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患恋脚癖非礼两女子脚底 男子判监两周又五天
自称患有恋脚癖的男子,以参与慈善组织和社区活动为借口,要求两名女子让他拍脚底照,过程中还非礼她们的脚。
两名受害者后来翻报纸,发现被告陈文辉(32岁)曾被判非礼罪成,才惊觉碰到惯犯,马上报警。
被告昨天(4月6日)承认两项非礼罪状,另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后,被判坐牢两周又五天。
案情显示,2017年7月,被告在交友平台认识一名28岁女子,把她带到麦里芝蓄水池后,谎称参与名为“赤脚步行协会”的慈善组织,要求拍摄女子的脚底,还给她看其他女子的脚底照片来说服她。
女子信以为真答应后,被告在拍照时抚摸女子的脚底和脚趾,还说她的脚趾很“可爱”,整个过程长达5分钟。
被告接着问女子一些私人问题,还用手搔她的腰部,问她是否怕痒。女子感到浑身不自在,直言只当被告是朋友后,就直接回家。
不料,被告却继续传信息给女子,甚至大骂和威胁她,吓得女子报警。然而,她当时无法提供更多的详情。
直到两年后,她在新闻报道上看到被告被判刑,才惊知被告是非礼犯,再度报警。
此外,被告2019年3月27日在一家店铺内,用同样的手法骚扰一名18岁的女销售员。被告自称代表人民协会,想在人们的脚底上写语录,拍照并组成拼贴图来“启发”他人。
被告以同样方式非礼女销售员的脚,令她感到很不自在,她事后上网搜被告的名字,赫然发现他过去的罪状,决定报警。
据报道,被告在2016年至2017年,以同样伎俩非礼四名女子的脚,在2019年1月7日被判罚款8000元。
控方表示,被告案底累累,却从未改过自新,甚至在被判罚款两个月后再度干案,干案方式也一模一样。
尽管被告非礼受害者的脚底而不是私密处,但控方指被告的举止仍然带来伤害,因为这是不尊重女性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权。
代表律师称被告患有恋脚癖,恳请法官判他接受强制性治疗或罚款即可。法官下判时说,被告在2014年就患病,但多年来拒绝接受心理治疗,因此必须严惩以阻止他再犯。(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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