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滚烫热粥泼脸 女摊贩获赔1.6万
在档口工作遭饮料摊少东以滚烫热粥泼脸,66岁女摊贩事后通过民事诉讼展开索赔,获1万6000元(约4万8000令吉)赔偿,感激两名律师一路义务相挺。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38岁饮料摊少东刘长德(译音)于2020年2月1日中午到黄埔通道熟食中心为幼儿买粥,他因粥里的蛋没熟透而跟女摊贩周玉叶(67岁)起争执,气得把热粥泼向女摊主,导致后者蒙受一二级烫伤。刘长德上个月因一项泼热粥蓄意伤人的罪名被判入狱12周。
女摊贩周玉叶日前接受新加坡《新明日报》访问时透露,风波发生后儿子很生气,决定通过法律诉讼向肇事者讨公道,而最后成功索偿的1万6000元,也包括2000多元(逾6000令吉)医药费和补偿摊位三周暂停营业的3600元(约1万800令吉)收入损失等。
周玉叶日前接受访问,仍感到心有余悸。
“医院原本给了我一周病假,过后因伤口不能碰到水,为我清洗伤口的诊所医生再多给两周病假。养伤的三周里,由于主要负责煮粥的就是我,我若不在场,摊位运作无法如常,因此摊主只好暂停营业三周,为此失去了三周的收入。”
义务帮助她的律师是来自赢必胜法律事务所(Invictus Law Corporation)的陈道荣(43岁)与杨显扬(34岁)。
周玉叶当时被烫伤后的情况。(档案照)
被告刘长德。(档案照)
两人见了周玉叶的儿子,得知她的情况感到不平,也了解她的经济情况而决定不收取任何费用,义务帮忙。陈道荣是案件的“军师”,为这场官司出谋划策。杨显扬负责接洽各方,并上庭负责主要的诉讼部分。
杨显扬受访表示,索赔的范围包括,医药费、律师费、起诉人付出的伤痛代价与收入损失,也欣慰能协助到有需要的人。
“媒体当时报道了这起事件,我们也以此当做呈堂证据。若说到挑战,可能是在和对方接洽时,有时没有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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