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老板拼业绩 积分制 诱酒女 卖淫
(新加坡8日讯)聘菲律宾女郎当陪酒女,酒吧老板设积分制度,陪酒女劝酒赚积分,一夜春宵值30分,最终酒吧遭警方突击扫荡,老板锒铛入狱3个月。
被告是黄新基(42岁、译音),案发时是位于凯煌酒店和购物中心内的Forbidden酒吧老板,他抵触一项妇女宪章法令。
被告从酒女卖淫中抽佣150新元。(示意图)
被告早在2011年在酒吧担任经理,3年后决定买下酒吧,独自经营。调查显示,被告接手后,继续聘请菲律宾女郎在酒吧当陪酒女,还设立积分制度。
陪酒女主要负责和男顾客社交和推销“淑女之酒”(Ladies’Drink),一瓶芝华士威士忌要价350元(约1080令吉),若推销成功陪酒女可赚取30分的积分。若顾客选择最便宜一杯10元(约30令吉)的龙舌兰酒,陪酒女则只能获1分。
顾客若希望将陪酒女带出酒吧,需要点一杯价值300元(约926令吉)的“淑女之酒”,或是支付300元的“罚款”,以顶替陪酒女每日需赚取的30分底限。
所谓的罚款是顾客想要陪酒女提供性服务而将她带出酒吧所需支付的费用。
其中一名21岁菲律宾陪酒女在2019年8月经友人介绍到酒吧工作,并遵守上述的积分制度。
在同年9月至10月2日之间,陪酒女通知被告她不会到酒吧上班。
她指一名常客已经预约她的性服务,并将300元转至被告的账号。
被告查看支付记录后,也夸赞她跟顾客保持关系。在这笔交易中,被告抽佣了150元(460令吉)。
同年10月13日晚上,警方在凯煌酒店和购物中心的各家酒吧展开的扫荡行动中逮捕数人,包括被告。法官昨日判他入狱3个月。
根据被告设定的积分制,陪酒女赚取的积分将用来抵消她们欠下的款项,包括住宿费用、安排他们来新加坡工作的行政费用等。
在被告的酒吧里,陪酒女每日需赚取最少30分,而一周则要达到2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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