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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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世平涉受贿挪用公款被判18年 案件细节披露

上海法院对东方网原高层徐世平违法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其构成受贿罪及挪用公款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300万元罚金。

职务权力滥用逾十载

经司法核查确认,徐世平在2009年至2020年任上海市委外宣办副主任、东方网总裁等职期间,通过业务合作、股权收购等职务便利,与他人共同收受财物折合2608万余元。其犯罪手段涉及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接受请托人为相关事项提供实质帮助。

违法行为细节曝光

涉案期间徐世平两次涉案:2015至2016年挪用公款1.4亿元用于营利活动,造成1100万元本金损失;2009年起十二年间持续受贿并伙同他人实施利益输送。针对其个人犯罪行为,法院判定:受贿罪13年刑期、挪用公款罪10年刑期,最终采取量刑合并执行。

国企高管腐败典型案例

案件调查显示被告人曾构建隐蔽利益网络,具体表现为:与私营企业主形成利益链、侵吞国有资产、违规操作资本运作。法院特别指出其退休前仍在持续涉案,存在明显主观恶性。判决同时要求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孳息,损失资金依法返回受害主体。

涉案官商关系轮廓显形

根据裁判文书显示,徐世平与上海马赛投资创始合伙人王洋(涉及另案处理)建立侵吞国有资产的运作模式。以首支10亿元产业基金为操作载体,实现权力变现。王洋所掌企业存在多级股权关联,显示特定的企事业单位与该案存在实质性利害关系。

从严执纪彰显反腐决心

作为上海主流媒体阵地建设的核心人物,徐世平违反政治纪律与生活纪律等多维度违规行为同步曝光。包括: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赌博等败坏社会风气行为。司法机关已将其私设‘影子公司’、搞‘靠企吃企’等特有国企腐败模式纳入惩治范围。

国企改革重要警示样本

该被告人职业生涯横跨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转型全过程,曾任新民晚报要职、主政东方网新三板上市。案件反映出传媒领域深化改革过程中,存在关键岗位权力监管漏洞、资本运作风险失控等问题。政法系统同步启动对涉案国有资产流失的连带追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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