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苏联和新加坡反腐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头条创作挑战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世界百废待兴,方兴未艾。到五十年代,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世界很多国家经济都恢复到了战前水平,有些国家比战前甚至还要高。但是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其中腐败现象尤为突出。到19世纪60年代,前苏联和新加坡领导人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都曾用铁腕手段进行反腐,但是前苏联在反腐的推动下加速了灭亡,而新加坡却因此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说说前苏联。前苏联建立之初,俄罗斯在沙皇的统治下经济已经濒临崩溃。列宁建立前苏联以后,为了让国家经济快速恢复,列宁对重要的资源和企业进行国有化,由政府统一分配,涉及土地、住房、医疗、教育等各个领域。但是国家的机能需要各级的官员来实现,这就导致了大量的资源集中在了少数的官员手上。为了调动官员们的工作积极性,国家给予了政府官员们优厚的待遇。但是在贪欲的促使下,苏联很快陷入腐败旋涡。而普通的老百姓却敢怒不敢言,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贪腐之风导致了严重的社会不公,普通老百姓对国家已经丧失了基本的信任!
赫鲁晓夫上台以后,为了遏制腐败,下令取消了官员们的一切特权,并加强了监管。但是彼时的苏联官员们早已经习惯了享受国家的高福利和行贿受贿的潜规则。赫鲁晓夫的反腐政策遭到了官员们的抵制,并最终导致了赫鲁晓夫的下台。而到了勃列日涅夫执政时期,因为对腐败行为的不作为,苏联的政治生态已经完全塌陷,这也更加加速了苏联的灭亡。
新加坡脱胎于马来西亚,之前是英国的殖民地。在1965年脱离马来西亚正式建国。但是殖民时期的一些陈规陋习从开始就考验着新加坡的开国者们。那时的新加坡,腐化到处盛行,贿赂甚至划分了等级,两角钱行这样的方便,四角钱行那样的方便,每一件事都有定价,在官员的周围形成了风尚。
1959年,李光耀任新加坡总理以后,将反贪调查局归到总理公署名下,局长由总理直接任命,调查局只对总理负责,不受任何机构辖制。贪污调查局的权限很大,可以对各级官员进行监督,甚至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可疑行为进行跟踪调查。有权搜查、扣押作为证据的任何物品。有权进入各部门、机构要求其人员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对拒绝作证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甚至监禁。
新加坡的反腐工作做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比如政府官员不能利用手中权力影响商业合同的签订,不能通过其他手段变相索要“酬劳”。严禁接受下级邀请的娱乐活动。拒绝不了的礼品要上交,并按照价格付款。退休接受赠礼不得超过50美元。如果接受了宴请款待活动,要如实上报。否则被调查出来的话,都要处以罚款和刑罚。一名警员因为帮犯人买烟收了15元好处费,被判刑三个月。李光耀的得力干将郑章远,受贿40万被查,郑章远求李光耀网开一面,李光耀说,“没有人可以超越法律!”最后郑章远畏罪自杀。
除了高压的反腐手段,新加坡官员从入职开始每年都要进行财产申报,申报的内容除了金钱以外还包括房子、车子股票债券等,甚至家里的古董、首饰也在此列。
反贪局的权力虽然很大,但是他没有对贪污行为的检控权和定罪权,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冤案的发生。
新加坡的反腐口号是“让腐败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倾家荡产。”政府从上到下对于腐败零容忍的态度让新加坡的政治生态非常健康高效,而这样的营商环境反过来又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那么,与前苏联和新加坡的反腐对比,我们能不能学习借鉴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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