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马分家(番外):脱掉英国法官的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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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番外篇出炉之时,恰逢网络舆论对香港法官到现在还佩戴英式假发大加鞭挞。
建制派议员何君尧律师认为,环顾全世界法官的装束,都是越来越现代化。因此香港司法改革,脱去假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而香港泛民派,以及政治立场偏黄的大律师公会,对何的说法进行围攻,认为香港律师的假发是公正、法治的象征。
如同香港所有事物一样,司法改革也再次陷入口舌之争。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香港和新加坡的一个根本性差异,虽然同为前英国殖民地,但两座城市去殖民化程度有天壤之别。
香港人认为英国人留下法律体系神圣不可侵犯,是香港一切成功的支柱,任何改动都会让香港大陆化,失去法治从而万劫不复;
而新加坡人虽然同为前殖民地,却认为自己能比殖民者做得更好,对于法制改革这种事情,他们信手拈来,大刀阔斧。
而其中最重要的几项改革措施,是由也是由新马分家系列中的“剑桥同乡会”操刀实施的。
一、剑桥同乡会
二战结束后,有一大批马来亚及海峡殖民地的优秀学子踏上了留学生涯。宗主国英国自然是首选地,相比二战期间被德军空袭后伦敦的脏乱差,远在乡村,空气清新的剑桥就此集中了一大批南洋学子。
1947年前后,就读于剑桥大学的马来亚同乡们进行了一场聚会,留下了这张珍贵的合影。
看过前作的读者,可能能认出照片中部分人。前排左起第二、三、四位分别是柯玉芝、李光耀及杨邦孝,后排中央的艾迪巴克。
李光耀后来成为新加坡开国总理,艾迪巴克是第一任法律部长,而坐在李光耀身边的,略腼腆的娃娃脸少年杨邦孝,虽然历经波折,最终成为了新加坡首席大法官。
命运这个事情,有时候会非常之幽默。
这张照片中的几位剑桥法律系的年轻学子,却在未来启动了司法改革,将他们从英国学习及继承的法律体系搅了个翻天地覆。
二、新手村的试炼
当然,要做到这些事,靠照片中这些少年们还远远不够。他们需要在各自道路上锻炼与成长,才能最终站上高位,成为改变整个法律体系的屠龙者。
1950年,三位少年先后离开剑桥大学回国。
李光耀和柯玉芝回到了新加坡,创立了Lee & Lee律所。巴克也加入到李光耀的律所担任合伙人。而杨邦孝自己回到吉隆坡老家,也开始从事律师行业。
最先发现英国法律有点问题的,是李光耀和巴克这对老搭档,具体来说是陪审团制度。
在这种模式下,想要让犯罪得到应有的惩罚实在太难,漏洞太多了。
新加坡档案馆保存了,新手律师李光耀经手第一起刑事案件的详细资料:1950年13名马来人杀害查尔斯.瑞安案。
李光耀律师,那时也是需要戴假发的
二战时期,由于日本占领新加坡,为了避战很多原本居住在东南亚的欧洲人匆忙返回老家。兵荒马乱之间很多事情无法面面俱到,有一位荷兰籍母亲不得不匆匆将自己女儿寄养在一所基督教修道院,并安排了一名马来裔养母照顾其生活。
还好没过几年日本投降,这位被留在东南亚的欧洲女孩有惊无险长大了,而且耳濡目染,这个女孩在养母的熏陶下皈依了伊斯兰教。
随着战争远去,当地报纸开始刊登寻亲启事。这位荷兰女孩居住在修道院,报上寻亲启事中也附带了她在圣母玛利亚雕像前的几张照片。
为一个伊斯兰教徒,配上基督教圣母雕像照片,在今天看来其实也没什么,报纸错误而已。但在当时,对宗教身份极为敏感的马来人异常愤怒,并在当地引发了暴乱。
马来裔组团在街上搜寻并杀害白人,其中无辜受害者英国空军军士查尔斯.瑞安,因为正好碰上暴徒,被13名马来人杀害。
这就是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事实简单清晰。残暴的底层马来人,不识字,没钱请不起律师,犯罪证据确凿。而且受害者是白人,英国士兵,法官也是英国人。
正常人都会觉得,这些马来暴徒都妥妥的死定了。
李光耀说,也不一定。
由于请不起律师,按照法律规定,这些马来暴徒们被随机分配了律师。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基本都会被分配到新手律师用来涨经验,但其中有四人走了狗屎运,他们被分配的律师是李光耀。
一个问题,大家在新马分家系列中领略过李光耀作为政治家的风采,而律师李光耀的水平到底怎么样呢?
