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月30日 星期一

肃毒局人员暴打嫌犯逼供罪成

肃毒局人员以武力逼供,三次在兀兰关卡办公室的厕所里对毒贩拳打脚踢,经审讯后于昨天(3月18日)被判罪成。

法官发表裁决时指出,尽管被告声称当时只是在问话,但被告供证时频频回避问题,说辞并不可靠,他因此拒绝被告的这番解释。

被告是前肃毒局执法人员维戈大士(Vengedesh Raj Nainar s/o Nagarajan,35岁)。他不认罪,法庭针对三项威胁他人承认犯罪而打伤他人罪名展开审讯。他面对的其他两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以及一项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令罪状暂时搁置。

事件发生在2017年1月2日,本案中的受害者是当年34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斯瓦巴兰。根据控方结案陈词,事发当天凌晨3时40分,斯瓦巴兰骑摩托车从兀兰关卡入境我国时,被发现摩托车藏着有毒品的包裹,他当时表示对包裹并不知情。

关卡人员过后将斯瓦巴兰移交肃毒局,被告于是到兀兰关卡肃毒组办公室协助调查工作,并在抵达时把嫌犯带进厕所。

斯瓦巴兰供证时形容,被告起初态度友善,不过听到他否认指控时突然变脸,掌掴他头部脸部,还对他拳打脚踢。斯瓦巴兰苦苦哀求被告停止动粗,并坦承有人吩咐他走私毒品。

就在被告准备录新口供时,嫌犯突然改口抵赖,结果惹怒被告,遭被告再次带进厕所暴打逼供。

被告的同事过后在拍摄证物时,发现第二个装有毒品的包裹。被告觉得嫌犯“不老实”,气得又把斯瓦巴兰拉进厕所打。

斯瓦巴兰被打后感觉身体疼痛,事后为他看诊的医生供证时表示,这些伤势与被暴打的情况吻合。斯瓦巴兰随后指被告对他武力逼供,肃毒局展开内部调查后报警处理。

庭上揭露,当时有一名同事目睹被告暴打嫌犯,但他担心被告失去工作,最初选择在调查人员面前否认此事。但在一年之后,该同事因为良心过意不去而向警方道出真相,他的证词也成了控方的有力证据。

被告否认攻击嫌犯,坚称他只是提高声量,并以严肃的语气与他对话。他也声称,带嫌犯到厕所是为了制造压迫感,让他尽快招供。控方则指被告大可在房间内问话,把斯瓦巴兰带进厕所是为了避开电眼。

斯瓦巴兰最终因触犯滥用毒品法令,被判坐牢15年和打鞭13下,他目前在服刑。被告则在2019年10月被令停职。

案展下月29日求情与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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