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砍伤老板情敌 判监5年半 上诉驳回
(新加坡17日讯)物流公司老板林鸿量包养“美人鱼”美后,找人把情敌打致毁容一案,打手王福财的上诉昨午被驳回,须坐牢至少5年6个月。
由于他在两个月前已满50岁,为此逃过原本的6下鞭刑,法官将择日审理,决定是否判他接受额外监刑,来取代鞭刑。
《联合晚报》早前报道,SNL物流公司老板林鸿量包养2016年的“美人鱼选美赛”冠军陈滢芳,买公寓金屋藏娇,还送上名车信用卡,但陈滢芳和他同居3个月后,就背着他另交男友许建勇,还趁林鸿量出国时带他回公寓过夜。
王福财面对一项共谋持危险武器蓄意严重伤害他人的控状,早前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坐牢5年6个月以及鞭打6下,如今上诉被驳回。(档案照)
林鸿量于是指示侄儿林德迈找人伤害情敌,林德迈则请打手王福财(50岁)找人砍伤许建勇,一刀割破他的脸颊,导致他留下永久伤疤。
林鸿量、林德迈和王福财等人事后被控,王福财面对一项共谋持危险武器蓄意严重伤害他人的控状,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坐牢5年6个月,以及鞭打6下。
王福财不服所判,今年初通过代表律师萧锦耀上诉至高庭,吁法官减轻他的刑罚。
律师指出,王福财在本案只是扮演“中间人”的角色,他并非主谋,不应比其他同伙得到更重的刑罚。
高庭法官审理后昨午发表裁决,驳回王福财的上诉。法官认为,王福财在这起伤人案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他选择为钱财而犯下共谋伤人罪行,现有的刑罚不算过重。
不过,由于王福财刚在今年8月年满50岁,为此逃过鞭刑。法官指示控辩双方提呈陈词,说明是否应判王福财接受额外监刑来取代原本的6下鞭刑。案展下个月13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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