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公司保险箱中逾113万新元 银行职员被判坐牢
一名银行职员两年来从公司保险箱盗用多达113万元(约339万令吉),还用假钞和纸张鱼目混珠,结果被法庭判处坐牢7年5个月。
《8视界新闻》报导,根据案情显示,38岁的被告陈承晏(译音)在2015年2月到2018年8月间受雇于滨海湾金融中心的一家私人银行,主要负责看管存放海外货币的保险箱、处理客户的存款和提款事宜,并在保险箱内的货币短缺时向其他银行采购。
不过,2016年底开始,他通过两个方式私吞保险箱内的现金。他在向其他银行采购货币后,会从中偷取部分款项,再用一捆捆的假钞或纸张取而代之。他也会在客户提款时,从保险箱提出额外的现金,中饱私囊。
直到2018年8月底,银行一名职员发现一个装有纸张的信封,并向上级汇报,被告才承认盗用公款,并在过后归还了6万2000多元(约18万6000令吉)。
案发时,他患有赌博障碍症,把偷来的钱拿去还债、赌博和消费。但控方认为这和他挪用公款没有直接关系。
根据法官的裁决,被告的刑期将从2019年10月被拘押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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