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留学生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
最近有很多在新加坡读书的同学,已经学成回国啦,准备在国内找工作,却遇到了问题,立马打电话给祖老师求帮助了,那么 今天祖老师就给大家解释一下,在新加坡读书的中国学生是如何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
一、适用人员
1、在新加坡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攻读学位,在新连续就读时间一年以上并完成学业者。
2、国家公派或单位公派,在新加坡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学术研修、学术访问,时间在6个月以上,并完成任务者。
注:
1、不适用于自费赴国(境)外学习语言的语言生、短期培训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及商业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2、留学新加坡后未在使馆报到的留学人员,需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二、 须提供材料
1、国家公派/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可携带以下材料来使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①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本校导师签发的完成学业证明信);
②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照片页);
③回国机票(或订单)复印件。
2、在政府学校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可携带以下材料来使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①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通过论文评审和答辩但尚未拿到学位,可由学校出具证明。
②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照片页);
③回国机票(或订单)复印件;
④学生证等复印件。
3、在私立学校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可携带以下材料来使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①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照片页);
③回国机票(或订单)复印件;
④学生证等复印件;
⑤《中国学生在新加坡私立教育机构就学情况证明表》。
注:在新加坡私立教育机构就学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以上者,就学期限须满2年或2年以上,否则不予办理。
4、已回国留学人员 (回国期限不超过一年者) 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委托人护照复印件(照片页);
②委托人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委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信或街道证明信原件;
④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由、在新学习和结业时间及相关简况,并写明被委托人的护照号码;
⑤被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⑥私立学校毕业学生请提供《中国学生在新加坡私立教育机构就学情况证明表》。
三、办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30—11:30(节假日除外)
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适用于学成回国工作人员,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留学人员保存,其他单位可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不得收取原件;第二联用于购买免税轿车,将由海关收取;第三联由使馆存查。
教育处日常对外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星期六、星期日及新加坡公共假期休息。
大使馆地址:150 Tanglin Road,Singapore247969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报到手续,请打电话提前预约。)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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