英联邦国家中存在不少接受过英国法律教育,在从政前以律师作为职业的政治家们。如果找个国父进行对比,腼腆不善言辞的甘地律师水平是不合格的D,而李光耀的律师水准可以打到S级。
政治家中的天才律师,律师中最强的政治家。
第一次接受刑事案,不仅没有慌张失态的李光耀,居然找到了这起案件中法律的大漏洞:陪审团都是没有法律常识的普通人,他们发自内心的不愿意杀人(判死刑)。
李光耀所需要做的,就是抓住陪审员的心理,为他们提供一个轻判的台阶就行了。
接下的故事就像经典的律政电视剧一样,新手律师在法庭上有如神助。李光耀抓住案发时天色已晚在这一点,对控方所提供的证人进行了盘问,让陪审团对证人的可靠性产生怀疑。
此外,他还邀请法官和陪审员在同一时间到达出事现场,再现当时的情形,以证明证人在昏暗的月光下几乎不可能看清被告的样貌。
在这起案件中初庭的陪审员,人性使然,不愿意轻易判处死刑。况且华人信佛,印度裔信印度教,这两种宗教都对杀生有天然的抵触情绪。
最终审判结果一如所料,四名被告中,三人被无罪释放,只有一人被判5年刑期。
官司赢得漂亮,简直是教科书式的胜利。
但李光耀自己却高兴不起来,他知道自己为之辩护的四个当事人确实杀死了瑞安。由于合法利用了制度的缺陷,他的辩护让无辜者枉死,让坏人得以逃脱。
李光耀在其回忆录中写道:
“我对这样一种司法制度完全失去信心,七个陪审员的迷信、无知、偏见、成见和恐惧,居然能够决定一个人的生死…...(陪审员)不能像律师和法理学家的集体智慧一样受尊崇。“
他与艾迪巴克谈论过这场让他沮丧的辩护经历。“精英主义”在此悄悄在两位剑桥毕业毕业生的心中扎下了根,他们都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改变这种看似合理但弊病丛生的法律制度。
三、剑指陪审团制度
后面的事情,大家应该都清楚了。李光耀弃律从政,并在1959年成为新加坡总理,后邀请艾迪巴克担任法律部长。
但当时他们被与马来西亚的分分合合所困扰,根本就没有政治资源来进行法律改革。
1965年新马分家后,人民行动党摆脱了巫统的纠缠,终于可以把资源投入到民生和改革领域,李光耀和巴克这对搭档终于磨刀霍霍,准备向英国人留下的法律制度开刀。
首当其冲的,就是陪审团制度。
艾迪巴克作为双料部长(因为新马分家谈判中的功劳,巴克除法律部长外,当时还兼任国家发展部长),成为了主导本次法律改革的主要推动者。
一向让所有人都能如沐春风的他,在新加坡国会慷慨激昂演讲,让人看到了巴克强硬的一面:
“我认为司法的裁决不应该掌握在七个外行人手中。”
(审判)决定 "应完全由专业法官处理, 至少可以说, 他们能够以更可预测的方式伸张正义。"
”I feel that this very important aspect of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should not be left in the hands of what are, after all, seven laymen.”
the decision “should be left solely in the hands of the professional judges who would, to say the least, be able to dispense justice in a more predictable manner.”
巴克还邀请来了当年在新加坡名声最响亮的刑事诉讼律师马绍尔,来国会接受听证。
这位善于利用漏洞的金牌大律师告诉国会议员们,由他进行辩护的每100起谋杀案当中,经由陪审团审判最终被宣判无罪的多达99起。
举座皆惊。
李光耀却还嫌气氛不够热烈,和马绍尔来了一段经典的Legal High式问答。
“你是否相信那99个无罪释放的当事人真的无辜?律师到底是伸张正义,还是伸张程序正义?”
