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工人判监10个月 前艺人黄奕良上诉失败即日服刑
(新加坡4日讯) 新加坡前艺人黄奕良用铁刮刀伤害孟加拉工人被国家法院判监10个月,高庭今天驳回他的上诉,即日服刑。
《8视界新闻》报道,案件定上午10时审理,但59岁上诉人黄奕良今早8时30分就来到高庭,他独自一人出庭。
案件在国家法院审讯时,黄奕良自行抗辩,上诉时聘请锺庭辉律师代表。
黄奕良面对的持武器伤人案,指他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位于布莱德路的新加坡伊斯兰综合大厦(Singapore Islamic Hub)餐厅,用铁刮刀敲打孟加拉工人加希杜的头部,并打他腹部。
黄奕良在案件审讯供称自己打人,但声称是受害者自己要求他打的。他也说对方并没有受伤,伤势是受害者自己造成的。
法官是于去年1月22日判他罪成,同年2月26日判监10个月,并赔偿3300元。他过后针对判决和判刑上诉,并提出刑事动议。
有关刑事动议指控方提呈的视频不齐全,黄奕良在接受调查期间看过的可以证明他“打假拳”和受害者假装受伤的视频并没有呈堂。
法庭今天开庭先审黄奕良提出的刑事动议,控方表示没有被告所说的视频,高庭法官最终驳回刑事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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