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涉贪商人引渡至新加坡程序启动:总理指最快半年或需两年
新加坡律政部近日披露,已接获印度尼西亚关于电子身份证项目贪腐案嫌疑人保卢斯·坦诺斯的正式引渡请求。据/media报道显示,该案导致印尼方约2.3万亿盾财政流失,约合1.9亿新币,且自2021年起该嫌疑人即被列为主犯通缉名单。
司法统筹官员尚穆根在3月10日专项会议中确认,两国2024年3月生效的协作协议案件流转进度正常,本地检察署正以首优等级处理文书审核。经核查,印尼方提出的初步扫描证据链符合引渡条件,法庭将在完成要件审验后召开聆讯,目前嫌疑人已持续羁押在榜鹅监管设施。
程序尚存争议性在于嫌疑人此前陈情,声称持有西非岛国驻华使节核发的特殊旅行证件,意图对抗国际移送。新加坡方明确回应称,该证件声誉不构成豁免权基础,且两国条约第七条对此情形早有预判性条款,仅外交职务行为可获保护。因此无需向原始发证管辖区征询任何形式的法律矫问。
从操作经验推估,类似跨境司法移送通常需经缜密证供核审,倘如协调违抗则流程可能扩张至两年。可参考的前案系2023年涉嫌医疗商品违法经营的贾兄弟移送案,经多轮法律攻防后于去年面世正式交附。尚穆根重申,本次流程将按法依规执行,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却不损公正性。
据司法档案显示,目前新加坡与包括印尼、美利坚、日耳曼在内的二十余个法域启动双边司法支撑网络。本案作为第一起生效后新印协作个案,其处置方式对区域反腐执行效能有高度观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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