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对大马毒贩拳打脚踢 新国肃毒官罪成
一名肃毒局官员以武力逼供,在兀兰关卡三度对马来西亚籍毒贩拳打脚踢,被判罪名成立。
据《今日报》报道,被告凡格德斯(35岁)于2017年1月2日,3次违反肃毒局程序以及法律,擅自将毒犯带到厕所,对他动粗逼供。
被告当时不认罪,法庭针对三项威胁他人承认犯罪而打伤他人罪名展开审讯,前日被判罪成。
本案的受害者是当年34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斯瓦峇兰。事发当天,他骑乘摩哆从兀兰关卡入境时,被发现雨衣里藏毒。
当时是肃毒局二划警员的被告到兀兰关卡肃毒组办公室协助调查工作,他把斯瓦峇兰带到厕所,对他拳打、脚踢和掌掴。当时斯瓦峇兰苦苦哀求被告停手,并承认自己携带毒品的罪行。
由于斯瓦峇兰在录新口供时,突然改口否认罪行,被告再次把嫌犯带进厕所,以武力逼供,被告一共毒打嫌犯三次。
在审判中,斯瓦峇兰清晰地描述事发经过,其描述也获得医疗验伤记录和闭路电视的证实。相反的,法官发现被告供证时频频回避问题,证据也内外不一。
法官因此驳回被告在以一种“有力和严厉的方式”进行盘问的论点,控方的指控无可置疑。
被告将于下月29日返回法庭接受判决。一旦罪成,可判处长达7年监禁和罚款、或鞭笞。
此外,被告还面对3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和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令的指控,这些罪状都被推迟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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