“律师不是裁判者,律师的职责是为当事人抗辩,是否有罪由制度来裁决。”
但是,英国人留下的陪审团制度,建立在普通法宁纵勿枉的信念之上。程序正义很重要,但其目的在于保障被告人的个人自由。
这个制度的初衷,与其说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还不如说是为了最大程度保证不犯错。
要个人自由还是公平正义,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题,新加坡的国会议员们做出了他们的选择。
巴克提出废除陪审团制度的动议法案获得通过,陪审团制度从此消失在新加坡的法律体系中。
四、废物党内尽蹉跎
就在艾迪巴克和李光耀庆祝胜利之时,远在吉隆坡的老同学杨邦孝却陷入困境。
杨邦孝在剑桥与李光耀和柯玉芝合影
杨邦孝是马来华人,从英国毕业后自然回到了吉隆坡。与李光耀一样,他也先从事律师行业,后从政。
可没想到他的人生就此蹉跎,因为马来亚本岛只有一个主流华人政党:废物党马华公会。
华人说起马华公会,那真是一肚子的牢骚。
这个党对外不会斗争,对内不会团结。赖以生存的手段只有抱马来人的大腿,但对党内华裔同志却毫不留情,说他们是废物党还真不冤枉。
同为南洋华人政党,为什么人民行动党如此有战斗力,而马华公会却成为废物党呢?
这个问题要从根子上去找。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海峡对岸也有一个百年烂党。同样的外战外行,内战内行,日本人来了跑得比鬼还快,祸害老百姓却特别上手。
简直和马来废物党就像是师出同门一般,难道。。。?
想到这里的我,去查了马华公会部分早期创始人员的简历。果不其然,很多人是就是原国民党军官。
马华公会的党旗,和烂党很相似
对岸的百年烂党从蒋光头时代开始,就一直在“期盼国际形势有利于我的变化”;马来西亚的废物党从建党开始,就一直在“期盼巫统能够多施舍一点残羹冷炙”。
有些党的烂和不堪,是从一开始就写在基因里的。
杨邦孝就是被这种爱内斗的废物党坑了大半辈子。
1958年马华公会内部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陈修信因依附巫统势力崛起,而锐意革新的杨邦孝所在派别惨败。
杨邦孝只能暂别政坛,继续律师生涯,等待时机。
他见识到了新马的合并和分家,也见识到种族矛盾在马来西亚的激化。
1969年,老同学艾迪巴克和李光耀启动司法改革,新加坡逐步走上正轨的同一年。马来西亚大选后种族矛盾全面爆发,发生了该国史上最严重种族暴乱(五一三事件),导致196人死亡,其中大部分是华裔。
五一三事件是马来西亚现代史的开端,是种族矛盾的终极爆发点。
目睹了这一切的杨邦孝万念俱灰,他对马来西亚失望透顶,他决定举家移居新加坡。
二十多年的努力、奋发、沉沦和等待,最终换来的是麻木,废物党内尽蹉跎。
五、要不要降薪来给我打工
中国有句老话,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
心灰意冷的杨邦孝甚至放弃了律师职业,但却在新加坡的金融业打出一片天地。
新加坡有三大本资银行(当地地位类似于我国工农中建),除了星展银行(其实按字面意思应该是新加坡发展银行Development Bank of Singapore)是政府控股外,其余两家华侨银行(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和大华银行(United Overseas Bank)最早都是华裔资本兴办的金融机构。
中途进入金融业的杨邦孝仕途顺利,仅仅20年后,他已经成为了华侨银行(ocbc)的主席。(晋升速度之快,让一直在金融行业内蹉跎的作者本人感觉压力甚高,人和人的差距太大了。)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历经二战,剑桥留学,参与政治并失败,当过大律师,也看到过人间惨剧,最后能否极泰来成为大银行的主席,人生经历之丰富,可以说毫无遗憾了。
