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2服役人员头部推向自己下体 警长被判罚款3000新元
图: 《今日报》
一名资深警员将两名国民服役人员的头部推向自己的下体,造成两人对他的行为感到“恶心”,经投报资深警员被地方法庭判罚款3000新元(下同·约9400令吉)。
TODAY报道,47岁的被告易伟宏(译音)在警察部队服务已有25年,涉事时是一名驻署警长(Station Inspector),负责监督在警察设施内监视监控摄像头的服役人员。
案情显示,2020年1月22日,第一名受害人(约21岁)当时值晚班,负责其中一个监控室的监视工作。到了凌晨3点15分,被告问受害人是否要休息。当受害人接受被告的提议时,被告用手将受害人的头部推向自己的下体。
主控官指出,受害人的脸部距离被告的下体只有一指长,让他感到十分“震惊、恶心和被羞辱”,并认为这是滥用职权和性骚扰的行为。这一幕全被闭路电视拍下。
随后,受害人便离开监控室,在5到10分钟后返回,之后就没有与被告有任何接触。
由于受害人两周后即将退伍,因此在事发隔天收到战备军人(ORD)反馈表格。他在表格中提及被告的行为,也在通报给其他几个上司后到兀兰东的邻里警岗报案。
受害人的上司随后问其他服役人员,是否也曾遭遇被告的这般对待。
第二名受害人(约23岁)当时则将自身的经历告诉警局的副局长。
2020年1月,受害人执勤其中一个夜班,被告靠在受害人坐的桌子旁吃零食。当被告伸手拿摆在桌上的更多零食时,他将受害人的头部推向自己的下体,使受害人的额头碰到被告的下体。
受害人感到被告的行为无礼粗暴,也认为他被非礼而感到害怕。
主控官表示,被告是一名资深的执法员,“他没有为下属树立好榜样,反而滥用职权,对他们做出不当行为,破坏了警察部队的名誉。”
他指出,如果第一名受害人没有收到反馈表格,被告的行为可能永远不会被揭发。
在求情时,被告的律师为他辩解说,被告的行为并非出于色心,他只是想提醒下属勤勉尽责。
律师表示,这是一起很不幸的事件,因为被告其实可以通过其他非肢体的方式做到这一点。
被告在2021年4月被控,于同月被停职。警察部队回复TODAY询问时表示,被告被定罪后,已经开始对他采取内部行动。(8视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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