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02日 星期三

你知道什么是“旋转木马式骗局 ”吗

古希腊的木马屠城记,相信大家都听过。今天,我们要讲个发生在新加坡的现代版木马屠城记,故事主角不是希腊勇士,而是有点小聪明的商人阿发。

阿发手上有一批网购进口的鼠标和键盘。他以100个金币把货卖给阿财,其中七个金币得上缴作消费税,但他非但没有这么做,还闹失踪,害税务局讨不到税。

接着,阿财把这批货卖给阿明。他以150个金币的更高价转售,得上缴10个半金币的消费税。由于之前已缴了七个金币,他只需缴三个半金币就可以了。

货到手后,阿明就把它卖给人在国外的阿福。出口货物不需要缴消费税,由于之前已缴了10个半金币,阿明可向税务局索取全额退款。

实际上,阿发、阿财、阿明和阿福都是同谋。阿福收到货物后,又再把它卖回给阿发,完美上演旋转木马式骗局。可怜的税务局,在这当中损失了七个金币。

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与希腊典故不同的是,阿发等人并没有像奥德修斯及希腊精英部队一样,攻陷特洛伊城。在他们沾沾自喜之际,税务局在四天的扫荡行动中,将他们统统缉拿归案。

修法后权力更大 税务局首次抓人

在现实生活中,旋转木马式骗局确实是新加坡国家税务局面对的逃税手法之一。当局今天(11月13日)宣布首次行使新权力,逮捕10人团伙。由于调查仍在初步阶段,当局未能透露涉案金额。

今年1月起,修正后的消费税法令赋予税务局更大权力,在调查消费税相关犯罪时,可强行入屋、逮捕嫌犯及搜身。

在旋转木马犯罪手法中,团伙通常会利用同一批货,在错综复杂的供应链中买卖,最后出口。供应链中的公司看似没有关联,实际上由一个主谋操控,而这整个系统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骗取退税。

有时,罪犯甚至没有买卖实体货物,只用文件当作交易证据。

税务局稽查及电脑搜证署助理局长翁汉文说,当局今天对付的逃税者越来越猖狂,权力扩大来得正是时候。

当局以往应付的案例,多数是没有申报全额收入的商人,现在则以犯罪团伙居多。

蓄意逃避或协助他人逃避消费税者,可被罚高达应缴税款的三倍及不超过1万元罚款,或坐牢长达七年,或罚款与坐牢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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