但杨邦孝并不是“绝大多数”之中的一员,他的人生是一段多彩,却晚点很久的列车,直至黄昏才能体会最瑰丽的景色。
1980年代,李光耀开始筹备为人民行动党的第二代接班做准备。为了完成新老更替,建国一代的部长们纷纷退休。
1988年艾迪巴克退休,法律部长的职位空缺。而且雪上加霜的是,作为三权分立中重要制衡力量的大法官也即将在1990年退休。
而人民行动党内部推举的接班人吴作栋没有法律背景,李光耀决定在退居二线前解决大法官的人选(李光耀和人民行动党制定了流程复杂却颇为科学的选人用人标准,后续希望能单发一篇文章详述)。
这一年,为了挑选大法官人选,李光耀单独邀请了在法律战线任职多年的各位大法官,请他们按照功绩依次排列出他们心目中最合适的人员。
有四位大法官不约而同强烈推荐杨邦孝,给予了他最高评价。
这让李光耀回想起和杨邦孝在剑桥三年的同窗记忆。
李光耀第一年到剑桥时,因为错过了开学时间而落下了很多课程。他借用了杨邦孝的笔记自学。他惊奇的发现这些笔记完整而且井井有条,不仅对他学业帮助很大,杨邦孝也在剑桥的考试中名列前茅。
于是就在李光耀决定交班,退居政治二线之前。他邀请了杨邦孝共进午餐,准备正式力邀老同学出任大法官。
但是尚存一个障碍,作为华侨银行的主席,杨邦孝年薪是200万新元,而李光耀能提供的大法官职位,薪水只有区区30万。
上世纪90年代新加坡总理和部长的薪水
但李光耀坚信他能说服杨邦孝,因为干这种“劝说自己的老朋友低薪为他打工”这件事,他经验丰富。
新加坡第一代部长中的艾迪巴克、林金山(创造了新加坡祖屋奇迹的人),都是这样被李光耀拉进政坛的,杨邦孝是最后一个。
在午餐上,李光耀开始他的游说。
“你已经在金融行业登上顶峰,职位已经是华侨银行银行内最高,在那里付出心血也只能让上千名员工及少数股东受益”。
“而出任大法官却能改革法律体系,造福整个社会”。
杨邦孝出生于1926年,这一年他已经63岁。
让一个接近退休的人开始一项新事业,谨慎的杨邦孝当时的回复是:让我考虑一下。
没想到李光耀对自己认准的人绝不放过,他对自己的挚友说:
“我希望你会答应,因为你还没有为新加坡做过什么事!”
已很多年没干过法律的杨邦孝回答说:“好吧,不过如果我无法胜任,你会让我离职吗?”
对于这个问题,李光耀没有回答,也没必要回答。以他老人家的自信,潜台词是:“我亲自认定的人,怎么可能不胜任。”
于是杨邦孝接受了这个挑战,以降薪近80%的幅度,出任新加坡的第二任大法官。
李光耀自认为是他用造福社会,实现人生价值所激励的说法,说服了挚友。
杨邦孝在接受官方采访时,给出的标准答案是也是如此。
但直到李光耀去世,杨邦孝写了一本《近看李光耀》的回忆录,在书中他写到:在剑桥的一个寒冬,杨邦孝病倒,醒来时却看到壁炉里烧着火。后来才从房东处得知,这桶煤炭是李光耀扛着在雪中走了近一公里路送来的。
我想,这也是杨邦孝宁愿减薪也愿意为他打工的原因之一吧。
六、脱掉那些英式假发
新官上任三把火,要知道杨邦孝在63岁时继任大法官,他肯定不是来养老的。
这位新任大法官的第一把火,直接烧掉了当时新加坡法官律师们穿戴的英式假发。
没错,就是大家在香港律政剧中看到的大律师,大法官们头上顶的那玩意,世界上只有原英联邦国家中的几家还把持这种传统不愿意放手。
先简单说一下英式假发的来历,真相令人相当作呕。
假发在欧洲的流行,起始于16世纪晚期,那是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大航海时代。
但是伟大的时代,也是有副作用的。
地理大发现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加频繁,疾病传播也更为迅速。
哥伦布发现美洲,给美洲人民带去了天花病毒。但美洲也并非没有报复,回程的水手们将梅毒从美洲带回了欧洲大陆,并随着他们每到一个港口就上岸胡天胡地的搞法,梅毒在欧洲开始了迅猛传播。(注:关于梅毒的起源说法很多,此为其中一种)
但是当时的科技水平未能引发医学大爆炸。直到1928年,在伟大的亚历山大弗莱明先生发现青霉素之前,梅毒一直是不治之症。
