诉人同意合资,但由死者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368万新元(约1104万令吉),两名起诉人则各出资53万余新元(约159万令吉)现金交给死者。 

诉方说,虽然店屋注册在死者名下,但店屋是3人共同投资的,他们也曾说好平分收益,两名起诉人因此要索讨属于他们的2/3股份。法庭文件没说明为何店屋只注册在死者名下。

信托契约未签字就遇害

林顺华昨日供证时透露,他和死者斯宾塞自2010年相识,两人和余国荣的友谊也越来越深厚,视彼此为兄弟。

他称,自己和余国荣对斯宾塞信任有加,都放心把高额现金直接交给对方,也把投资店屋的事宜全权交给对方处理。

他说,斯宾塞生前曾通过律师准备一份信托契约,内容提及3人各持有1/3股份。尽管最终只有林顺华签署文件,斯宾塞尚未签字就遇害,但这份契约足以证明两人的“股东”身份。

不过,辩方在开庭陈词中反驳,斯宾塞在去世前有很多机会可以签署契约,但他始终没有签字,而且两名起诉人都未给出具体证据来证明他们所谓的“口头协议”属实。

至于索讨宝马轿车的诉讼,余国荣在索赔书中称,他在2013年底有意购买一辆宝马轿车,他后来决定让斯宾塞代为买车和申请车贷,但他才是真正的车主,由他支付车贷并驾驶汽车。索赔书没有说明两人为何有这样的安排。

追讨代斯宾塞保管110万新元

辩方在答辩书中驳斥,最初买车是由斯宾塞支付定金,没有证据说明余国荣曾把钱还给斯宾塞。

辩方提出反诉,向余国荣追讨他过去代斯宾塞保管的110万余新元(约330万令吉)。

上述案件今日续审。这起轰动一时的命案发生在2017年7月10日,商人斯宾塞在熙来攘往的大街上遭岳父陈南成(现年74岁)杀害。

患有严重抑郁症的陈南成因不甘女婿私吞他一手创立的公司钱财又搞外遇,愤而刺死对方。他前年承认误杀罪,被判坐牢8年半。

这起命案也牵扯出其他纠纷,斯宾塞的情妇和母亲事后相续入禀法院索讨资产和生活费。案件仍在审理中。(部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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