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4日 星期日

地铁上高喊有炸弹 少年须接受缓刑监督评估

拎着黑色背包上地铁,高喊一声“我有炸弹”,还恫言要在地铁上引爆,少年的另类举动引起恐慌,他因此惹官司。

现年17岁的被告昨天(3月24日)承认四项罪名,包括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偷窃及纠众闹事。由于被告干案时未18岁,媒体不能报道任何会泄露他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2019年12月26日,被告与一群朋友乘搭一列从后港开往实龙岗的列车。他坐在座位上,玩弄背包假装按下“按钮”,还高声宣布:“我背包里有C4炸弹。我们要炸掉整个地铁站,在地铁上的每个人都会死。”

他把背包放在座位下,用手遮住双耳,还高呼“真主伟大”(Allahu Akbar)。这一幕被他朋友拍下且上传至社交媒体,隔天就有人报警举报。

控方指被告的这番行为具有威胁性,地铁上的乘客听了料感到恐慌,被告因此触犯防止骚扰法令。

控状显示,被告从14岁开始干案,他当时怂恿朋友冒充警员,打电话给另一名男子。

被告也与同伙联手到当店偷金链。2020年1月16日,被告走进后港的一家当店,假装试戴金链,转身就跑。同伙过后卖掉金链获得6520元,被告分得其中150元。

此外,被告在去年5月也涉及纠众闹事案,与其他四人轮流暴打一名18岁受害者,导致对方头部受伤。

来自Kalidass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Vadi PVSS求情时指出,被告之前跟父母闹不和后结交损友,才会误入歧途。

针对这起事件,律师称被告看到网络上流传的类似恶作剧片段,纯粹为了好玩和想“跟风”,他不知道举止将闯大祸。

律师说,目前报读工教学院的被告已经下定决心改过自新,与父母也和好如初,恳求法官念在他年纪尚轻,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官下令被告接受评估,以鉴定他是否合适接受缓刑监督。案展5月23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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