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廉政国之新加坡的反腐败有多严厉?官员受贿1块钱被判8个月
在新加坡,不论数额大小,哪怕是只拿了1元钱,也算作受贿。
新加坡曾有公务员收受1元钱的贿赂而被判处监禁刑8个月。
一名狱警曾因帮在押犯人买烟而收受15元贿赂被判处3个月有期徒刑。
新加坡一名遭移民关卡局遣送回国的外国人,仅因临走前给遣送她的官员5元钱红包,而遭到反贪腐部门的介入调查。
新加坡以其高度廉洁性闻名于世,其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于新加坡有一套健全的防止公务人员腐败的法律制度,从各方面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全方面无死角防腐体系。
而其中的核心就是反贪局的成立,财产申报制度,高薪养廉制度,以及最让人津津乐道的贪腐分子处罚制度。
成立贪污调查局。
1952年,新加坡为了调查贪污、贿赂案件,成立了一个专门的调查机构即贪污调查局,该局独立于警察部队。
1960年,李光耀亲自推动《反贪污法》的出台,以法律的形式赋予调查局巨大的权力。
1963年,总理公署接管了反贪污调查局,从此反贪局独立于所有部门,只对总理一人负责。
至此之后,反贪局在新加坡反贪污腐败的历史上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通过严厉打击公务员的贪污腐败行为,控制了社会上贪污之风的蔓延,使全社会腐败案件大大减少,这样便成就了新加坡的政治清廉。
财产申报制度。
被聘任的公务员在上岗时必须如实地申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所有财产或财产性收入,包括房产、股票、其他收入,财产有变动的,则要在每年7月1日进行申报。
申报的主体是所有的公务员,申报的内容则是公务员及家庭成员的财产,同时部门负责人和专门机构还要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承担审查责任。
在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时,倘若本人对申报的财产无法说清或财产来源不明,那么本人就要承担极为不利的后果,这部分财产也会被认定是贪污所得。
高薪养廉制度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局长杨温明曾说过:“如果大多数政府官员生活在贫困中,要制止贪污是很难的。”
因此新加坡的公务员的薪酬和其他待遇在全世界来看都算是非常高的。
从20世纪中后期开始,新加坡公务员工资连续上调了4次,这让新加坡公务员的工资达到了世界的最高水平。
同时,政府还在诸如在职培训、医疗保障、信用贷款等方面给予他们优厚的福利待遇。
另外,新加坡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金是非常丰厚的,当然前提就是在退休前没有任何的贪污受贿或其他渎职违法行为。
新加坡对待贪腐分子的手段十分强硬。
而在这一系列条件之下,还有公务员贪腐的话,那么等待他的将是最严厉的判决。
第一个就是大家津津乐道的惩戒处罚力度。
新加坡惩治腐败有两句格言“让腐败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让腐败者在经济上倾家荡产”。
就像开头所说的,贪了1块钱也会被判刑。这让公职人员根本不敢起贪腐之心,因为担心“得不偿失”。
第二是腐败的全方位监控力度。
李光耀说,“新加坡所建立的制度,不是建设没人会贪污,而是确保一旦有人贪污受贿,必会被揭发并面对处罚”。
新加坡的监督机制十分健全,只要有人贪腐,都会无所遁形。这让公职人员根本不敢存在侥幸心理,因为伸手必被抓。
第三是曝光和宣传力度。
李光耀说,“最强有力的威慑就是公众舆论”,“在制止和惩罚贪污方面,最强大的阻吓力是在于声讨和谴责贪污人士的公众舆论”。
新加坡人对于贪腐分子的痛恨程度是十分强烈的,一旦贪腐被抓到,在社会上宣扬开来,迎接他们的将是“社死”。这让公职人员害怕“抬不起头”,不敢去伸手。
结语
所以新加坡能长期跻身世界十大最廉政国家,不是没有道理的。
在这种高压态势下,新加坡的政治生态环境一片欣欣向荣。
公职人员心往一处使,根本不敢有歪心思。
对比新加坡,我国反腐败斗争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们应该好好反思,借鉴学习新加坡的反腐败制度,净化我国整体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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