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0日 星期三

涉指男护士邻居散播冠病 女被告入禀高庭遭驳回

女被告林素丽入禀高庭,控诉被剥夺自由及含冤蒙羞,要求高庭法官承认初庭法官判断有误,遭法官驳回。(档案照)

夫妻骚扰盛港护士风波延烧,妻子称仅凭调查官片面之词,导致她还押心理卫生学院14天,入禀高庭争一口气,控诉被剥夺自由及含冤蒙羞,要求高庭法官承认初庭法官判断有误,遭法官驳回。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居住在榜鹅临原坪的夫妻江英福(55岁)和林素丽(48岁)被指于去年5月13日至15日骚扰隔壁邻居男护士一家,对他们大喊“冠病”、“冠病传染者”、“病毒”或“病毒一家”,并向他们的方向喷洒消毒液。

早前丈夫英福(56岁)被控两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罪名,妻子林素丽(48岁)则被控5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和一项公共滋扰罪名。

女被告在5月21日被令还押在心理卫生学院接受精神评估两周,事后被诊断精神正常,于6月4日获准保释。

昨早女被告针对这项庭令提出刑事复核,指遭不当拘留,剥夺她的人身自由,并称初庭法官判断有误,对她造成严重不公,要求高庭法官承认初庭法官的错误。

代表律师指出,调查官的报告不够完善,只记录被告被捕当时的举止,却没包含被告事后做出的解释,如她生气时音调会变大声,这无法证明她当时精神失常。律师也指出,被告被控时也曾指出控状有误,并通知法官,显然不是精神失常之人。

律师指初庭法官没有进一步调查,仅凭调查官报告,就判被告接受精神评估,被告事后遭受大众的审视蒙羞,对被告有失公正。

控方指被告在庭上表示理解需要接受还押,也没有异议,而调查官只是根据他的观察记录,若说是误导性的报告,对调查官不公平。

高庭法官认为初庭法官判断无误,单凭这点就可驳回这项申请。他也认为被告接受精神评估反而对她有利,并没造成严重不公。

高庭法官也指出,即使判断有误,他也不会发出任何庭令或裁决,因为那只具有学术上的意义,最终驳回被告的申请。

法官:还押已结束 无法撤销庭令

被告已经结束还押,法官在庭上多次询问:你想要怎么样?

代表律师提出刑事复核,但仅表示要让高庭法官发出庭令,以“纠正错误”。

法官表示被告已经结束还押,既无法更改,也无法撤销庭令。

之后,法官也多次询问律师想获得什么结果,律师都含糊带过,最终表示希望法官发出声明承认这项庭令有误。

被告曾承认服药

据调查官报告,被告曾承认服药后,不会做出怪行为。

根据调查官5月20日的报告,女被告在2月21日遭逮捕时,对他人大喊大叫,宣称每个人要听她的话。调查期间,被告情绪起伏大,会忽然间大声说话。

针对她朝邻居喷消毒水一事,被告则说是为了消毒,但想不起向邻居爆粗口的理由。

另外,被告没工作,也称若自己服用药物,不会大庭广众做出这种怪行为,并指自己因血压和焦虑症而服药。

控方指出,法官是在参考这份报告后,才做出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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