在这几百年间,大家耳熟能详的尼采、贝多芬、莫泊桑、路易十四等人,都是梅毒的受害者。
虽然梅毒不会导致迅速死亡,但其逐步侵蚀病人的神经,导致的症状包括开放的疮口、恶心的皮疹、失明、痴呆以及:脱发。
当时的欧洲梅毒流行如此之广,秃顶的人自然不少。为了遮掩,对假发的需求猛增,开始还能够收购健康人的头发制作假发。后来连头发这种原材料也不足了,于是欧洲人开始用马毛,猪毛等动物毛发制作。
时间长了,大家对假发这种事也就习以为常,加上太阳王路易十四也染上梅毒并开始戴假发后,更是成为风靡全欧洲的流行风潮。
路易十四一家子,他本人早就秃了,一头假发极为抢眼
而英国的法官和律师们就是在梅毒和流行风潮的共同需求下,统一带上由马毛制作的假发。
几百年后,假发已经成为英式法庭的“光荣传统”,并随着日不落帝国的旗帜传播到各殖民地。
直到今天,香港的律师和法官们,还带着这顶无论从历史还是从功能上都既耻辱又恶心的假发,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也是蔚为奇观。
但杨邦孝对英国人的这套玩意不买账,法官和律师靠的是认真工作,严格执法。新加坡地处热带,带着如此厚重的假发,时间长了味道可想而知。
况且新加坡已经是一个独立国家了,为了国家认同,也需要减少当年殖民统治留下的印记。
于是,在上任成为大法官的第一次发言,杨邦孝就宣布废除沿用多年的英式假发。
真是大快人心,这些东西的最好归宿,就是历史的垃圾堆。
同时,杨邦孝也借着废除假发这个措施,开始敲打那些躺在功劳簿上,偷奸耍滑,懒惰成性的法官们。
“我杨邦孝上台了,大家都起来给我干活。”
当时的新加坡,由于经济发展迅猛而诉讼案激增,无论高庭初庭,都堆满积压案件,而每件案子往往要花上4-6年才能受理。
受过英式法律教育的法官们苦不堪言,为了逃避工作,甚至利用普通法繁琐漫长的断案流程来拖延案件。杨邦孝的司法改革就是在这样的不利情况下拉开帷幕。
他改革法庭和司法程序,使陈旧的制度焕然一新,搁置待处理的案件大量减少。
他修改惯例和条规,使得律师无法利用法律程序来拖延案件。
他以科学的标准考察法律人才,增加高等法院法官数量,注意选拔年轻人才。
为了抽打这些慵懒法官,他以自己60多岁高龄,与开国总理同时代的资深,每天在上班前站在最高法院门口,等待已经习惯迟到的法官们。
他注意到了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并将之引入法庭,大幅缩短了庭审时间和运转流程。
杨邦孝上任两年,解决了高等法院之前积压的2000宗案件,法庭士气焕然一新。
李光耀在回忆录中记载,到杨上任十年后的1999年,新加坡的法庭闻名遐迩,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法官和律师,都慕名前来考察杨邦孝的改革成果。世界银行向其他国家推荐这里的初庭和高庭制度,作为其他国家学习的榜样。
以改革司法制度这样辉煌的成绩,从政仅10年的杨邦孝在1999年被授予淡马锡一级勋章,这是新加坡的文官系统所能取得的最高荣誉,以吴庆瑞的资深和成绩,也还是在退休后才获此殊荣。
杨邦孝比李光耀小六岁,他逝世于今年1月。全国哀吊,极尽殊荣。
后记:何以取舍
为什么要讨论新加坡的司法改革,是因为香港目前面临的困境,无论如何都需要去殖民地化,重建国家认同。
而司法改革的目的,并非要将“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
从大英帝国继承下来的普通法系,哺育了全世界几乎所有的金融中心,我认为自有其独到之处。
何以取舍?
坚持拿来主义和实事求是。
符合实际需要的,优秀的传统可以保留,而类似于带假发这种形而上,没有实际意义,已经被绝大多数英联邦国家抛弃的传统,还是尽快扫进垃圾桶为好。
希望下次看见港式律政剧,其中的TVB明星们能在法庭上展示她们本来的黑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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