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首例‘99对1’房产交易税务官司责任争议全梳理
昨日(3月7日)向法庭提交的答辩文件显示,City Law律师事务所明确否认涉及‘99对1’房产交易中的法律瑕疵问题。针对原告李坤华指控其未尽审慎义务导致税务损失,该所强调相关政策风险本应由房地产经纪人及经纪公司负责提示。
答辩书披露的关键交易细节显示,原告与其父母在签署买卖意向书(OTP)前已主动采用‘99对1’模式作为购房方案,而该交易模式并非由法律顾问团队建议或核准。作为受托完成交易手续的律所,其声称仅根据客户指令执行标准操作流程,且未被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税务纠纷源于国内税务局近期针对‘99对1’交易追缴税款的政策调整。据《联合早报》2月20日报道,原告持有鑫丽嘉园和铂尔曼阁两处公寓须承担超过118万元的税款差额。此模式通过分割产权规避额外买方印花税(ABSD),在业内引发持续合规争议。
答辩文件揭示责任划分新线索:City Law指控涉案经纪人孙金汉曾在即时通讯中明确告知该交易模式合法。该所同时撇清与银行及销售团队的关联关系,指出马来亚银行参与贷款等金融机构操作与自己无关。
值得注意的法律论点是:答辩方援引行业惯例,指证此前大量‘99对1’交易均在监管机构未干预的环境下顺利完成。其强调金融机构系统性提供相关贷款服务的事实,反向印证单一律所难以承担全面合规审查义务。
原告代理律师团队——李及李律师事务所主张的三重索赔依据(不实陈述、过失及违约)已遭多方法律主体反驳。作为联合答辩方的博纳产业及孙金汉现由卫达仕凯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坚称交易合规审查责任应归属执行交易的法律团队。
案件还涉及房地产增值抵扣的抗辩策略,City Law主张即便需要承担责任,也应核算涉案房产总体增值收益对税款损失的补偿效应。本案成为新加坡房地产避税模式责任认定的首个司法判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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