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4日 星期四

警扫荡“组屋红灯区” 捕6卖淫艳女

(新加坡2日讯)警方日前扫荡“组屋红灯区”,逮捕6名艳女,记者随同直击兀兰组屋淫窟,目睹艳女遭扣手铐带走,其中一人疑刚接完客就被逮个正著,慌张得她只来得及用毛巾裹着刚穿上内衣的身体。

警方今天中午发出文告,指上周五(25日),刑事侦查局和兀兰警署针对兀兰组屋区展开扫黄行动,逮捕六名年龄介于25岁至45岁的艳女,调查还在进行中。

《联合晚报》也曾多次爆出,不少艳女持社交准证来新,上网打,并在三巴旺、兀兰、裕廊等组屋区卖淫。三巴旺某组屋淫窟,就曾因夜晚“营业”,惹邻居投诉,过后改做白天生意,午餐时段“生意最旺”。

据记者掌握的其中一个卖淫网站,上面有至少五六十名艳女在全岛组屋区提供特别服务。据悉,她们行事谨慎,一般通过网上接客,与嫖客通话后,在对方抵达组屋底层后,才提供确切楼层和门牌号码。

取缔行动当天下午,记者随警员突击两处兀兰组屋单位,亲眼目睹六名艳女在淫窟被逮个正著,随后被扣上手铐,连人带着行李被送上警车。

根据妇女宪章,任何人若参与卖淫活动,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5年,以及罚款最高1万元(3万令吉)。依靠他人卖淫为生或从中牟利,重犯者可被判坐牢最长5年,以及罚款最高1万元。男性重犯者可另被判鞭刑。

屋主知情出租 可判坐牢罚款

屋主在知情的情况下出租单位给艳女进行非法勾当,可被判坐牢3年或罚款高达3000元(9000令吉)。

刑事侦查局特定/专门罪案调查署警监陈必胜说:“卖淫集团侵入邻里,不仅对居民带来不便,也影响了社区安全。警方会继续打击这类非法活动。若民众察觉到住宅区有任何可疑活动,请立刻通知警方。”

他也表示,屋主和租客如果在知情的情况下让自己的单位被用来进行这类非法勾当,也将会被警方起诉。

屋主若知法犯法,将房子出租让房客进行卖淫活动,可被判坐牢最长3年或罚款高达3000元,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监禁高达五年或罚款高达1万元,或两者兼施。

没意识已变娼寮

见不同女郎拉行李箱入住和陌生男子频频进出,大部分邻居都以为他们只是租客,没意识到组屋已变娼寮。

住在兀兰50通道一名不愿具名的男住户告诉记者,该淫窟的房东是一对中年夫妇,两年前将房间租了出去,听说后来二房东将空房转租给外籍人士。

“那个单位每天都门窗紧闭,也许是不通风,有时会飘出霉味,时不时也能看见不同男女拿大包小包进出,我一直以为这他们只是租客。”

兀兰82街的居民蔡先生(51岁,保险经纪)则说,淫窟活动极为低调,他不曾听过该单位传出扰人的声音,住在里面的四、五名女郎平日的衣着外型也和一般年轻女生无异。

“现在才知道这种非法活动已经这么猖獗,希望当局加强管制。”

突击地点1

兀兰50通道三房式组屋:两名艳女被捕

一进入单位就看到客厅墙壁贴著三则“告示”,提醒艳女及嫖客“声量放低”、“保持卫生”、“鞋子放在鞋架上”,门的一角还黏上多层纸巾,防止嫖客频繁进入开关门时发出噪音。

单位有两间房,客房布置简单,只有一张双人床、一张椅子和摆满化妆品及香水的衣橱。

主人房则摆放艳女的行李箱和个人物品,床上有数十包保险套、润滑液和纸巾,衣橱还吊了件性感睡衣。

两名年龄分别为43岁及45岁的女子坐在床上,其中一名用毛巾裹着只穿内衣的身躯,相信不久前刚接客。她不时转头张望周围动静,脸上浓妆艳抹。

另一名则全程低头遮脸,二人身材纤瘦,据知都来自中国。

两间房的窗户至少用两片布遮盖,床边都有垃圾桶,里头有用过的纸巾和保险套。单位客厅放满晒衣架,晾着床单和数十条毛巾,餐桌凌乱不堪。

突击地点2

兀兰82街公寓式组屋:四名艳女被捕

这间淫窟是由两间公寓式组屋打通而成,宽敞的客厅几乎空无一物,然而走进卧房处却是“别有洞天”。

卧房连接一个走廊,走廊两侧竟是一整排经改造的隔间,共有七间房,里头只有一张床和垃圾桶。

警方在该单位逮捕四名艳女,并在客房的橱柜抽屉搜出大量保险套和一包包春药,房里也可见多瓶漱口水和毛巾供嫖客使用。

四名艳女穿着白色T恤和衬衫,一字排开坐在床上,全程用长发掩面避开摄影记者的镜头。床上摆放了6台手机,相信是她们用来接生意的工具。

这间淫窟也同样有用中文写下的告示,提醒艳女若带陌生人回来,要事先知会他人,而且严禁留宿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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