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锢 虐待 弱智女 恶毒一家5人先后坐牢
(新加坡4日讯)三母女被指对一名低智商女子施酷刑,不但用钳子扭她脚趾、敲掉她牙齿,甚至让她吃加入尿液的河粉。姐姐周一被判坐牢三年,妹妹昨天被判坐牢八年半,母亲的控状日后料将在高庭审理。这一家人目前已有五人因这一事件而坐牢。
妹妹哈丝琳达(34岁)称于2016年中发现寄住在她们家的低智商女子诺莎尼卡(30岁)为丈夫口交及手淫,此后便和姐姐哈丝妮扎(40岁)及母亲哈丝玛(70岁)联手虐待她,把她当奴隶,白天把她当女佣使唤,晚上用铁链拴着她。
被告哈丝琳达(左)与哈丝妮扎。(档案照)
哈丝妮扎早前承认一项非法禁锢罪、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罪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被判坐牢36个月,并必须赔偿受害人1000元。
哈丝琳达则在承认两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罪和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罪后,昨天被判坐牢八年半。
《联合早报》报导,主控官在做判刑陈词时曾说,受害人把哈丝琳达一家当家人,但哈丝琳达却背叛她的信任,阻止她上班,拿走她的手机、护照和身份证等,让她无法与外界联络。
虽然哈丝琳达曾在庭上强调她已于2017年11月搬离母亲的住家,之后也不知道家人如何虐待受害人,但主控官指她在搬离前是主要施虐者。
2017年的哈芝节晚上10时,哈丝琳达命令受害人在厨房罚站,彻夜不让她睡觉上厕所。大约13个小时后,她忍不住在厨房里小便,结果被哈丝琳达用扫帚猛打,打到扫帚断成两截,还继续用湿毛巾打她,再把她的手脚绑起来,并拿加入尿液的河粉给她吃。
代表律师曾在庭上说,哈丝琳达并不知道受害人低智商。对此,法官下判时说,哈丝琳达或许不知道受害人低智商,但把受害人当成任自己差遣的人。基于被告曾还押超过四个月,又没有前科,法官将刑罚下调半年,最终判她坐牢八年半。
总检察署昨天发出的文告提到,由于哈丝琳达健康出现问题无法工作,过去一年多来都靠社会援助,因此主控官没有要求她给受害人做出赔偿。文告说,根据法律,唯有当罪犯有能力在合理的期限内缴付赔偿金额,法庭才可以发出赔偿令。
至于姐姐哈丝妮扎的判刑,总检察署解释,由于受害人使用保健基金(MediFund)缴付大部分的医药费,而她身上的伤并非哈丝妮扎所致,所以没有申请让她赔偿医药费。
她们的母亲哈丝玛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她共面对17项控状,其中包括非法禁锢、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持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等罪行。根据刑事法典224章第326节条文,持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一旦罪成,可面对终生监禁,或坐牢长达15年,以及罚款或鞭刑。
涉案的另三名家庭成员,两姐妹的弟弟依斯干达(32岁)和依斯奇(29岁)已在上月初判刑。他们为袒护家人而给假口供。
依斯干达承认蓄意伤人罪和提供假口供罪,被判坐牢两个月又四周。依斯奇则承认妨碍司法公正罪和一项提供假口供罪,被判坐牢八个月。
妹妹哈丝琳达的埃及籍丈夫哈林(33岁)也因两度掌掴受害者四下,在去年11月被判入狱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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