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8日 星期一

盗提84岁老妇近2万元存款 妇女被判监

妇女担任职总保健合作社属下的友伴,定期探访一名84岁老妇,但她在帮忙买药时伺机偷走对方的钱,又以帮忙查看政府补助是否进账为借口盗提现金,在一年内卷走老妇近2万元存款,被判坐牢10个月。

被告朱丽萍(译音,48岁)面对一项偷窃和一项欺骗的控状,她承认其中一项罪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9年中旬开始,受雇成为职总保健合作社属下的友伴(befriender),她每周需定期探访五名年长人士,每次大约半小时,每次可赚取七元酬劳。

一般上,她在探访期间需记录年长人士的心情、居住条件、医药管理和身体状况等,以及对方所提出的其他要求,包括膳食、经济援助、药物或护送服务等。

2020年中旬,被告被安排成为84岁老妇的友伴,需定期上门探访她。

同年10月9日,老妇因为脚痛,要求被告帮她买药,还把银行卡和密码交给被告,方便被告提钱买药。

被告发现老妇的银行户头内存有约3万元后,顿时萌生贪念,私自提走1000元。

她过后向老妇谎称,自己只提取50元用来买药,并把余下的20元交还给老妇,自己则私吞950元。

探访期间,被告也帮忙把信件内容念给老妇听,她因此得知老妇将获得政府补助,开始拟定计划骗老妇的钱。

被告谎称帮忙查看政府补助是否已进账,并在取得老妇的提款卡后,擅自盗提对方的钱。

调查显示,被告在去年3月3日至9月30日,前后26次盗提老妇共1万8320元存款。她把这些钱用来支付水电费、电话费、牙科看诊费、网上购物,以及给孩子当零用钱。

老妇后来更新银行存折,才发现户头内的款项被人提走,她在儿子的协助下报警处理。

庭上揭露,被告曾在2011年和2012年因犯下偷窃罪名而被罚款。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她求情时表示,她原本答应每个月分期赔偿200元至500元给老妇,但她目前无业,没钱作出赔偿。

被告也说,她育有一对儿女,而丈夫患有心脏病,如今全靠丈夫微薄的收入撑起一家,恳请法官轻判。

控方表示,被告理应照顾老妇的福利,她却背弃信任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而且预谋编造借口骗取老妇交出银行卡,吁请法官严惩。

法官下判时同意控方立场,判被告坐牢10个月,以示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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